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政監察支隊是恩施州水利局直屬單位。
1.負責宣傳貫徹《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2.負責組織、指導全州水政監察工作。依法保護水資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監測等有關設施。3.依法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受理有關水事糾紛和水事違法案件,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違反水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查處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4.對全州水政監察隊伍進行指導和監督,指導全州水政監察隊伍規範化建設。5.組織水政監察員的業績考核、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水行政執法證件、標誌管理和執法統計工作。6.抓好水政監察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水政監察隊伍執法裝備配置的計畫申報和管理。7.負責組織、指導全州河道采砂執法監管工作。8.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