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縣強降水“三級叫應”服務制度

思南縣強降水“三級叫應”服務制度
為最大限度減輕人民民眾生命財產損失,同時提升強降水等氣象災害及衍生、次生災害防禦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現就強降水“三級叫應”作如下規定:
一、強降水“三級叫應”標準
(一)當鄉(鎮、街道)所轄區域國家級自動站(區域自動站)顯示過去持續降水雨量達到50毫米以上時,由氣象值班員叫應縣委辦、縣政府辦、縣防汛辦值班室和所屬鄉(鎮、街道)黨政辦公室(值班室),由縣委辦、縣政府辦、縣防汛辦值班員和所屬鄉(鎮、街道)值班員叫應本部門、本鄉(鎮、街道)值班領導和分管領導。
(二)當預計某區域3小時內降水可能達到100毫米時,由氣象值班員叫應本部門值班領導和分管領導,並協助值班領導叫應縣委辦主任、縣政府辦主任、縣應急辦專職副主任、縣水務局局長、縣國土資源局局長和該區域鄉(鎮、街道)主要領導,氣象部門值班領導同時要向分管縣領導或值班縣領導報告。
(三)當鄉(鎮、街道)所轄區域國家級自動站(區域自動站)顯示某區域過去持續降水雨量已經達到100毫米以上並可能持續時,由氣象部門值班領導叫應本部門主要領導,並協助主要領導叫應縣委辦主任、縣政府辦主任、縣應急辦專職副主任、縣水務局局長、縣國土資源局局長和該區域鄉(鎮、街道)主要領導,氣象部門主要領導同時要向縣委、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報告。
二、強降水監測和“叫應”方式
思南縣氣象台(氣象防災減災中心)利用業務平台24小時不間斷監測、監控、分析、統計,當達到“叫應”級別時,值班員、值班領導、主要領導利用座機、手機或其他通訊工具按照規定進行“叫應”。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鄉(鎮、街道)及村(社區)負責人為強降水及衍生災害防禦第一責任人,汛期必須保證手機24小時開機,落實好“三級叫應”服務制度,將強降水及衍生、次生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強化信息聯動。山洪、地質災害觀測員要切實履行職責,發現災情、險情及時報告;氣象、水務、國土、農牧、環保、民政、交通、衛計、文旅、公安、武警等部門要建立聯動機制,互通情報,信息共享,創造條件接入國家突發預警信息發布系統並開展相關工作。
(三)強化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導致“三級叫應”工作出現重大延誤或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有關規定,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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