恤品河窩母艾謀克印,金代官印。
1973年發現於黑龍江省嘉蔭縣。銅質,方形,邊長6厘米、厚1.8、通高5.1厘米,板柱紐。紐頂有“上”字,印文篆書“恤品河窩母艾謀克印”,側刻“恤品河窩母艾謀克印”、“系重吉猛安下”。印背陰刻“大定十年六月”、“少府監造”。此印鑄於1170年,由少府監頒發。恤品河即今綏芬河。《金史》常寫作“蘇濱”、“蘇瀕”、“速頻”“率賓”。金朝恤品路因恤品河而得名,轄區包括今綏芬河、烏蘇里江上游,東抵日本海,治所在綏芬河下游的雙城子(今蘇聯烏蘇里斯克)。“窩母艾”是謀克的名稱,歸重吉猛安統領,隸屬恤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