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揭陽市委辦公室、揭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委宣傳部、市編辦、市財政局、市文化局、市廣電局、市新聞出版局關於在全市建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揭委辦發[2004]37號)和中共惠來縣委辦公室、惠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縣委宣傳部、縣編辦、縣財政局、縣文化局、縣廣播電視局、縣新聞出版辦、縣法制局關於建立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惠委辦[2005]1號)以及揭陽市編委《關於惠來縣組建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等問題的批覆》(揭市機編[2005]70號)精神,縣委宣傳部不再加掛縣新聞出版管理辦公室牌子,為縣委主管全縣意識形態方面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
將原縣委宣傳部新聞出版組(加掛縣新聞出版管理辦公室牌子)承擔的有關出版管理的行政管理職能劃歸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1、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市委有關意識形態方面的方針政策,制訂我縣宣傳文化工作的方針和事業建設的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
2、規劃和部署全縣性的宣傳思想工作,組織進行黨的中心任務和方針政策的宣傳,國際國內形勢的宣傳,以及政治、經濟、文化活動的社會宣傳。
3、負責組織、指導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方面的工作,配合縣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
4、研究制訂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措施,指導、部署、協調民眾性創建精神文明活動的開展。
5、指導和協調、組織對外的宣傳工作,協調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港澳記者、藝員來我縣採訪、演出的審核工作;指導和管理新聞輿論導向。
6、巨觀指導、部署企業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評定、考核、培訓工作。
7、受縣委委託,協管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廣播電視台、文聯的正副局級幹部;審批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廣播電視台、文聯、新華書店等單位除正股級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幹部以外的其他正副股級幹部(含非領導職務)的任免,並指導這些部門領導班子的建設;對鎮場宣委及宣傳文化系統領導的任免提出意見;規劃黨委宣傳幹部和有關宣傳系統領導骨幹的培訓工作。
8、歸口管理、統籌協調網際網路上的新聞宣傳工作。
9、管理直屬單位。
10、完成縣委和省委、市委宣傳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根據上述任務,宣傳部設4組1室。
1、人秘組(與紀檢、監察合署),編制4名(含工勤1名),組長1名,副組長1名。
負責本部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部的文秘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承辦部人事、工資福利業務工作;負責本系統黨務、紀檢、監察、工、青、婦及計畫生育工作;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2、理論組(加掛縣企業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稱評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編制2名,組長1名,副組長1名。
負責制訂理論學習培訓規劃,抓好理論教育、理論研究、理論宣傳和理論隊伍建設方面的業務工作;負責擬訂黨員教育規劃,組織編寫黨員、幹部教育教材,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組織企(事)業單位政工人員專業職務資格的評定、考核和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