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實預勾

清制:各地已經判處死刑的案卷,由省里匯總,分為情實、緩決、可矜(jīn金)三類上報刑部,八月內由刑部詳核裁定,稱為“秋審”。其中情實人犯裁定時又分為“預勾”和“免勾”兩類。預勾的秋後問斬;免勾的暫緩施刑,等待覆審。太平天國後,這些規定,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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