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恤刑制》是唐代李隆基創作的一篇散文,出自於《全唐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恤刑制
- 作者:李隆基
- 創作年代:唐代
- 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恤刑制
朕猥集休運,多謝哲王。然而哀矜之情,小大必慎。自臨寰宇,子育黎烝,未嘗行極刑,起大獄。上元降鑒,應以祥和,思協平邦故犁殼之典,致之仁壽之域。自今有犯死刑,除十惡罪,宜令中書門下與法官詳所犯輕重,具狀奏歸應放禁聞。
作者簡介
李隆基(685年—762年),又稱唐明皇。即位狼料紋前,他曾與太平拘設盼敬公主發動宮廷政變殺韋後,擁其父睿宗即位,被立為太子。712年,他受禪即位,改元為“開元”。即位之初,他勵精圖治,任用姚崇、宋璟等為相,鼓勵生肯局勸產,發良炒鍵展經濟,革除弊害,史稱“開元之治”。晚年因驕奢淫旬訂逸,又重用李林甫、高力士和安祿山等人把持朝政,引發了“安史之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