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來縣衛生局是根據《惠來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惠來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惠機編〔2009〕16號)設立,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來縣衛生局
- 發文字號:惠機編〔2009〕16號
- 內設機構:5個
- 所在地:惠來縣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能調整
(一)劃入協調食品安全職責。
(二)劃出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職責及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衛生(含中醫藥)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擬訂地方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和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鎮合理配置衛生資源。
(三)擬訂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社區衛生、健康教育工作規劃、規範和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貫徹執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準入制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四)制定重大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五)擬訂和實施全縣醫療衛生機構(包括中醫機構)設定規劃;規範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貫徹落實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準入制度、醫療質量標準,實行醫療機構從業許可證制度。協同管理衛生醫療服務價格和規範服務行為。
(六)擬訂全縣醫學科研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醫療衛生科研攻關、鑑定、推廣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套用,組織管理醫療衛生技術準入。
(七)依法監督管理縣採血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組織協調全縣無償獻血工作。
(八)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全縣衛生技術人員資格晉升、條件審核上報工作,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制標準。
(九)指導、監督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十一)依法組織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反恐、核電站與核輻射事故以及其他重大意外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處理;協調指揮全縣醫療急救工作;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公共衛生事件和自然災害中的傷病員實施緊急處置,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蔓延;組織培訓衛生應急專業人員,指導各地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應對其他經常性突發事件的傷病員救治工作。
(十二)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衛生部門涉外事務,發展對外衛生技術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
(十四)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擔縣副科級以上幹部健康檢查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擔縣人民政府和省、市衛生主管部門交辦的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衛生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股
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機要保密、安全保衛、信息信訪、宣傳報導、行政後勤管理、對外交流和外事等工作。擬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縣區域衛生規劃和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
管理縣級衛生事業經費;監督屬下衛生機構基建年度計畫的執行,指導屬下衛生機構的改造建設;監管局機關及屬下衛生機構的固定資產;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屬下衛生機構的審計工作;協同管理醫療衛生服務價格;負責和指導衛生信息化建設和衛生統計及分析的工作。
(二)疾病控制股
擬訂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與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預防控制機構建設規劃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免疫規劃;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發生和蔓延;擬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的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保健效果評價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按職責分工,依法對醫療保健機構開展生殖健康進行監管和指導;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
(三)醫政股(加掛中醫、科技教育辦公室牌子)
負責指導全縣醫療機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擬訂全縣醫療機構的設定規劃、管理制度和服務標準;承擔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體系有關工作;組織實施醫護人員執業標準、服務規範和職業道德規範;監督和指導醫療機構的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護理質量和服務質量;指導醫院藥事、醫院感染控制建設;負責對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的救護;抓好基層衛生網路建設;負責醫療事故醫療糾紛的處理,醫療廣告審查。協調組織全縣無償獻血工作和監督醫療機構臨床用血質量安全;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承擔鄉村醫生(個體行醫)相關機構資質審批、執業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涉外醫療機構和境外醫師來惠行醫審批(審核)的管理。
擬訂衛生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負責衛生教育、科研工作;組織指導醫學重點專科、特色專科建設;組織協調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及醫學科研項目管理;承擔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參與指導醫療衛生機構教學工作。
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的傳承與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組織實施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的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監督管理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的醫療機構,對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組織中醫(藥)科技成果的鑑定與推廣;負責中醫藥教育工作。
(四)衛生法制與監督股(加掛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股牌子)
指導全縣衛生系統法制宣傳教育;負責執法責任制建設、衛生行政複議和對衛生執法進行監督;負責機關有關法律事務;指導、監督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職業衛生、放射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承擔醫療衛生機構、母嬰保健、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組織實施衛生執法監督工作的有關工作規範,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評估和預警工作;規範食品安全檢驗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綜合上報工作;組織協調和承擔有關大案要案查處工作。
(五)人事股
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按照職責分工,承擔全縣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晉升以及資格審查進行上報,負責局機關公務員管理;負責局機關和屬下衛生機構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黨群和計畫生育等工作。
保留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正股級,掛靠縣衛生局。主要負責城鄉社會衛生管理、監督和愛國衛生運動,組織實施農村改水、改廁和除四害工作,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和省、市交辦的各項任務。
保留縣幹部保健委員會辦公室,正股級,掛靠縣衛生局。主要負責制訂縣委保健對像的保健工作計畫;指導全縣幹部保健工作;負責縣管幹部保健對象的健康管理,制訂體檢年度方案並組織實施,建立和保管保健對象健康檔案,協助組織落實重點保健對象的重大診療方案及診療措施;承擔縣委保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