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來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與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機構職責,職責分工,

機構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有關標準化、計量、質量監督管理和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進行行政執法工作。
(二)制定和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各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三)管理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監督檢查,負責對生產企業實施產品質量監控和強制檢驗;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鑑定;組織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
(四)管理和指導全縣質量工作;組織貫徹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組織擬訂提高本縣質量水平的發展規劃、意見;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參與上級主管部門對重大產品質量事故和鍋爐、壓力容器與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並提出整改意見;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認證和質量體系認證的管理工作;依法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標準化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標準登記工作,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企業的標準化工作,推行農業標準化工作; 管理全縣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六)負責全縣計量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量值傳遞和溯源;推行工業計量現代化;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七)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授權和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監督管理。
(八)負責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管理防偽技術產品工作。
(九)承擔政府“打假辦”的日常工作。
(十)管理局直屬單位;指導掛靠的學會、協會工作;領導、管理下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工作;管理本縣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培訓和信息等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所在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分工

辦公室、稽查隊、政策法規股、標準化計量與質量股、鍋特股
1、辦公室(與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制訂機關工作制度;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和組織綜合性會議;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保密、信訪、外事、信息、調研、保衛、計算機網路、後勤和國有資產實物管理等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紀檢、監察、行業作風、政治學習、計畫生育等工作,指導工、青、婦等工作。
負責本系統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管理全縣質監系統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管理的日常工作;按管理許可權承辦於部考核任免工作,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宣傳貫徹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負責局機關的宣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職業資格考評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2、政策法規股
對政策法規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制訂本局規範性檔案;承擔局行政應訴工作;制定業務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的行政案件審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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