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縣林業局

志丹縣林業局

志丹縣林業局,下轄國有林場6個,其它下屬單位12個,全系統共有幹部職工466人。現有各類林地434.9萬畝,其中林地165.3萬畝,灌木林地43.4萬畝,未成林造林地39萬畝。國有天然次生林111.5萬畝,主要分布在永寧、義正2個鄉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志丹縣林業局
  • 類別:林業局
  • 地點:志丹縣
  • 所屬國家:中國
獲得榮譽,職責,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獲得榮譽

林業局緊緊圍繞構建生態大縣的宏偉目標,堅持實施“項目帶動”戰略,先後實施了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中德合作造林、三北防護林、縣城東西兩山生態景觀林建設等林業重點工程項目,2007年被省綠化委授予“陝西省綠化模範縣”、2010年被全國綠化委員會授予“全國綠化模範縣”。

職責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印發<志丹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志發〔2010〕27號),設立志丹縣林業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1、進入國家和地方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從事科學觀察調研活動審批。
(二)加強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加強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
(三)加強林木、林地權屬管理,依法維護林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細則、辦法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督和林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二)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自然保護區的調查統計、動態監測、評估和管理,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建設。
(三)承擔全縣森林資源保護監督管理的責任。監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的實施,承擔林地征占用審核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及經營加工。
(四)制定全縣造林綠化規劃、年度計畫及地方標準和規程並監督執行,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及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三北防護林等林業重點生態工程的建設工作。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及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國土綠化工作。負責林木種子、苗木的管理,指導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
(五)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保護、疫源疫病監測、經營利用和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進出縣境的審批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濕地保護及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工作。擬訂全縣自然保護區及濕地保護建設規劃,指導濕地和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
(七)承擔林木、林地等林權管理工作。執行中、省、市、縣關於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經營體制改革的意見,調處林權糾紛,推進林業改革,維護林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指導、監督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林權流轉及林權糾紛、林地承包糾紛的調處仲裁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八)承擔全縣經濟林的發展、技術指導和管理工作,制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業產品質量監督。
(九)參與擬訂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價格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建立和實施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提出林業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財政資金安排建議;監督管理林業國有資產和各項林業建設資金、基金的使用。
(十)負責全縣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負責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和監測工作。
(十一)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
(十二)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宣傳和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機關文電、調研、檔案、會議、信息、督查、宣傳、信訪、保密及資產管理工作;承辦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開展林業普法教育。
(二) 計財科
編制林業建設總體規劃、計畫;提出林業經濟發展調節意見,管理林業基本建設項目、林業事業費、林業基金及林業專項貸款計畫;負責林業行業統計;監管林業資產及林業資金的使用,指導林業財會工作,負責引進外資和內部審計管理機關財務和對局直屬單位的財務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的檢查工作。
(三)營林科技科(掛市綠委辦牌子)
編執營林發展規劃、計畫,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林木育種、森林經營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導生態公益林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城市林業的建設;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風景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導林業科研、技術開發、科技推廣、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協調林業系統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活動;指導監督外資造林項目的實施;指導國有林場(苗圃)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監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提出森林植物的檢疫對象,劃定疫區和保護區;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直屬國有企業的生產經營,負責林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林業產業化的規劃、組織和調控;審查技改項目,對林區公路實行巨觀管理。
(四) 林政科(掛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牌子)
負責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調查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運輸,指導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依法管理林地、林權,審核外征占用林地,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指導陸生野生物、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珍貴野生樹木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組織指導森林、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負責主管的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的進出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濕地保護和有關國際公約的履行工作,協調森林生態旅遊的巨觀管理;監督、指導林產品經營者憑證依法經營;負責林產企業的審核工作;核定、控制全市木材、木片出口、出市額度。

人員編制

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及人員編制按有關規定執行。
志丹縣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為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主任科員1名,副主任科員2名,科辦員1名。
四、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有關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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