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

根據《中共貴陽市委辦公廳、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息烽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築委廳字〔2014〕92號)、《中共息烽縣委、息烽縣人民政府關於息烽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息委〔2014〕134號)精神,設立息烽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為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履行縣政府賦予的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扶貧生態移民行政管理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息烽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
  • 事業編制:12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扶貧生態移民職責劃入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水利水電工程和扶貧生態移民工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地方性規章制度、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縣內水利水電工程和扶貧生態移民對所在地綜合影響的對策研究,及時報告工作情況,提出建議;建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移民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的編制、初審和移民安置規劃的編制、上報工作,編制和上報扶貧生態移民工程實施方案,牽頭組織實施扶貧生態移民工程;配合發改部門做好扶貧生態移民工程規劃編制和資金計畫的上報工作;與項目法人和安置地政府簽訂移民安置協定,組織實施移民安置驗收和監督評估工作。
(四)組織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和扶貧生態移民扶持規劃的編制與上報;組織開展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
(五)負責水利水電工程和扶貧生態移民工程項目的論證、評估、立項、報批、招標、監理、驗收、移交;做好全縣水利水電工程和扶貧生態移民安置、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後期扶持資金和物資以及中小型水庫移民專項資金的使用與管理。
(六)負責全縣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和扶貧生態移民工程項目的實施與管理,監督檢查有關移民工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七)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和扶貧生態移民工作的幹部培訓和宣傳教育。負責庫區和移民安置區信訪維穩等工作;協調解決移民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事務的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對外聯絡、文秘、會務、機要、檔案、印章、保密、年度工作計畫、目標管理、制度建設和後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社會保障、老乾服務和幹部培訓工作;承擔機關黨建有關工作;負責移民專項資金、本局縣級財政預算資金的使用管理及日常財務核算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大中型水電工程和大中小型水利移民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匯總、上報工作,年度財務決算及總決算編審、上報工作;負責對移民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自查;做好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水庫移民科
配合水利水電工程項目法人完成移民安置前期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和移民安置驗收相關工作;組織編制並完成年度移民資金使用計畫、年度移民安置和專業項目復建計畫;做好中小型水庫有關移民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等扶持規劃的編制、初審和報批工作;組織並開展好中小型水利工程復建項目、後扶項目的論證、評估、勘察、設計、立項、報批、招標、施工管理、監理、驗收、移交,以及後期扶持工作的統計、評估、檔案管理等工作;承擔全縣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移民後期扶持重大問題的調研和處理工作;對有關移民工作的規章制度及其他規範性檔案進行草擬和審核;對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進行宣傳和貫徹執行;負責移民信訪維穩和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移民幹部的培訓工作;做好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生態移民科
負責扶貧生態移民扶持規劃的編制、初審和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全縣扶貧生態移民安置工作的實施、驗收等相關工作;組織編制並完成年度扶貧生態移民工作實施方案;做好扶貧生態移民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組織並開展好扶貧生態移民工程項目的申報、實施、移交等工作;負責做好扶貧生態移民後期扶持相關工作;承擔全縣扶貧生態移民重大問題的調研和處理工作;負責扶貧生態移民信訪維穩和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扶貧生態移民幹部的培訓工作;承擔縣扶貧生態移民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後期扶持科
負責全縣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工作。負責後期扶持、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等扶持規劃的調查、編制、報批工作;承擔全縣新建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人口的調查、登記和核定工作;負責移民後期扶持任務和資金年度計畫的編制、報送和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勞動就業技能培訓;組織開展對全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執行情況的自查、監測評估工作,組織並開展好移民扶持項目的論證、評估、立項、報批、招標、監理、驗收、移交,以及後期扶持工作的統計、檔案管理等工作;承擔全縣大中型水電工程後期扶持重大問題的調研和處理工作;做好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事業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正副科長(主任)4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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