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快錢族
- 外文名:Flash money
- 釋義:一種群體集體快速消費行為
- 起源:美國
起源,主要特點,
起源
快錢族的點子由於太好了,它的發明人存在爭議,一種說法是一位住在美國紐約的部落客ChrisSmith號召了超過100位鎮民一起到葡萄酒店購買,那是史上第一場“快錢族”活動。
另一種說法是一位住在美國克里夫蘭的律師AndrewSamtoy成功號召了40人到當地的書店購物,該律師也開始寫了一個部落格來推廣“快錢族”的概念。
主要特點
“快錢族”和“快閃族”不同的是,它背後往往有一個很特殊、很易煽動人心的“宗旨”。畢竟你找來這么多人、拿著雖然不多但也不少的現金,去購買同一家商店的產品,這不是很多人願意幹的事情。
“快錢族”的新玩法默默的在全美國燃燒中!目前美國已有32州以及加拿大辦過“快錢族”活動,你看看一個網站“Cashmob.com”就附上一張很是震撼的地圖──你可以看到,不久未來準備舉辦的“快錢族”活動,竟有高達20個,而這半年來舉辦過的“快錢族”已經密密麻麻超過一百個以上,遍布全美國!
大部份的“快錢族”被號召到某家店一起買東西的“理由”,主要皆是為了支持“特產”(localproducts),這些產品已經被外來貨給打得死死的,外來貨價格低、東西又不錯、大量生產,如果當地人還不支持當地的產品,所以這些人就號召大家來到這些有在地產品的商店,大買特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