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忻府區林業局

忻州市忻府區林業局

根據《中共忻州市忻府區委、忻州市忻府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忻州市忻府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府發〔2019〕6號),制定本規定。

忻州市忻府區林業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由區自然資源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忻州市忻府區林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林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區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全區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承擔區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組織全區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開展退耕還林還草,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鄉村綠化工作。組織、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區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區森林採伐限額,指導執行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森林經營、利用工作。負責林地管理和天然林保護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林管理機構及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貫徹國家濕地保護標準,擬訂全區濕地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區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全區防沙治沙、沙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按照國家荒漠化防治標準擬訂配套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五)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區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人工繁育或培植、拯救保護、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沙漠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在國家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國家標準指導下,負責全區各類自然保護地的設立、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負責各類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撤銷各類區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承擔世界自然遺產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的相關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
(八)按照國家和省級、市級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木材利用及相關林業產業政策,擬訂相關配套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林業和草原產業結構調整,對全區林業和草原生產企業實行行業指導。按分工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
(九)指導國有林場和國有苗圓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管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餐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指導全區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區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區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控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各鄉(鎮)、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應急管理部門,以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全區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三)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區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的有關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區林業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全區生態安全。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構建統一規範高效的中國特色國家公園體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信息、宣傳、法制、督查、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和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辦理有關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承擔行政執法、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區林業信息化建設和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相關股室(部門)擬定各類應急工作制度辦法以及應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指導本系統應急體制、機制建設。
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工作,承擔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相關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相關工作。擬訂教育培訓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擬訂全區林業和草原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中央、省級、市級林業和草原投資及相關項目實施。組織編制年度生產計畫、資金預決算,負責行業統計、機關財務核算管理、所屬單位計畫財務監督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編制2名,股級領導職數1名。
(二)資源管理股
承擔森林、草原、濕地、荒漠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組織、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和林業草業碳匯等相關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相關工作。
擬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區森林採伐限額。組織編制全區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全區建設項目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復相關工作。監督林地徵用、占用和林地開發利用。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全區森林資源,承擔公益林劃定、調整、監管相關工作。指導全區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擬訂資源最佳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具有審批性質行政職權事項的受理、辦理或牽頭組織聯審聯辦工作,指導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組織、指導草原保護工作。承擔草地相關管理工作。負責草原生態補償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承擔各類草原種子生產經營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監督管理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沙漠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撤銷各類區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承擔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的相關工作。組織、指導濕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生態補償工作,管理全區重要濕地,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承擔國際濕地公約履約相關工作。
組織開展荒漠調查,起草全區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承擔防治荒漠化公約履約相關工作。
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研究提出全區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調整意見。承擔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審核相關工作。承擔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相關工作。
組織協調擬訂林業和草原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承擔國有林場、國營苗圃、草原等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擬訂全區林業和草原產業化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林業和草原產業的結構調整。組織、指導全區乾果經濟林、花卉管理工作。按分工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對全區林業和草原生產企業實行行業指導。
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指導天然林保護工作。承擔林木種子管理工作,組織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組織良種選育、審定、示範、推廣。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森林旅遊、森林康養相關工作。
組織擬訂全區林業和草原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智慧財產權等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外來物種、植物新品種保護。
指導全區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區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法規,組織編制全區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控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全區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各鄉(鎮)、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
編制3名,股級領導職數1名。
(三)造林綠化股
組織落實國土綠化重大方針政策,起草全區國土綠化政策措施,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退耕(牧)還林還草等林業生態建設工作,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和濕地生態修復工程。組織實施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
編制1名,股級領導職數1名。

人員編制

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

其他事項

區林業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量、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忻州市忻府區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