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鹽務管理局是州人民政府領導下的鹽業管理部門,負責全州鹽業市場的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由州經委內設機構加掛鹽務管理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怒江州鹽務管理局
- 地點:怒江州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
1、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是編制行業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3、是編制和管理全州鹽的生產、分配、調撥計畫;
4、是制定、核發州內鹽業管理的食鹽批發許可證、準運證、生產許可證等有關票證;
5、是負責鹽資源開發、製鹽企業設立、變更審批工作;
6、是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重大的鹽業違法案例,協調區際鹽產品銷售糾紛;
7、是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機構設定:
主管領導州經濟委員會主任:張霖。
經委內設工業科,加掛州鹽務管理辦公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