惠山區財政局

(一)擬定和執行本區的財政、稅收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節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區與鎮、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擬定財政、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政府公共財產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管理意見;制定和執行全區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政策規定。

(三)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報告決算;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區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區級有關政府性基金,負責對區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核算、統一建帳、集中報支的財務核算;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的立項、審批及申報;參與全區治理亂收費、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山區財政局
  • 外文名:Huishan District Finance Bureau
  • 隸屬:惠山區
  • 性質:政府機關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和提出制訂地方性政策規定的計畫及相關管理意見;根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在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內,提出扶持本區經濟發展的政策意見,管理退稅、稅收返還等項工作。
(五)管理區級財政公共支出;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管理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和非經營性外匯;制定行政事業單位經費開支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六)擬定和執行國有資產管理政策、改革方案、管理辦法;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負責全區企業財務制度的制定和監管;負責國有企業的清查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財產評估業務;管理、監督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市場。
(七)負責全區農業稅徵收管理工作;指導全區鄉鎮財政所建設工作。
(八)管理區級財政基本建設支出;制定和監督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
(九)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資金;擬定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負責研究和執行有關涉外財政政策;執行國家關於內債、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國債發行計畫,根據區政府要求,制定地方有配套性政策意見;負責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財務管理工作。
(十一)參與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擬定並監督住房資金、國有土地出讓金收益財務管理和會計管理辦法。
(十二)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事業單位及行業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組織實施和指導會計委派制工作。
(十三)監督地方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四)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區財政局內設6個職能科室。
(一)人秘科[掛“紀檢組(監察室)”牌子]
1、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組織安排有關會務,起草、核校相關文書。
2、會同人事部門和鄉鎮黨委、政府,負責對鄉鎮財政所正副所長的任免考核。
3、負責財政宣傳、文電處理、保密、信訪、檔案和局屬公有財產管理。
4、負責財政票據管理。
5、協助局長室、黨總支做好財政系統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設,負責人事、老幹部管理工作。
6、負責局紀檢監察工作。
(二)國庫管理科
1、負責國庫統一支付和財政集中記賬。
2、負責全局財政資金的收納、撥款和與金融部門、國庫的對帳業務。
3、報送財政資金收、支、余情況日報表。
(三)預算管理科(掛“預算編制中心”牌子)
1、負責編制、審核、上報全區財政預算、決算,組織實施財政預算的執行。檢查指導鎮級財政預算的編制、執行和決算上報工作。負責全區預算指標的管理工作。
2、嚴格執行《預算法》,制定全區財政預算管理制度及鎮級財政管理體制,加強總預算會計業務的基礎工作。
3、負責罰沒收入及專項收入的管理。
4、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財政部門的有關財政政策,審批有關企業實行稅收“先征後返回”事項,擬定有關稅費政策調整方案。
5、負責區財政收入、支出的資料匯總、統計、分析工作,草擬向人大、政府專題匯報材料。
6、做好與國稅、地稅協調工作和全區財政收支情況的調查研究工作。
(四)行財(社保)管理科
1、負責區級各行政事業單位年度預算及決算草案的編制、審核、匯總,並定期分析支出執行情況。
2、制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和考核辦法,確定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定期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範圍、開支標準等政策的制定,社會保障支出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核、匯總、上報和財務管理工作。
4、負責區級行政事業單位財政統發工資工作。
5、負責政府批辦的臨時追加用款申請的審核工作。
(五)企財管理科(掛“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牌子)
1、貫徹實施企業財務規則、會計準則;負責區屬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境外企業的財務管理。
2、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和國有資本金收益的徵收、管理。
3、負責工業發展基金、環保基金、科技發展基金以及企業以稅還貸和先征後返還資金撥付的初審及跟蹤監管。
4、負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的非貿易用匯管理。
5、負責世行貸款、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機構對我區貸款項目的調研、管理和貸款本息的清理、回收。
6、貫徹執行國有資本金的管理、考核制度,研究制定本區相關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資產評估工作的監督、審批。
7、參與制定流通領域重要商品的儲備、補貼政策及財政補貼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8、負責財政性基建投資計畫的編制、資金預算安排和撥款監管工作。參與財政性投資基建項目的投資概算確定、決算審查、招投標管理。
9、負責全區公共資源的統計評價工作,組織實施清產核資工作。
(六)財會監督管理科(掛“債權債務清理辦公室”牌子)
1、負責對本局的各種帳戶定期進行檢查,督促和規範收支管理、核算。
2、負責區屬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和鄉鎮財政監察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會計法”等執法檢查。
3、負責“集資兌付借款帳”和“周轉金帳”的財務核算管理工作。
4、負責財政性借款的清理回收和核銷。督促和配合業務科室回收財政性借款,並按季進行考核。
5、做好財政信用資金回收中抵押物資拍賣、抵償及其他工作。
6、負責對財政性資金的跟蹤管理、監督檢查。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無錫市惠山區財政局核定機關行政編制為12個,農稅員編制5個,駐廠員編制5個。另核定行政附屬編制1個。
領導職數:局長1個、副局長2個;正(副)科長8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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