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鹽務管理局

怒江州鹽務管理局是州人民政府領導下的鹽業管理部門負責全州鹽業市場的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由州經委內設機構加掛鹽務管理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怒江州鹽務管理局
  • 地點:怒江州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
1、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是編制行業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3、是編制和管理全州鹽的生產、分配、調撥計畫;
4、是制定、核發州內鹽業管理的食鹽批發許可證、準運證、生產許可證等有關票證;
5、是負責鹽資源開發、製鹽企業設立、變更審批工作;
6、是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重大的鹽業違法案例,協調區際鹽產品銷售糾紛;
7、是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機構設定:
主管領導州經濟委員會主任:張霖。
經委內設工業科,加掛州鹽務管理辦公室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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