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陽區安監局

羅毅,男,漢族,現年45歲(生於1968年7月),大學文化,中共黨員,現任巴中市恩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恩陽區安監局
  • 機構隸屬:巴中市恩陽區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行政機構
  • 主要職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主要負責人,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附則,

主要負責人

1988年8月至1992年12月,在巴中縣果敢鄉人民政府工作,任團委書記、企辦主任、公安員;
1993年1月至1998年12月,在巴中市(縣級)鼎山鎮人民政府工作,任食辦主任、公安員、黨委組織委員、副鎮長;
1999年1月至2004年4月,在巴州區鼎山鎮人民政府工作,任鼎山鎮人民政府鎮長,兼黨委副書記;
2004年5月全2005年12月,在巴州區鼎山鎮人民政府工作,任鼎山鎮黨委書記,兼鎮長;
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在巴州區鼎山鎮人民政府工作,任鼎山鎮黨委書記,兼人大主席;
2011年1月至2013年3月,在巴州區旅遊局工作,任局長、黨組書記;
2013年4月至6月,在恩陽區旅遊局工作,任籌備組負責人。
2013年6月至今,任巴中市恩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起草、擬訂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
(二)綜合監督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擬訂全區安全生產工作規劃,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質量技術監督、公安交警、公安消防、農機監理、港航監督、運政管理、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等有關行業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和各鄉鎮、各行業(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負責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監督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工礦商貿企業單位等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受區政府委託對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進行批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四)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監測和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進行監測檢驗。
(五)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
(六)負責《安全生產許可條例》規定的礦山企業、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報和管理;對建築施工企業、民用爆破器材、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等生產經營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進行監督。
(七)組織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安全資格審查、考核持證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八)負責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條件和有關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礦山救護、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等工作。
(十)負責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十一)負責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和新技術的推廣、示範以及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和民眾工作科、財務科)
組織、協調機關工作,擬訂和監管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人事、檔案、保密、後勤、社會保障、黨務、群團、綜治、目標管理和行政事務等工作;負責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和傷亡事故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下屬有關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各類款項的繳撥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收取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數據統計上報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民眾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信訪投訴工作。
加強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管好用好各項資金,執行財經紀律,嚴格執行各項開支範圍和標準,及時處理往來款項;按照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定會計科目,編制記帳憑證,登記各類明細帳及總帳,做到帳帳相符,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和準確;加強財產管理,及時核對有關帳目,做到帳帳、帳證、帳實相符;妥善保管好各種憑證、帳薄、報表及核算資料,定期整理,立卷歸檔。
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重大事故風險評估,聯繫協調、監督區政府有關安全生產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協調全區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負責鄉(鎮、街道辦事處)行政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及事故調查處理和鄉(鎮、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委託執法及安全監管規範化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參與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結案工作,具體負責建築施工企業(行業)安全監管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二)綜合科(職業衛生監管科、宣傳教育法規科)
負責研究起草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相關政策、規程及實施辦法;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及管理工作;組織指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練;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分析預測較大以上事故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企業有關職業衛生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民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
負責組織起草區政府綜合性規定、規範性檔案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的貫徹實施意見;負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企業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落實;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聽證和安全生產法制審查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者的資格培訓、考核工作;負責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危房進行安全鑑定;具體負責交通及電力企業和交通及觸電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行政審批科
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等的初審或發證核發(含複審);煙花爆竹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考核、申報、頒證(含複審);《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與換證資料的審查上報;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頒、換證資料的審查上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換證資料的審查上報;《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資格審查和發證;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的新建、改建、擴建及車站、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審查;第三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銷售備案審查。
(四)危險化學品監管科
負責煙花爆竹生產、儲存、銷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煙花爆竹生產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的審查、發放工作並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協調煙花爆竹事故的查處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加油站點、危險品的安全監督管理和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非煤礦山監管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商貿、機械、治金、輕工、紡織、建材、菸草、醫藥、地質等行業工礦商貿企業(建設施工、交通、電力、煙花爆竹、危化企業除外)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負責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查與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相關行業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巴中市恩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工委主任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5名,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巴中市恩陽區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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