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

性侵害

性侵害涉及各種非意願的性接觸和被強迫的性行為,包括強制性交、強迫親吻、性騷擾、性虐待,露陰、窺陰等在司法判例上也可能被算作性侵害。

性侵害在多個國家和地區都屬於違反法律的行為,法律對性侵害的定義因司法管轄區域的不同而不同。在有的地區,比如新南威爾斯,性侵害被定義為非自願插入式性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的第五十四條明確提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

性侵害在當下十分普遍,據聯合國的不完全統計,35%的女性會在一生中受到性侵害,在一些國家這種現象甚至更為嚴重,而對於男性遭受性侵害的情況,目前尚未有全球範圍內的調查能夠提供可靠數據。

性侵害會對受害者造成身心傷害,並改變其自我形象。除了心理創傷以外,性侵害還會導致身體健康問題和公共健康問題,增加酗酒、吸毒、酒後開車、不安全的性行為等。預防性侵害需要施害者、家庭、學校和社會共同提高重視程度,並加強預防教育和與兒童的交流等。預防性侵害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內容,普及全面性教育有助於人們在遇到性侵害事件時,能夠運用所學知識和掌握的技能積極面對風險,謹慎對待可能的施害者,分辨自己是否遭遇性侵害,以及如何應對性侵害,從而減少性侵害現象造成的危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性侵害
  • 外文名:Sexual assault
定義,現狀,常見類型,強姦,兒童性侵害,老年性侵害,性騷擾,常見誤解澄清,老年人也會受到性侵害,男性也會受到性侵害,男性也會因為性侵害而產生心理創傷,殘障群體也會受到性侵害,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我國各部委相關教育類檔案,《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國小法制教育指導綱要》,《中國小健康教育指導綱要》,《中國小健康教育規範》,《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普通高等學校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相關國際檔案,全面性教育中的相關教學內容,學習目標,核心概念5:健康與福祉技能,開展預防和應對性侵害教育的關鍵原則,全面性教育中如何進行相關的教育,相關研究,性侵害的成因,性侵害的危害,如何預防和應對性侵害,典型案例,韋明輝強姦案,蔣成飛猥褻兒童案,愛滋男性性侵害男性好友案,

定義

性侵害泛指違反他人意願,對其做出與性有關的行為。施害者出於性目的,未經允許便對受害者進行各種非意願的性接觸和被強迫的性行為。未滿14周歲或者由於吸毒、酗酒、睡眠等而神志不清的人是無法對這種行為表達性同意或拒絕的。

現狀

性侵害在當下十分普遍,據聯合國的不完全統計,35%的女性會在一生中受到性侵害,在一些國家這個比例甚至高達70%;比起未受過性侵害的女性,受到伴侶性侵害的女性更容易患癌症、愛滋病,更有可能墮胎。
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報告,2015年全國性侵害案件達到25000件,2016年全國性侵害案件達到15000件。其中包括強姦罪、猥褻兒童罪、強制猥褻侮辱罪等,強姦罪的案件占比最高。被告人在實施性侵害犯罪前多有飲酒行為,占比為66%。受害人與被告人多通過網路社交平台認識。根據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女童保護基金(以下稱“女童保護”)2020年發布的最新報告,2019年曝光性侵害兒童案例301起,受害兒童逾800人。2013年至2018年,每年媒體公開報導的兒童被性侵害的案例分別是125起、503起、340起、433起、378起、317起(其中,2013~2017年統計案例為14歲以下兒童,2018年起為18歲以下兒童)。
美國法務部通過全國大學婦女性侵害問題研究委託編寫的一份報告,根據一份1996年針對秋季學期就讀兩年或四年制教育機構的4446名婦女研究發現,3%的大學女性都曾是性侵害的受害者。由美國國家司法研究所主持的校園性侵害研究以5446名本科女生為研究樣本,得出結論,19%的本科女生自上大學以來曾經遭受過性侵害或性侵害未遂。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人們普遍認為,男性遭受性侵害的頻率要低於女性,但很少有可靠數據表明男性遭受性侵害的頻率。

常見類型

強姦

強姦,又稱強制性交,指的是未經當事人許可對其進行侵犯,主要指強迫或非自願的性交。強姦表現為多種形式,例如陌生人強姦、熟人強姦、法定強姦、團隊強姦、婚姻強姦和兒童強姦,以及戰時和種族滅絕性強姦。這些強姦形式有時在法律上有多重定義,但法律上定義的強姦本質上是一種性侵害,通常涉及一個人未經另一個人同意而與其發生性交。男性和女性都可能實施強姦,也都可能成為被強姦對象。在全世界大部分的國家,強姦行為都屬於犯罪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最高可判處死刑3。

兒童性侵害

兒童性侵害是虐待兒童的一種形式,成人或年紀較大的未成年人將兒童作為性發泄對象。兒童性侵害的主要形式有:要求或強迫兒童參與性活動(不論結果如何),將生殖器官以不恰當的方式暴露給兒童看,給兒童看色情片,與兒童發生性關係,用身體或工具接觸兒童的生殖器官,使用兒童製作色情片。
兒童性侵害的後果包括抑鬱、創傷後心理壓力緊張綜合徵、焦慮、成人期容易再次成為受害者、對兒童的身體造成傷害。家庭成員實施的兒童性侵害是一種亂倫行為,是兒童性侵害常見的形式之一,後果更加惡劣,會造成長期心理創傷。

老年性侵害

老年性侵害是指對年過60歲的人進行性侵害,他們大多身體功能下降、虛弱、需要依賴他人贍養。年過65歲的受害人只有30%向警方報案。大多數施害者是贍養人、成年子孫、配偶或其他居住同伴。

性騷擾

性騷擾指以帶性暗示的言語或動作針對被騷擾對象,強迫對方配合,並使對方感到不悅。任何性別都有可能是性騷擾的受害者。具體指行為人出於發泄性慾求、惡作劇、騷擾人、侮辱人的動機,通過語言的、形體的、環境布置的方式或其他方式,對他人進行不受歡迎的性挑逗或性刺激,給對方帶來煩惱和精神壓抑,甚至造成精神損害,但尚不構成強制猥褻和強姦,行為人的這種行為即謂之性騷擾。

常見誤解澄清

老年人也會受到性侵害

儘管性侵害的對象主要是年輕人(超過一半的強姦發生在18歲之前的年輕人身上),但老年人口也處於危險之中。例如,一項研究表明,每年被強姦的婦女中有18%年齡在60歲以上。美國法務部的統計數據揭示了老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情況:大約71%的老年受害者在養老院受到性侵害,15%在犯罪者的住所受到性侵害,12%的老年人在自己的住所受到性侵害,其中2%在成人護理住所受到性侵害。

男性也會受到性侵害

不只有女性才會受到性侵害,男性也會是性侵害的受害者,施害者不僅有女性也有男性。大多數男性對男性的性攻擊本質上都是暴力,發生在受害者或施害者家中。受害者經常遭受各種各樣的性行為,其中最經常的是肛交,受害者還經常被迫對施害者進行口交。

男性也會因為性侵害而產生心理創傷

一項研究發現,被強姦一次的婦女患抑鬱症的比例約為46%,而遭受了一次以上性侵害的婦女的抑鬱症比例接近80%。遭受過性侵害的男人也會遭受嚴重的心理困擾。在性侵害後,男性比女性更有可能遇到創傷後應激障礙(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PTSD)和藥物濫用問題。例如,遭受性侵害的男性的酒精問題發生率為80%,而從未經歷過性侵害的男性為11%。

殘障群體也會受到性侵害

性侵害會威脅到每個群體,包括殘障人士。許多文化將殘障人士視作無性戀,這使得殘障人士比非殘障人士更容易受到性侵害。針對殘障人士的性侵害行為十分普遍,並影響到公共衛生,產生消極的社會後果。根據中國台灣一項概述殘障人士性侵害現狀的報告顯示,殘障人士中性攻擊事件的增長率是一般人口的2.7倍,政府的統計數據顯示,智力殘障人士在報告的性攻擊案件中所占比例最大(超過50%),其次是慢性精神病患者,占所報告的殘障人士性攻擊案件的三分之一。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檔案

我國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中涉及到了與性侵害相關的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修正)保護公民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2013)從刑罰角度禁止性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2005)從人格權等基本權利角度保護人們尤其是婦女免遭性侵害,《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中對性侵害做出明確禁止。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共同保障了我國公民在面對性侵害時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一條
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五條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依照前款規定提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九百九十七條
民事主體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害人其人格權的行為,不及時制止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行為人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
第一千零四條
自然人享有健康權,有權維護自己的身心健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權。
第一千零一十條
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採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四條
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虐待、遺棄、非法送養未成年人或者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菸(含電子菸,下同)、飲酒、賭博、流浪乞討或者欺凌他人;
第二十二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因外出務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完全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具有照護能力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代為照護;無正當理由的,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照護。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確定被委託人時,應當綜合考慮其道德品質、家庭狀況、身心健康狀況、與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聯繫等情況,並聽取有表達意願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被委託人:
(一)曾實施性侵害、虐待、遺棄、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
第四十條
學校、幼稚園應當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對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行為,學校、幼稚園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學校、幼稚園應當對未成年人開展適合其年齡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範性侵害、性騷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對遭受性侵害、性騷擾的未成年人,學校、幼稚園應當及時採取相關的保護措施。
第五十四條
禁止拐賣、綁架、虐待、非法收養未成年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性騷擾。
第六十二條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應當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查詢應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發現其具有前述行為記錄的,不得錄用。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應當每年定期對工作人員是否具有上述違法犯罪記錄進行查詢。通過查詢或者其他方式發現其工作人員具有上述行為的,應當及時解聘。
第九十八條
國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向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提供免費查詢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四十條
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
第四十二條
婦女的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肖像權等人格權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婦女的人格尊嚴。禁止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婦女人格。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廣告、商標、展覽櫥窗、報紙、期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路等形式使用婦女肖像。

《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

基本要求
1.本意見所稱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三百六十條第二款規定的針對未成年人實施的強姦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引誘幼女賣淫罪,嫖宿幼女罪等。
2.對於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應當依法從嚴懲治。
3.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應當充分考慮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發育尚未成熟、易受傷害等特點,貫徹特殊、優先保護原則,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4.對於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應當堅持雙向保護原則,在依法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權益時,也要依法保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5.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對於涉及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及可能推斷出其身份信息的資料和涉及性侵害的細節等內容,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律師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應當予以保密。
對外公開的訴訟文書,不得披露未成年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及可能推斷出其身份信息的其他資料,對性侵害的事實注意以適當的方式敘述。
6.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應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辦理,未成年被害人系女性的,應當有女性工作人員參與。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設有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專門工作機構或者專門工作小組的,可以優先由專門工作機構或者專門工作小組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7.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加強與民政、教育、婦聯、共青團等部門及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聯繫和協作,共同做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安撫、疏導工作,從有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對其給予必要的幫助。
8.上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加強對下指導和業務培訓。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要增強對未成年人予以特殊、優先保護的司法理念,完善工作機制,提高辦案能力和水平。
辦案程式要求
9.對未成年人負有監護、教育、訓練、救助、看護、醫療等特殊職責的人員(以下簡稱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以及其他公民和單位,發現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10.公安機關接到未成年人被性侵害的報案、控告、舉報,應當及時受理,迅速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立即立案偵查。
公安機關發現可能有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或者接報相關線索的,無論案件是否屬於本單位管轄,都應當及時採取制止違法犯罪行為、保護被害人、保護現場等緊急措施,必要時,應當通報有關部門對被害人予以臨時安置、救助。
11.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據此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異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12.公安機關偵查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案件,應當依照法定程式,及時、全面收集固定證據。及時對性侵害犯罪現場進行勘查,對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人進行人身檢查,提取體液、毛髮、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指甲內的殘留物等生物樣本,指紋、足跡、鞋印等痕跡,衣物、紐扣等物品;及時提取住宿登記表等書證,現場監控錄像等視聽資料;及時收集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和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證據。
13.辦案人員到未成年被害人及其親屬、未成年證人所在學校、單位、居住地調查取證的,應當避免駕駛警車、穿著制服或者採取其他可能暴露被害人身份、影響被害人名譽、隱私的方式。
14.詢問未成年被害人,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和律師應當堅持不傷害原則,選擇未成年人住所或者其他讓未成年人心理上感到安全的場所進行,並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場。無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場或者法定代理人是性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被害人的其他成年親屬或者所在學校、居住地基層組織、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代表等有關人員到場,並將相關情況記錄在案。
詢問未成年被害人,應當考慮其身心特點,採取和緩的方式進行。對與性侵害犯罪有關的事實應當進行全面詢問,以一次詢問為原則,儘可能避免反覆詢問。
15.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應當及時告知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並告知其如果經濟困難,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對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的,應當幫助其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及時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
16.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除有礙案件辦理的情形外,應當將案件進展情況、案件處理結果及時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並對有關情況予以說明。
17.人民法院確定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開庭日期後,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陪同或者代表未成年被害人參加法庭審理,陳述意見,法定代理人是性侵害犯罪被告人的除外。
18.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證人確有必要出庭的,應當根據案件情況採取不暴露外貌、真實聲音等保護措施。有條件的,可以採取視頻等方式播放未成年人的陳述、證言,播放視頻亦應採取保護措施。

我國各部委相關教育類檔案

預防性侵害,為兒童青少年提供相關教育至關重要,包括保護隱私部位、預防和應對暴力、媒介素養等多個方面。我國各部委發布的相關教育類檔案中,《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2018版)》強調了青少年接受和參與全面性教育的重要性,《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2007)、《中國小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08)、《中國小健康教育規範》(2011)、《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2012)、《普通高等學校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7)都強調了性安全教育的必要性,《中國小法制教育指導綱要》(2007)、《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2017)強調青少年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意識。預防性侵害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內容。

《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

七、掌握正確的生殖與性健康知識,避免過早發生性行為,預防愛滋病等性傳播疾病。
(一)接受和參與全面性教育,可提升青少年對性與生殖健康的認知水平,提升保護自身、尊重他人身心健康的責任意識。
(六)過早發生性行為、早孕或人工流產,會對青少年身心造成極大傷害。不安全性行為可帶來愛滋病、梅毒、淋病等性傳播疾病的感染。青少年要避免過早發生性行為,拒絕性騷擾、性誘惑和性暴力。

《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

國小4~6年級
模組一: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或事件
•認識社會安全類突發事故或事件的危害和範圍,不參與影響和危害社會安全的活動;
•學會應對可疑陌生人的方法,提高自我防範意識;
• 了解應對敲詐、恐嚇、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國中年級
模組一: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或事件
•增強自律意識,自覺不進入未成年人不宜進入的場所。逐步養成自覺遵守與維護公共場所秩序的習慣;
•學會應對敲詐、恐嚇、性侵害等突發事件的基本技能。
高中年級
模組二:預防和應對公共衛生事故
• 學習健康的異性交往方式,學會用恰當的方法保護自己,預防性侵害。當遭到性騷擾時,要用法律保護自己。

《中國小法制教育指導綱要》

小學生法制教育
• 初步了解未成年人權利的基本內容,了解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的內容,知道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姓名權、受監護權、休息權、隱私權、財產權、繼承權、受教育權等基本權利應當受到保護,增強權利意識;
• 掌握初步的自我保護方法,知道權利受到侵犯時如何尋求法律保護,了解尋求法律保護的渠道。
國中學生法制教育
• 了解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關內容,知道違法和犯罪的含義,認識違法犯罪的危害,知道不良行為容易導致違法犯罪,違法犯罪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抵制不良誘惑,養成遵紀守法的習慣。懂得未成年人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條件下見義勇為,知道揭發檢舉、及時報警、正當防衛等是同犯罪作鬥爭的有效手段;
• 懂得未成年人權益應當受到國家保護,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關於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的主要內容,掌握自我保護和維權的方法,學會採用訴訟或者非訴訟方式維護合法權益。
普通高中學生法制教育
• 了解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和我國批准的重要國際公約,特別是國際人權公約、世界貿易組織公約、保護人類環境的國際公約等有關知識,樹立全球意識。

《中國小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國中階段
疾病預防
• 判斷安全行為與不安全行為,拒絕不安全行為的技巧;
• 學會如何尋求幫助的途徑和方法。心理健康
• 異性交往的原則。安全應急與避險
• 識別容易發生性侵害的危險因素,保護自己不受性侵害;預防網路成癮。

《中國小健康教育規範》

國中階段
性侵害的預防
• 識別容易發生性侵害的危險因素;
• 保護自己不受性侵害。

《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

國小階段
• 初步理解性器官在人生中的意義;
• 識別性騷擾與性侵害行為,提高預防意識,初步掌握防範性騷擾及保護自己的方法。
中學階段
• 掌握與異性交往的方式,理解性別角色和性別差異;
• 初步了解性倫理、性道德。

《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

心理健康
• 努力控制由於性吸引產生的干擾;
• 正確認識正常的異性交往和性罪錯的區別;
• 增強性問題上的守法觀念。

《普通高等學校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性與生殖健康
• 預防性侵害的方法和技能。
安全應急與避險
• 防範網路安全風險,甄別不科學、不健康信息的技能與方法。

相關國際檔案

一些國際檔案也從人權、婦女權利等角度對性侵害這一話題進行了闡述。聯合國通過的《聯合國憲章》(United Nations Charter)、《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Human Rights)、《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從人權角度強調了保障公民權利,聯合國通過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的任擇議定書》(Optional Protocol toeliminate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從婦女權利角度強調了性別平等,此外《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the Child)中也涉及到性侵害相關的內容。具體內容如下:
中國分別於1945年簽署了《聯合國憲章》(United Nations Charter)、1948簽署了《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Human Rights)、1997年簽署了《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1998年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Covenant on Civil andPolitical Rights)、1993年簽署了《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Vienna Declaration andProgramme of Action)等人權憲章。這些檔案雖然並未提及性侵害,但無疑為反性騷擾提供國際法理基礎。
1981年正式頒布並生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1和2000年正式頒布並生效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的任擇議定書》(Optional Protocol toeliminate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是聯合國為消除對婦女的歧視、爭取性別平等制定的一份重要國際人權文書。中國分別於1980年和1999年簽署這兩項文書。這兩個公約確立規則,保障婦女在政治、法律、工作、教育、醫療服務、商業活動和家庭關係等各方面的權利。雖然沒有明確提及性侵害,但是為婦女權利提供法理基礎。
1995年9月4日至15日,在北京舉行的第四次婦女問題世界會議上,通過結果檔案《北京宣言》(Beijing Declaration)和《行動綱要》(Action plan),會議特彆強調有利環境、兩性平等等婦女權益問題。婦女地位委員會在1999年關於婦女與健康的商定結論呼籲,要通過採取有效的環境和職業保健政策,建立顧及性別因素、沒有性騷擾和性歧視、安全而且在工效學上可以防止職業性危害的工作環境,保護所有部門的女工、包括農業女工和女傭的健康。
維護兒童權利的公約有1989年頒布的《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及其各項任擇議定書,要求締約國確認每個兒童均有權享有足以促進其生理、心理、精神、道德和社會發展的生活水平。1990年8月29日,中國常駐聯合國大使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簽署了《兒童權利公約》,中國成為第105個簽約國。

全面性教育中的相關教學內容

學習目標

預防性侵害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內容。在全面性教育中,對性侵害相關內容的學習同時涉及到知識要點、相關技能及態度和價值觀。在聯合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中,與預防和應對“性侵害”相關的學習目標主要出現在核心概念4“暴力與安全保障”下的第1個主題“暴力”和第2個主題“許可、隱私與身體完整性”之中。此外,核心概念1“關係”下的第3個主題“寬容、包容及尊重”、核心概念5“健康與福祉技能”下的第5個主題“尋求幫助與支持”中也有相關的內容,內容貫穿5~8歲、9~12歲、12~15歲三個年齡段。具體學習目標如下:
核心概念1:關係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每一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都能夠為社會做出貢獻,並有被尊重的權利
學習者將能夠:
► 描述以公正、公平、有尊嚴、尊重的態度對待他人所具有的含義(知識);
► 舉例說明儘管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但每個人都可以為社會做出貢獻(知識);
► 列舉嘲笑他人所帶來的各種害處(知識);
► 認識到所有人都是獨一無二且有價值的,都享有尊嚴並應該受到尊重(態度)。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由於社會地位、經濟和健康狀況、民族、種族、出身、性傾向、社會性別身份或其他差異而對他人進行騷擾和欺凌是無禮且傷人的
學習者將能夠:
► 解釋什麼是騷擾和欺凌(知識);
► 描述為什麼對他人進行騷擾和欺凌是無禮且傷人的(知識);
► 認識到每個人都有責任公開反對騷擾和欺凌(態度);
► 展示多種應對騷擾和欺凌的方法(技能)。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基於差異(例如愛滋病病毒感染、懷孕或健康狀況、經濟狀況、民族、種族、出身、性別、性傾向、社會性別認同或其他差異)的污名和歧視是缺乏尊重的表現,會危害他人的福祉,並且是對其人權的侵犯
學習者將能夠:
► 掌握污名、歧視、偏見、成見、不寬容和排斥的概念(知識);
► 分析污名和歧視對他人的性與生殖健康和權利所帶來的後果(知識);
► 認同每個人都有責任保護正遭受污名和歧視的人(態度);
► 深刻體會到包容、非歧視和多元的重要性(態度);
► 在遭受污名和歧視時尋求幫助(技能);
► 練習如何為包容、非歧視和尊重多元發聲(技能)。
核心概念4:暴力與安全保障
主題1:暴力學習目標(5~8歲)
要點: 能夠識別欺凌和暴力,並認識到這是錯誤行為,這一點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取笑、欺凌和暴力(知識);
► 明白來自家庭成員或其他成年人的欺凌和暴力是錯誤的,且欺凌和暴力並非受害者的過錯(態度);
► 示範如何安全應對同伴間的欺凌或暴力(技能)。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性虐待、性騷擾和欺凌(包括網路欺凌)是有害的,在這些情況下懂得尋求幫助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描述性虐待(包括強姦、亂倫和網路性剝削)、性騷擾和欺凌(包括網路欺凌)的例子(知識);
► 明白兒童性虐待是違法的,並且有許多權威機構和相關服務能夠幫助正在遭受性虐待的兒童(知識);
► 認同在遭受性虐待、性騷擾、亂倫或欺凌時,尋求支持的重要性(態度);
► 示範在知道有人正在遭受欺凌、性虐待或性騷擾時如何有效應對(技能);
► 展示在自己或認識的人受到性虐待、性騷擾、亂倫和欺凌時,如何尋求幫助(技能)。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 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是對人權的侵犯
學習者將能夠:
► 比較和對比欺凌、情感暴力、身體暴力、性虐待、性侵害和親密伴侶暴力(知識);
► 認同遭受由成年人、年輕人或權威者實施的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並非受害者的過錯,並認同這些行為是對人權的侵犯(態度);
► 示範如何舉報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等現象(技能);
► 示範如何向可信賴的成年人和機構尋求幫助,以防止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的發生,並為倖存者提供支持(技能)。
主題2:許可、隱私與身體完整性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每個人都有權決定誰能以何種方式觸摸他們身體的哪些部位
學習者將能夠:
► 描述“身體權”的含義(知識);
► 識別身體的隱私部位(知識);
► 認識到每個人都有“身體權”(態度);
► 示範如何應對讓自己感到不舒服的身體接觸(例如:說“不”、“走開”,告訴可信賴的成年人)(技能);
► 識別並描述當經歷不舒服的身體接觸時,應如何與父母/監護人或可信賴的成年人溝通(技能)。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在成長過程中,我們需要了解什麼是不受歡迎的性關注以及什麼是隱私需求
學習者將能夠:
► 解釋對於青春期的男孩和女孩來說,身體隱私和私密空間變得更為重要;對女孩來說,廁所和水的使用尤其重要(知識);
► 定義不受歡迎的性關注(知識);
► 認識到無論男孩女孩,不受歡迎的性關注是對他們的隱私和身體權的侵犯(態度);
► 通過果斷和自信的溝通來保護自己的隱私並對抗不受歡迎的性關注(技能)。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 每個人都有保障自身隱私和身體完整性的權利
學習者將能夠:
► 描述隱私權和身體完整權的含義(知識);
► 認同每個人都有保護自身隱私和身體完整性的權利(態度);
► 表達對自身的隱私權和身體完整權的看法(技能)。

核心概念5:健康與福祉技能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朋友、家庭、教師、宗教領袖及社區成員能夠且應該相互幫助
學習者將能夠:
► 描述什麼是可信賴的成年人(知識);
► 描述人們相互幫助的具體方式(知識);
► 認同所有人都有受到保護並得到支持的權利(態度);
► 展示如何向可信賴的成年人尋求幫助(技能)。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學校和廣泛的社區可以提供多種幫助和支持渠道
學習者將能夠:
► 意識到兒童需要就某些問題(例如:虐待、騷擾、欺凌、疾病)尋求幫助,並知道從何處獲得幫助(知識);
► 回憶受到虐待、騷擾、欺凌的時候需要告知可信賴的人員或機構(知識);
► 認識到有些問題需要尋求學校和社區之外的幫助(態度);
► 展示在更廣泛的社區中尋求和接受幫助的方式(技能)。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對服務機構和媒體等提供的幫助和支持進行評估非常重要,這有助於獲取優質的信息和服務
學習者將能夠:
► 列舉提供性與生殖健康及權利方面的幫助和支持的個人或機構(知識);
► 描述提供良好的支持和幫助的個人或機構的特徵(包括保密性和隱私保護)(知識);
► 理解人們可以從一些機構獲取有關性與生殖健康服務(例如:進行性傳播感染 / 愛滋病病毒的諮詢、檢測及治療;現代避孕、性虐待、強姦、家庭暴力和社會性別暴力,人工流產和人工流產後護理,以及污名與歧視等方面的服務)(知識);
► 列舉能提供幫助和支持的可靠的媒體資源(例如:網站)所具有的特徵(知識);
► 意識到對健康和支持來源進行批判性評估的重要性(態度)。

開展預防和應對性侵害教育的關鍵原則

• 在進行全面性教育中與性侵害相關的課程準備時,要有人類性學、行為變化以及相關教學理論方面的專家、年輕人、父母/家庭成員和其他社區利益相關方參與。課程要針對項目目標兒童和年輕人,評估其在社會交往、性與生殖健康方面的需求和行為,並考慮到其不斷發展的能力。並且要評估可以被用來開發和實施性教育課程的資源(人力、時間和資金)。
• 在設計全面性教育中與性侵害相關的課程時,要依據清晰的目標、預期成果和重要知識點決定課程內容、方法和活動。按照邏輯順序排列各個主題。根據不同的情境設計活動,促進批判性思維。包含關於性同意以及生活技能的內容。提供關於愛滋病病毒、愛滋病、其他性傳播感染、避孕、早孕以及非意願懷孕的科學準確的信息,以及不同保護措施的有效性和可獲得性。探究生理體驗、社會性別和文化準則一般如何影響兒童和年輕人對於性以及性與生殖健康的體驗和探索。探究影響某些性行為的特定風險和保護因素。探究如何處理特定的可能會導致愛滋病病毒感染、其他性傳播感染、非意願的或無保護的性交或暴力行為的特定情境。探究在安全套和多種避孕措施方面的個人態度和同伴規範。提供可以滿足兒童和年輕人健康需求的可用服務的信息,尤其是性與生殖健康需求的信息。
• 在實施全面性教育中與性侵害相關的課程時,要確定採用獨立課程或融入式課程的形式。在幾年內按順序持續地開展多節課程。對全面性教育課程進行試點實驗。運用參與式教學方法,讓兒童和年輕人積極參與教學過程,幫助他們內化和整合信息。挑選有能力、積極主動的教育工作者,在學校或非正規教育場所開展性教育課程。提升教育工作者的敏感度,幫助其澄清價值觀,並為其提供高質量的職前和在職培訓,以及持續的職業發展機會。確保兒童和年輕人在符合保密原則、提供隱私保護的安全環境中學習。開展多方參與的項目。評估通過數字媒體開展性教育的適宜性。推廣全面性教育項目時要確保質量。

全面性教育中如何進行相關的教育

幼稚園性教育中相關的內容
根據聯合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給出的學習目標,幼兒階段關於性侵害的性教育包含在與性暴力相關的教育中,主要集中在認識和保護身體的隱私部位上。北京師範大學劉文利教授主編的《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全9冊)中,《我們的身體》《奇妙的感覺》《好秘密壞秘密》三冊中都涉及相關的教育內容。
《我們的身體》一冊主要幫助幼兒初步認識什麼是隱私部位,“女孩的生殖器官、臀部和胸部是女孩的隱私部位,男孩的生殖器官和臀部是男孩的隱私部位”。同時向幼兒強調要保護好自己的隱私部位,並且不能夠隨意看和觸碰別人的隱私部位。
性侵害
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之我們的身體
《奇妙的感覺》一冊主要教會幼兒識別不同的感覺,區分舒服的感覺和不舒服的感覺,並且在感覺到不舒服時要及時地表達出來,並向可信任的成年人尋求幫助。
性侵害
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之奇妙的感覺
《好秘密壞秘密》則在鞏固關於身體隱私部位相關知識的基礎上,教會幼兒勇敢說“不”,並且知道當自己的身體隱私受到侵犯時如何應對,該向哪些可信賴的成年人尋求幫助。這一冊中還特彆強調,絕對不要幫傷害自己的壞人保守秘密。
性侵害
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之好秘密壞秘密
國小性教育中相關的內容
國小的性教育除了講解與保護身體隱私部位相關的內容,還可以和孩子更為坦誠地談論“性暴力”相關的話題。北京師範大學劉文利教授主編的讀本首次談及保護身體隱私部位相關的話題是在二年級,而首次直接探討性暴力相關話題則是在五年級。
二年級下冊“性與健康行為”單元“身體接觸”主題中講解了舒服和不舒服的身體接觸,教兒童堅決拒絕不舒服的身體接觸,保護好自己的身體。在此基礎上,“身體的隱私部位”主題主要強調了認識身體的隱私部位對於兒童身體保護的重要性。這部分內容通過“哪裡是身體的隱私部位”“誰可以觸摸身體的隱私部位”“保護好身體的隱私部位”三個知識點的講述,幫助學生了解身體隱私部位的準確位置;說出身體隱私部位器官名稱;懂得誰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觸摸自己身體的隱私部位,誰不可以觸摸自己身體的隱私部位;保護好自己身體的隱私部位;尋求信任的成年人的幫助。學習這個主題,兒童可以科學認識人體的隱私部位,明白背心褲衩覆蓋的部位是身體的隱私部位,是不能給別人看的。只有爸爸媽媽和醫生在我們身體需要清潔和檢查時,才可以觸摸我們的隱私部位。如果有人要觸摸你的隱私部位或者讓你觸摸他的隱私部位時,要堅定地說“不”,並學會及時告訴信任的成年人。
這樣,當遇到性侵害事件時,兒童會運用所學知識和掌握的技能積極面對風險,謹慎對待可能的侵害者,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隱私部位是不是被侵犯,是否有不舒服的身體接觸來分辨自己是否遭遇性侵害,及時提出拒絕或主動向信任的成年人求助,從而減少性侵害現象造成的危害。
五年級,讀本首次明確談及性暴力相關的話題。兒童會學習如何分辨不同類型的兒童性侵害,遠離兒童性侵害的危險情景,時刻保持警惕,並且掌握預防及應對兒童性侵害的方式,遇到危險時及時向可信賴的成年人求助。這些教學內容能夠幫助兒童更好地理解性暴力,特別是與兒童相關的性暴力,更好地進行預防和應對。
國中性教育中相關的內容
國中階段的性教育不再是概括性地介紹性暴力這一上位概念。在七年級的教學內容中,不同的性暴力類型被作為獨立的話題進行討論,其中就包括性侵害,青少年會嘗試探討對於性侵害的理解和觀念,形成更加深入地認識和思考。八年級則可以進一步探討與許可和拒絕相關的內容,幫助青少年識別可能存在性侵害的場景,並練習應對方式。

相關研究

性侵害的成因

不同類型的性侵害有著不同的成因,陌生人實施的性侵害和熟人實施的性侵害有很多不同原因。美國一項研究表明,男子氣概文化較為濃厚的地區,發生陌生人性侵害的可能就越大;性別平等文化較為濃厚的地區,熟人性侵害的可能性就相對較低。
美國一項研究表明,25%的美國婦女遭受過性侵害。這些案件中大約有一半犯罪人和受害人有飲酒現象。酒精通過多種途徑助長性侵害,往往加劇現有風險因素。關於酒精對性行為和侵略性行為的影響的信念、關於飲酒婦女的陳規定型觀念以及酒精對認知和運動技能的影響,都助長了酗酒者性侵害。大約一半(30%-79%之間)的性侵害受害者報告說,他們在喝酒後遭遇到性侵害。然而,必須強調的是,雖然女性飲酒可能會使她面臨更大的性侵害風險,但她絕不應該對這種攻擊負責。
還有學者通過與其他類型的犯罪的聯繫將社會無組織理論與性侵害聯繫起來,有研究表明,鄰里之間相互信任、社會融合度高的地方犯罪率就低,發生性侵害的可能就越小;反之,社會秩序混亂的地區犯罪率就高,發生性侵害的可能就越高。

性侵害的危害

性侵害會影響受害者的身心,並改變其自我認知。多項研究表明,遭受過性侵害的男女會有更嚴重的抑鬱和焦慮症狀。抑鬱和創傷後應激障礙(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PTSD)通常是性攻擊的後果,而攻擊越嚴重,其心理後果就越嚴重。
除了心理創傷以外,性侵害也與身體健康問題和公共健康問題相關。根據身體健康與性侵害之間關係的研究發現,有性侵害史的女性更有可能報告自己有生殖或婦科問題、神經系統問題、胃腸道問題和肺部問題。此外,研究人員發現性侵害的歷史與乳腺癌、關節炎、頭痛、糖尿病、身體殘疾以及醫學上無法解釋的軀體症狀有很大的相關性。並且性侵害還有可能引起的身體併發症,例如骨折、內傷甚至可能早逝。一項研究表明,住在療養院的老年性侵害受害者中,約有一半在其遭受襲擊的一年內死亡。
性侵害還與健康風險有關。性侵害似乎會增加酗酒、吸毒、酒後開車、不安全的性行為等。經歷過童年性侵害的婦女更傾向於不尋求婦科檢查,因此她們面臨宮頸發育異常和癌症的風險更高。另外,由於陰道或肛門的創傷、出血等性創傷,性傳播疾病發生的幾率也會增加。

如何預防和應對性侵害

施害者
有一些男士聯誼會創立了改變行為的預防項目,旨在降低男性成為施害者的機率。基於預防性侵害的一些研究項目經過科學方式的檢驗和驗證,性侵害預防項目中實驗數據效果最高的是由約翰·福伯特(John Foubert)設計的“男士項目”,也被稱作一對四項目,。它關注了增強對性侵害受害人的關心,鼓勵男士作為旁觀者對性侵害進行干預。已發表數據顯示參加過男士項目的男性,相對於沒有參加項目的男性,他們發生性侵害行為的可能性減少了40%性。參加項目的男性在施行性侵害的過程中相對於控制組來說,性侵害強度減少了8倍。更多的研究也顯示參加男士項目的男士作為旁觀者能更加積極主動地干預性侵害、幫助受害人。
家庭
有研究表明,童年時期受到家庭虐待的人,在成年後更容易受到性侵害。因此,父母要為兒童提供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除此以外,父母也要為兒童提供必要的性教育,教他們學會保護自己。
學校
性侵害在學校內時有發生,學校需要從多方面採取措施來預防性侵害。學校要制定政策完善校內申訴和審判程式,使得校內性侵害受害者有途徑進行維權。同時也要加強預防和教育工作,針對教師展開職業素養培訓,提高教師師德;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增強其自身保護意識,學會自我保護。
教師素質不高是校園性侵害的重要影響因素,而校園內發生的性侵害往往是由教師實施的,因此,要建立良好的教師準入機制,並建立教師職業道德培訓機制。在校園性犯罪教師中,有極少部分竟是“優秀教師”,因此要建立起科學的教師評價機制,從評價內容上看,除注重教學質量外,還要注重評價教師的思想、心理和職業品質,從評價方式上,要讓學生、家長及社區參與對教師的評價。一直以來,我們的學校教育中都避諱談“性”,學生性意識淡薄給犯罪教師以可乘之機。因此要大力推廣全面性教育,給學生傳授性知識,教會他們保護自己,構築起校園性侵害第一道防線49。
社會
美國許多醫院急診部門針對性侵害的受害者推行性侵害護士審查員計畫(Sexual assault nurse examiner),旨在照顧性侵害受害者。這個計畫通過明確關注性侵害倖存者的醫療、情感和法律需求,改善他們的待遇,幫助他們走出性侵害陰影。

典型案例

韋明輝強姦案

基本案情
2016年2月9日20時許,被告人韋明輝酒後在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某縣自家新房門外遇到同村的A某(被害人,女,歿年5歲)在玩耍,遂以取鞭炮為由將A某某騙至自家老房門口,雙手掐A某頸部致其昏迷後抱到自家責任田內的紅薯洞旁,又去老房拿來柴刀、鋤頭,先對A某實施姦淫,後將其放入紅薯洞內,用柴刀切割A某的喉嚨並用鋤頭挖泥土將A某掩埋。經法醫鑑定,A某系被他人掐、扼頸部導致窒息死亡,被性侵害時為活體,被切割頸部前已死亡。
裁判結果
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韋明輝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提起公訴。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韋明輝無視國家法律,酒後掐扼被害人頸部,對被害人實施姦淫,並致被害人死亡。韋明輝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予以嚴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一)項、第(五)項的規定,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韋明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後,被告人韋明輝提出抗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依法核准被告人韋明輝死刑。韋明輝已於2019年3月1日執行死刑。
典型意義
人民法院對姦淫幼女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罪行極其嚴重應當判處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本案中,被告人韋明輝強姦5歲幼女並致其死亡,挑戰社會倫理道德底線,犯罪性質惡劣,手段殘忍,情節、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極大。人民法院依法判處並對韋明輝執行死刑,彰顯了司法機關從嚴打擊性侵害兒童犯罪、最大限度保護兒童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決心和態度。

蔣成飛猥褻兒童案

基本案情
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間,被告人蔣成飛虛構身份,謊稱代表影視公司招聘童星,在QQ聊天軟體上結識31名女童(年齡在10~13歲之間),以檢查身材比例和發育狀況等為由,誘騙被害人線上拍攝和傳送裸照;並謊稱需要面試,誘騙被害人通過QQ視頻聊天裸體做出淫穢動作;對部分女童還以公開裸照相威脅,逼迫對方與其繼續裸聊。蔣成飛還將被害人的裸聊視頻刻錄留存。
裁判結果
江蘇省南京市某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蔣成飛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南京市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蔣成飛為滿足淫慾,虛構身份,採取哄騙、引誘等手段,藉助網路通信手段,誘使眾多女童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做出淫穢動作,嚴重侵害了兒童身心健康,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且屬情節惡劣,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蔣成飛有期徒刑十一年。
宣判後,被告人蔣成飛提出抗訴。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義
構成猥褻兒童罪,既包括行為人主動對兒童實施猥褻,也包括迫使或誘騙兒童做出淫穢動作;既包括在同一物理空間內直接接觸被害人身體進行猥褻,也包括通過網路在虛擬空間內對被害人實施猥褻。網路性侵害兒童犯罪是近幾年出現的新型犯罪,與傳統猥褻行為相比,犯罪分子利用信息不對稱,以及被害人年幼、心智不成熟、缺少自我防範意識等條件,對兒童施以誘惑甚至威脅,更易達到犯罪目的;被害目標具有隨機性,涉及人數多;犯罪分子所獲取的淫穢視頻、圖片等一旦通過網路傳播,危害後果具有擴散性,增加了兒童遭受二次傷害的風險。本案中,被告人蔣成飛利用社會上一些人崇拜明星、想一夜成名等心態,對30餘名女童實施猥褻。本案的審理反映出,對於如何加強和改進網路信息管理,以及學校、家庭如何幫助兒童提高識別網路不良信息、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從而更好地防範網路兒童性侵害已迫在眉睫。

愛滋男性性侵害男性好友案

基本案情
據了解,本案被告人董某,1972年生,住北京市順義區,曾因犯盜竊罪、危險駕駛罪兩次獲刑。順義區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4月14日22時許,在順義區某住宅樓臥室內,董某趁李某(男,41歲)酒後熟睡之際,性侵害了李某。案發後,董某主動投案。其與被害人李某已達成和解,並獲得諒解。而董某自己承認,他於2015年感染了愛滋病病毒。
裁判結果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董某強制猥褻他人,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依法應予懲處。鑒於其系自動投案,已賠償被害人損失並獲得諒解,故其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法院予以採納,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2017年10月10日,順義法院判處董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典型意義
據了解,這是《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來,北京市法院審判的首例“男男”強姦案。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後,猥褻罪的對象由“婦女”改寫成“他人”,男人的性權益從此也得到了法律的完整保護。
對此,被稱為“中國性學研究第一人”的原中國人大社會學系退休教授潘綏銘接受看法新聞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對性侵害的對象,中國法律由過去的性別第一位,修改為現在的人本第一位。這是中國法制的進步,也是對於人權自由的保障。在他以前對於兩性群體的研究中,他發現,以前男性遭受性侵害,往往自認倒霉,而整個社會對於這種不正常的現象也似乎比較包容,都認為這是小事一樁。“過去對於強姦猥褻案,是將區分性別放在第一位。就是被強姦猥褻對象必須是婦女,男性不包括其中。在我來看,這種將性別放在第一位來認定被性侵害的對象,是極其不合理的。”潘綏銘說。
在潘綏銘看來,過去對於男性遭受性侵害的集體忽視,也與個人意識不強有關。這些年,隨著個人意識越來越強,人權保障思想也隨之得到強化,很多人認為,性侵害的對象不再只是女性,這種思想意識的改變,促進了相關法條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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