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衝突

個體在有目的的行為活動中,存在著兩個或兩個以上相反或相互排斥的動機時所產生的一種矛盾心理狀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心理衝突
  • 套用學科:心理學
  • 套用範圍:臨床與諮詢心理學
概念,心理衝突類型,常用分類,常形與變形,評定方法,

概念

心理衝突(mental conflict)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方向的動機、欲望、目標和反應同時出現,由於莫衷一是而引起的緊張情緒。是心理不平衡的重要原因。

心理衝突類型

常用分類

常用的分類有勒溫(K.Lewin 1931)和米勒(Miller 1944)按衝突的形式分為四類:
1,雙趨衝突——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兩件事物都有吸引力,都想趨之,但二者不可兼得,難以抉擇。這是一種難以取捨的心理困境。
兩個動機促使個體在行為上追求兩個目標,兩個目標無法同時兼得(購房子就不能買汽車)時,二者取其一而又不願割捨其他的心態,即屬雙趨衝突。
2,雙避衝突——左右兩難
兩件事都有排斥力,都力求避免,但雙必須擇取其一,難以決定。
當個體發現兩個目標可能同時具有威脅性,即可興起二者都要逃避的動機(患病者既不願吃藥,又不願開刀。惟迫於形勢,兩難之中必須接受其一時,即將形成雙避衝突。
3,趨避衝突——進退兩難
兩件事物一有利、一有弊,容易抉擇;目標衝突,兩種方向相反、強度相似的需要;行動衝突,要達到目的可採取兩種行動,各有利弊不知如何抉擇;目標衝突,要達到最後需求,有不同目標,但又顧此失彼,不能抉擇。
個體遇到單一目標同時懷有兩個動機(嗜酒者不得不戒酒)時,一方面好而趨之,另方面又惡而避之;使個人的情感與理性矛盾而形成的精神痛苦,即起於趨避的心理衝突。
4,雙重趨避衝突
這是雙避衝突與雙趨衝突的複合形式,也可能是兩種趨避衝突的複合形式。即兩個目標或情境對個體同時有有利和有弊,面對這種情況,當事人往往陷入左右為難的痛苦取捨中,即雙重趨避衝突。
例如:單身漢有自由之樂,但也有寂寞之苦;結婚有家庭之樂,但也有家務之累。又如:在挑選工作時,一個機會物質待遇優厚而社會地位卻不高,另一機會是社會地位高而物質待遇菲薄。等等,這些都是生活中雙重趨避衝突的例子。
人的生活是多層面的,有家庭的層面,有事業的層面,也有社會的層面。在不同層面中遇到的問題,都需要個人選擇判斷。在選擇判斷時,有的重在感情,有的重在理性,更有的因患得患失而不得不考慮利害關係。如此看來,日常生活中心理衝突的困擾在所難免。甚至我們也可以想像,能力愈高條件愈好的人,在精神上愈可能感受到更多的心理衝突困擾。因為,他們比一般人有更多的選擇機會,同時,他們比一般人也有較多的動機和追求目標。動機與目標既多,在選擇上又怎能避免衝突的困擾呢!

常形與變形

心理衝突有常形和變形兩種,心理衝突是常形還是變形的是判斷個體異常行為是心理問題還是神經症的重要指標。
常形有兩個特點:一是它與現實處境相聯繫,涉及到大家公認的重要的生活事件,例如:夫妻關係不和,長期想離婚又不想離婚,內心痛苦;二是帶有明顯的道德性質,無論你持什麼道德觀點,你總可以將衝突的一方視為道德的,而另一方視為不道德的。
心理衝突的變形也有兩種:一是它與現實處境沒什麼關係,或是它涉及的是生活中雞毛蒜皮,一般人認為不值的為它操心,不懂精神病的人覺得難以理解,很容易解決的問題為什麼病人卻解決不了。例如,某病人每天晚飯後就陷入吃藥還是不吃藥的痛苦衝突中;吃藥怕肝硬化和上癮,不吃藥怕睡不著。這在不懂精神病的局外人看來不是問題,想吃就吃,不想吃拉到,實在決定不了就問醫生;二是不帶有明顯的道德色彩。如上例,吃不吃藥都和道德沒有什麽關係。
心理衝突的變形是神經症性的,而心理衝突的常形是大家都有的經驗。如果陷入心理衝突的常形,甚至並沒有痛苦的心理衝突,那么充其量是心理生理障礙,而不是神經症。要注意的是,一旦出現頭痛、失眠、記憶力下降或內臟功能障礙,原來不明顯的心理衝突便會尖銳化,很容易出現變形,例如,明顯的疑病症狀。再例如某學生期末考試沒考好,原來只是一到考試前就緊張、心慌。可是,近一個月以來,不願去教室,在教室里總感到心慌,看書也不能集中注意力。人多時,就感到渾身不舒服,呼吸都感到不順暢,當眾寫字,手會發抖。睡眠也不好。這一例子就是伴隨生理和失眠症狀出現的典型的心理衝突變形。

評定方法

心理衝突的解釋和分析,需要精神病學的知識和技巧一般可以用容易掌握的方法進行評定。這包括三方面。一、病程:不到三個月的為短程,評1分;三個月到一年為中程,評2分;一年以上為長程,評3分. 二.精神痛苦程度:輕度者病人自己可以設法主動擺脫,評1 分;中度者病人自己擺脫不了痛苦,需靠別人的幫助或處境的改變才能擺脫,評2 分;重度病人幾乎完全無法擺脫,評3 分。 三.社會功能:能正常工作和學習的以及人際交往只有輕微妨礙者,評1 分;中度社會功能受損者,工作、學習能力或人際交往效率明顯下降著,不得不改變工或減輕工作或只能部分的工作,或者某些社交場合不得不儘量避免,評2 分;重度社會功能受損或完全不能工作或學習的,不得不請假休息或推卸,或某些必要的社交活動完全迴避的,評3 分。如果總分為3 分,可以認為不夠診斷為神經症,如果總分不小於6 ,神經症診斷是可以確立的。4分——5分為可疑病例,需進一步觀察診斷。補充的是精神痛苦和社會功能的評定要三個月以上才行,時間太短是不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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