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陽區水務局

恩陽區水務局

恩陽區水務局隸屬於巴中市恩陽區人民政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恩陽區水務局 
  • 負責人:徐新強
  • 機構性質:行政機關
  • 下屬部門:8個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有關水務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有關水務管理的地方性規章草案,通過發布後監督實施;擬定全區水務工作的政策、發展戰略及綜合治理的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有關水務方面的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水資源(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制定全區水資源總體規劃、流域規劃和專業規劃;擬定全區年度供水計畫、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緊急情況下水量調度預案;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及防洪、抗旱排澇、供水、排水、節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區水資源公報。
(三)負責全區節約用水工作。擬定全區節約用水政策,編制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計畫、節約用水工作。
(四)負責統一管理全區防汛工作。編制全區防汛總體預案;承擔區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洪搶險工作。
(五)根據國家資源和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區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用水源保護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審查向河道、水庫等排污口的設定、改建和擴建。
(六)負責全區供排水行業管理和執法工作。負責全區供水企業的行業管理與指導;負責供水企業資質審核發證和供水價格核算的組織工作;負責對臨時占用河道、水庫大壩、河堤通道的行政監督管理。
(七)組織有關水務法律法規的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區水政監察和水務行政執法工作;協調並仲裁水事糾紛,查處水事違法案件;負責有關水事行政案件的複議、應訴工作。
(八)擬定水務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編制全區水務行業建設項目資金計畫,對水務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管理、監督、審計;管理水務行業國有資產。
(九)負責全區水務基本建設項目工作。負責項目的前期工作;組織水務基本建設;對水務基本建設工程實施行業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
(十)負責全區農村水利工作。管理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全區抗旱、飲水安全(村鎮供水)、農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工作。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土流失的預防監督和綜合防治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水產漁政工作。擬定漁業資源保護規劃,實施漁業環境保護;擬定全區水產發展規劃,指導和推廣水產發展技術;負責全區水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水生動物的防疫、檢疫工作;負責全區水產資源和水生動植物的保護工作;協調解決漁事糾紛,查處漁政案件;負責漁業船舶的監管。
(十三)負責全區河道、水庫,行、蓄、滯洪區,河口灘涂的行政管理及管護範圍內的砂石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砂石資源費的徵收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水務行業的科技發展工作;組織重大水務行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
(十五)指導全區水務行業改革、發展、穩定工作和職工隊伍建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水務行業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綜合科
(辦公室、人事教育科、信訪和民眾工作科)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對機關各股(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檢查督辦;承辦目標管理、政務公開、文秘、機要、檔案、政務信息、保密、機關安全、接待、後勤保障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重大會議和重要接待工作;負責有關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和審查;組織編寫全區水務行業大事記;負責機關規範化、服務型建設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技術職稱改革工作,承辦全局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公務員制度;負責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局系統勞動工資、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勞動保護、社會保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國家公務員和科技幹部的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指導水利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和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局黨委日常工作,承辦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務、群團、計生工作和思想政治、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承辦水利科技工作;組織指導水利行業科學研究和重大科技成果鑑定、套用和技術推廣工作;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教育系統內幹部職工遵紀守法;負責廉政建設、行業監察工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查處水利系統內部違紀違法行為,並根據情節,提出處理建議;受理內部違紀違規行為的檢舉、控告;負責對項目資金使用,國有資產運營等方面的監督檢查;承辦有關不服紀檢行政處分的申訴。
受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承辦上級行政機關及有關部門交辦的信訪事項;督促、協助職能科室和下屬單位辦理信訪事項;調查研究民眾信訪工作,及時提供信訪信息;抓好安全工作、做好維穩、綜治、防邪日常工作;應對系統內突發事件發生,及時維穩布控;落實首問責任,及時接待、答覆、協調處理民眾來訪。
財務科

負責組織宣傳貫徹《會計法》及有關財務法規、財經制度;負責編制全區水務行業財務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財務、會計和專項經費的綜合管理;擬定水務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並組織實施,對水務行業的資金進行調度和銜接;研究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負責全區水務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局直屬單位的經濟活動、經濟責任、財務收支、國有資產的審計監督,對全區水務行業資金進行審計調查和監督。
規計科

擬定全區水務行業綜合發展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流域、區域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協調流域和區域開發工作;組織全區小(一)型水庫以上重點水利、防洪工程(含河道)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編制、審查工作;負責涉水建設項目的論證、評估和審查工作;負責對全區國民經濟整體規劃、城市規劃和重點項目的綜合專業規劃的水資源論證;組織小(一)型水庫以上重點水利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和水務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規程、規範的技術指導和技術監察;承辦行業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全區水務行業固定資產投資的統計工作。
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科
負責組織指導全區已成塘、庫、堰、渠等水利工程管理和經營管理,負責全區中小型灌區項目建設、渠系配套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建設;組織指導水利工程管理體制的改革;負責水利基層服務體系建設和抗旱服務體系建設與管理;組織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和行業系統工程安全工作。
(五)農建辦(片區督查室)
負責組織協調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擬定全區農田水利綜合發展戰略,編制農田水利、“五小”水利和小農水項目中、長期發展規劃、項目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和工程及時指導;負責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水務行業科學技術研究、重大科技成果鑑定、套用和推廣工作;負責節水改造項目的技術指導與管理。
(六)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科
負責全區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負責飲水安全投資計畫和項目申報爭取,組織實施飲水安全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供排水行業管理,指導編制全區供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督促實施;負責全區供水企業資質審核和發證工作;監管供水企業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工作。
(七)水資源管理科
負責全區水資源的管理,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監測水資源和江河、水庫的水量、水質,負責節約用水的管理與監督。
(八)行政審批科
負責水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水務行政審批件的受理、接辦、轉辦工作;負責審批發放取水許可、河道采砂許可、水土保持方案批准等行政許可證;負責督促水務規費的徵收;負責水務局駐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管理、樹立視窗形象;搞好與區政務中心各項工作的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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