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縣杏河鎮張渠新型農村社區

張渠新型社區以張渠村為中心,輻射白元的陽山、紅石峁,幸福灣的石窯灣、石井溝,王崾峴的沙咀子、牛頭坡4個行政村的9個村民小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志丹縣杏河鎮張渠新型農村社區
  • 人口:2000人
  • 戶數:600戶
  • 村民小組:9個
基本概況,規劃指導思想,規劃指導思想,產業區,工業區,中心區,城市新區,

基本概況

2011年, 將張渠社區定位為集鎮帶動型社區,遵循“做大集鎮、做好社區、做實基礎”的總體要求,計畫新建移民搬遷居民住宅樓和商住一體樓5棟,14個單元、156套,聯建24間商鋪,新建幼稚園1處,文化站1處,公廁2座,治理巷道3條,改擴建垃圾填埋場1處,建社區服務中心1處,發展果園2000畝,建設溫弓棚100座,同時實施水、電、氣等線管網拓展延伸。建成後人口達到600戶,2000人。

規劃指導思想

1.充分考慮到西部大開發戰略、加速城鎮建設戰略對張渠城鎮發展的影響,採取積極的規劃建設策略,作好應對規劃,抓住機遇,揚長避短,趨利避害,使張渠鄉的城市發展建設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2.充分考慮張渠在陝西北部地區、陝西全區乃至西北地區的地位,從區域角度看待張渠鄉未來的發展。
4.注重對城鎮內及其周圍區域的生態環境的改善,充分利用自然環境挖掘特色,以形成張渠城鎮綠化特色。
5.根據城鎮建設實際情況及未來發展可能,調整城市結構,強調區域分工,控制人均用地指標,使城鎮建設與城鎮發展同步走上良性軌道。
6.強調城市發展、城市建設、生態環境的同步動態發展,體現城市規劃發展的連續性,使城鎮發展達到與環境共生的可持續發展的同時,為規劃的實施提供儘可能多的可變化性。

規劃指導思想

按照“基礎完成配套,科教提質上檔,企業增值提效,產業增收富民,壯大的續財源”的發展思路,規劃發展果園2000畝,大(弓)棚100座。現已建成蘋果幼園1100畝,大棚(弓)棚25棚,建成有機無公害小雜糧豐產帶1000畝,發展生態養殖示範戶2戶,養豬(雞)大戶5戶。並大力發展農副產品加工、餐飲、商品交易等商貿業。
規劃目標:

產業區

到2013年,新建弓棚40座,總量達到60座,有30戶社區居民從事棚栽業,棚栽業從業人員達到105人;新建蘋果園1300畝,總面積達到2008畝,有102戶社區居民以苹園產業為主攻方向,從業人員達到400人;新建規模養羊場4個,有10戶社區居民從事養畜業,從業人員達到40人;新建門面房24間,解決就業72人,社區通過移民搬遷,達到規劃居民數量,發展餐飲住宿、商貿流通企業10個,解決95人的就業問題。社區農業經濟總收入達到2800萬元,居民人均純收入達到1.2萬元。

工業區

工業區建築類型以油田居住、辦公、商業、生產為主,輔以城鎮居住、商業功能。
(1)住宅主要是5-6層的單元式住宅為主,並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配備相關聯的醫務所、幼稚園、物業辦等服務性建築,綠地率達到百分之35之上,並配備供市民休息、休閒的廣場、綠地,同時在小區內部增設健身器材。
(2)主要沿街道兩邊布置,建築形式為底層商業,二層住宅的商住形式。
(3)在長慶油田公司第一採油廠靖東採油作業東側以北規劃一社會事業停車廠,占地約1586平方米。
(4)在原長慶加油站南邊規劃一倉儲用地,占地面積12597平方米。

中心區

中心區是現階段張渠鄉人口最密集、商業最繁榮、城鎮功能最齊全的區域,在此區域規劃的宗旨是對鄉容鄉貌進行規範的整治。到2013年,社區內新建居民住宅房156間,搬遷安置居民96戶,386人。
1、在張渠國小校北面增設一汽車站,以解決城市公交亂停車問題,規劃占地面積1964平方米。
(1)在國小校的出口處增設兩城市休閒廣場,緩解國小校和城市主幹道距離太近問題。
(2)維持原有商業用房,改造其立面,限定城市天際線。
在原有醫院用地旁邊規劃一社會事業停車廠,解決中心區的停車問題,占地約1295平方米。在醫院南側,增設一小型市場,以滿足市民日常生活之需求,占地約767平方米。把原糧站規劃為農副產品交易市場,並列為建設項目,完整、規範、量化城市功能,其占地面積4764平方米,其中原有建築繼續保留,並修建部分建築以滿足市場需求,總建築面積為834平方米。
在河對岸規劃一牲畜交易市場,達到滿足三農問題之增收問題,同時列入建設項目,占地面積9475平方米,建築面積180平方米。

城市新區

新區建設實施高水平規劃,高標準設計,高質量實施的原則。本區規劃設計成張渠的行政辦公、商業、居住中心,形成張渠新中心、新亮點。
⑴在新區的北頭三角地帶規劃一市民休憩廣場,以提升城市品位,規劃占地面積為1415平方米。次廣場列為建設項目,廣場用途著重滿足市民健身休閒。
⑵在廣場南側規劃一機關用地,以滿足財政所、廣播站、地稅所的辦公和值班。規劃占地面積6211平方米,建築面積2894平方米的現代化辦公區。
⑶在機關用地南側規劃為鄉政府駐地。規劃建築面積為6512平方米,以滿足辦公、住宿、餐飲、會議。
⑷在政府駐地南側規劃一政府招待所,規劃面積4724平方米。
⑸在政府招待所和政府駐地之間規劃一城市公園,美化城市,提升城市的美麗度。
⑹在往南側規劃為六層高的居住小區,以滿足張渠的居住要求,總規劃面積為16416平方米。
⑺在寬22米的街道兩側規劃為兩層高的商業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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