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正氣和,則契於妙是中國法美學觀點。即在書法創作前調節情緒、氣息,做到心神平正、氣息和暢,才能寫出高水平的作品,字型才能契合於美妙的境界。唐虞世南《筆髓論·契妙》:“欲書之時,當收視反聽,絕慮凝神。心正氣和,則笑於妙。心神不正,書則欹斜。志氣不和,字則顛仆。
同魯廟之器,虛則欹,滿則疆,中則正,正者,沖和之謂也。”李世民《筆法訣》也有類似的說法:“夫欲書之時,當收視反聽,絕慮凝神。心正氣和,則契於妙;心神不正,字則欹斜;志氣不和,書比顛覆,中則正者,沖和之謂也。”對“虛靜”、“玄妙”、“神遇”的強調,顯示這種說法受到道家學說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