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分析動機論是指S.弗洛伊德提出的動機理論。認為人的行為主要由一些處於意識水平之下的內在力量和衝動所決定。認為人的所有行為起因於兩組對立的本能: 生的本能(促進生存和生長)與死的本能(趨於毀滅)。生的本能的能源是里比多,主要包括性及與性有關的活動;死的本能可表現為指向自身的自殺或自毀,也可表現為指向外部攻擊他人的行為。
這種性與攻擊的先兆在童年期即可發現:性表現為刺激自身敏感的部位以產生快感;攻擊則表現為咬或打。由於受到禁止,這種自由表現常被壓抑,不能完全有意識地表現,而作為無意識的動機在起作用。比如在夢中時常會表現出自己尚未意識到的願望和衝動;言談中的失誤和無意識的舉止都可能是隱藏的動機。精神病症狀亦是這種無意識的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