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和省、市計生委的指導下,負責本區計畫生育工作和與計畫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思明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地區:思明區
主要職責
(二) 貫徹執行人口與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地方性法規規章。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研究擬定實施方案。
(三) 參與編制本區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訂計畫生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計畫,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與評估。
(四) 組織實施本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指導、實施計畫生育幹部的培訓工作,提高計生幹部隊伍素質。
(五) 受委託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對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監督、考核與評估。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反映情況和問題,提出建議,當好參謀。
(六) 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計畫生育政策、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實施。負責接待、處理民眾的來信來訪;協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計生政策法律法規的重大案件和惡性案件;負責現行生育政策法規諮詢;審批再生育;對各種違反計畫生育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實施或委託街道辦事處徵收社會撫養費;監督、檢查社會撫養費征管用工作。執行計畫生育“一票否決”。
(七) 在區政府領導下,牽頭協調區有關部門落實計畫生育優惠獎勵政策。開發社會保障功能,建立和完善人口與計畫生育的社會制約機制與激勵機制,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八) 負責本區計畫生育統計工作,收集、管理有關資料,提供科學依據,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指導各街道搞好人口計畫管理和實行人口與計畫生育的抽樣調查及專項調查的組織工作;負責本區計畫生育的計算機開發利用及聯網等工作;指導基層統計台帳的管理、套用和建設工作。
(九) 負責本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業務工作,並對本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
(十) 負責本區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實施綜合治理。
(十一) 負責本區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預算;對本區計畫生育經費的使用、管理進行檢查、指導、監督;管理本局財務和國有資產。
(十二) 負責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計畫生育的議案和意見建議提案。
(十三) 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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