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助殘陽光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志願助殘陽光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是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切實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推進志願服務事業和殘疾人事業發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引領全國志願助殘服務高質量發展,中國助殘志願者協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堅持充分動員社會力量為基本原則,依據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和中國助殘志願者協會《“十四五”志願助殘服務實施方案》,制定的行動方案。

該方案於2022年12月28日由中國助殘志願者協會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志願助殘陽光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 發布時間:2022年12月28日
  • 發布單位:中國助殘志願者協會
主要內容,內容解讀,

主要內容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要“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促進殘疾人事業全面發展”“完善志願服務制度和工作體系”。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切實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推進志願服務事業和殘疾人事業發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引領全國志願助殘服務高質量發展,中國助殘志願者協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堅持充分動員社會力量為基本原則,依據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和中國助殘志願者協會《“十四五”志願助殘服務實施方案》,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任務目標
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引,完善志願助殘服務體系,健全志願助殘服務制度,加強志願助殘服務理論研究與培訓,創新志願助殘服務載體,增強倡導力度,擴大社會影響,搭建資源合作平台,進一步推動志願助殘服務隊伍穩步壯大,加強志願助殘服務制度化、規範化、專業化,不斷提升推進志願助殘服務質量和水平,為促進殘疾人事業全面發展發揮作用。
二、主要內容
1.實施“陽光黨建行動”。堅定政治站位、黨建先行引領,定期組織黨的政治理論學習教育,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志願服務和殘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學習成果指導協會工作實踐(主責部門:全會)。
2.實施“陽光倡導行動”。發揮好“中國志願助殘”和“無障礙智庫”兩個微信公眾號宣傳陣地作用,廣泛宣傳黨和政府對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高度重視和對殘疾人的關心關愛,講好志願助殘服務故事,發揮導向引領作用(主責部門:無障礙環境促進委員會和社會工作委員會)。
3.實施“陽光融合行動”。推動各行各業及有條件的區(縣)殘聯、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建立助殘志願服務隊伍。鼓勵成立各類助殘志願服務組織,積極推動省、市、縣成立助殘志願者協會,壯大志願助殘服務隊伍。加強與地方助殘志願者協會工作的聯動,以殘疾人事業重大活動、重要節點為契機,融合開展形式多樣的助殘志願服務活動(主責部門:全會)。
4.實施“陽光基地行動”。聯合各級殘聯組織、志願服務組織以及高校科研機構、行業組織、企事業單位、公益服務機構、公共服務場所等創建500個“陽光助殘志願服務基地”和500個“陽光助殘志願服務驛站”(其中,2023年和2024年各創建基地和驛站各200個,2025和2026年創建基地和驛站各300個)。打造提升全國助殘志願服務組織管理能力和助殘志願服務技能水平的重要平台。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殘聯、相關單位、社會力量等對基地、驛站的建設發展加以扶植和支持(主責部門:社會工作委員會,配合部門:培訓工作委員會和秘書處)。
5.實施“陽光共享行動”。推動協會成立助殘志願服務相關領域專業委員會,拓展助殘志願服務領域,深入基層,密切聯繫殘疾人民眾,開展相關項目交流與實施等活動;積極拓展同有關行業組織和公益慈善組織聯手開展系列品牌活動(主責部門:秘書處和各專委會)。
6.實施“陽光匯智行動”。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學者開展志願助殘服務理論研究,編寫《助殘志願服務規範》、《助殘志願服務手冊》(修訂版)等志願助殘服務相關領域的規範、標準、指南;撰寫《中國志願助殘服務藍皮書》、《中國志願助殘服務報告書》等綜合研究報告,推廣志願助殘服務成果,推動志願助殘服務文化建設(主責部門:秘書處和各專委會)。
7.實施“陽光無礙行動”。積極參與無障礙環境建設立法和普法工作,聯合有關單位和智庫合作夥伴共建共享國家無障礙環境展示館,弘揚無障礙人文理念,倡導無障礙文明意識,搭建志願服務實踐平台,推廣成果套用,助力我國人權事業全面發展(主責部門:無障礙環境促進委員會)。
8.實施“陽光激勵行動”。建立中國助殘志願者登記註冊平台,推動助殘志願者信息註冊,鼓勵各級助殘志願服務組織通過該平台招募助殘志願者。修訂助殘志願者招募制度,健全激勵、保障等志願助殘服務管理制度,建立促進志願助殘服務專業化、常態化和長效化工作機制。加強志願助殘服務專業化培訓,培養高水平志願助殘服務培訓師資隊伍,提升助殘志願者專業技能(主責部門:秘書處和培訓工作委員會)。
9.實施“陽光培優行動”。選樹志願助殘服務典型案例並孵化嘉許,培育基層志願助殘服務品牌項目,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調動社會各界關心關愛、扶殘助殘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激勵志願助殘服務的可持續發展(主責部門:各專委會,配合部門:秘書處)。
10.實施“陽光聚力行動”。積極配合中央文明辦、中國殘聯等單位推進助殘志願服務各項工作深入開展。加強與中國志願服務聯合會、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中華志願者協會、中國文藝志願者協會等公益組織的協同合作,以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為載體,廣泛開展陽光助殘志願服務活動,深化實施“志願助殘陽光行動”品牌項目取得成效(主責部門:全會)。

內容解讀

《志願助殘陽光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簡稱:陽光行動),是中國助殘志願者協會繼《“十四五”志願助殘服務實施方案》之後,發布的又一個引領性、指導性檔案,是《“十四五”志願助殘服務實施方案》總體目標任務的細化落實和具體行動指南。
《陽光行動》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引,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關於“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促進殘疾人事業全面發展”“完善志願服務制度和工作體系”的重要指示,以及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中國助殘志願者協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堅持充分動員社會力量為基本原則,依據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和《“十四五”志願助殘服務實施方案》,以“陽光三年行動”為引領,推動全國志願助殘服務高質量創新發展。
《陽光行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以新格局、新思路、新舉措,服務民生需求,推進社會文明建設;以助力解決殘疾人群體生活中的“急難愁盼”為落腳點,以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促進和服務對象與志願者的“雙向獲得”“雙向成長”“雙向幸福”為根本目的,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上,培育助殘志願服務的力量,譜寫助殘志願服務新篇章;在中國式現代化和共同富裕的征程上,“不讓一個人掉隊”,推進“包容”“無障礙”和“可持續”發展,傳承中華文明基因,傳遞扶弱助殘愛心火種,讓社會文明程度不斷提升,讓我們的家園更加和諧美好。
《陽光行動》以十大行動為具體內容,著力完善志願助殘服務體系,健全志願助殘服務制度,加強志願助殘服務理論研究與培訓,創新志願助殘服務載體,增強倡導力度,擴大社會影響,搭建資源合作平台,進一步推動志願助殘服務隊伍穩步壯大,加強志願助殘服務制度化、規範化、專業化,不斷提升推進志願助殘服務質量和水平,為促進殘疾人事業全面發展發揮作用。其中,“陽光黨建行動”,突出堅定政治站位,加強黨建先行引領;“陽光倡導行動”,強化宣傳陣地建設,發揮文化輿論導向作用;“陽光融合行動”,壯大志願助殘服務隊伍,融合開展形式多樣化的助殘志願服務活動;“陽光基地行動”,三年內創建500個“陽光助殘志願服務基地”和500個“陽光助殘志願服務驛站”,打造提升全國助殘志願服務組織管理能力和助殘志願服務技能水平的重要平台;“陽光共享行動”,拓展助殘志願服務領域,拓展同有關行業組織和公益慈善組織聯手開展系列品牌活動;“陽光匯智行動”,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學者開展志願助殘服務理論研究,推廣志願助殘服務成果,推動志願助殘服務文化建設;“陽光無礙行動”,助力無障礙環境建設立法和普法工作,共建共享國家無障礙環境展示館,推廣成果套用,助力我國人權事業全面發展; “陽光激勵行動”,健全激勵、保障等方面的志願助殘服務管理制度,建立促進志願助殘服務專業化、常態化和長效化工作機制;“陽光培優行動”,優選志願助殘服務典型案例並孵化嘉許,培育基層志願助殘服務品牌項目;“陽光聚力行動”,加強公益組織間的協同合作,以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為載體,深化實施“志願助殘陽光行動”品牌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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