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忍受極限

“心理忍受極限”定義指:個體客觀生理特徵的心理狀態閾值與主觀認知水平差異,導致異常行為的爆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心理忍受極限  
  • 外文名:psychological endurance threshold 
  • 適用領域:社會學
  • 所屬學科:心理學
“心理忍受極限”理論最早由徐志堅、荊其誠、張厚粲、劉玥等人於2003年提出,相繼制定了定義、標準、測量工具和套用等,陸續制定了《心理忍受極限測量表》、《心理忍受極限經驗評價》、《心理忍受極限多巴胺檢測》、《心理忍受極限基因檢測》等測量工具,其總結性的論文於2019年5月在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腦與行為》雜誌公開發表。
“心理忍受極限”首次明確了個體心理忍受極限可以被準確測量;對於傾向低心理忍受極限的個體,就應該及時有效地干預,才能減少異常行為的爆發,避免對自身、家庭和社會造成危害或損失;同時能更科學地對各行各業、各種崗位的人員進行選拔和安置,更科學地規避異常行為帶來的風險,是目前最科學和最可靠的套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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