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縣醫療保障局

志丹縣醫療保障局

志丹縣醫療保障局,是志丹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志丹縣醫療保障局
  • 級別:正科級
工作職責,現任領導,編制設定,

工作職責

新組建的縣醫療保障局是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縣物價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縣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貫徹中、省、市醫療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實施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方面的政策、標準。
(二)監督管理全縣醫療保障基金,制定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實施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
(四)貫徹執行中省市城鄉統一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執行全市支付標準。
(五)組織制定全縣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政策,合理確定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管理監督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監督管理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負責全縣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縣醫療保障局應完善全縣統一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職責分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現任領導

局長:蘇紅軍

編制設定

縣醫療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