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因性暴食

暴食常見於神經性貪食症(貪食症)和暴食障礙。神經性貪食症是一種與神經性厭食症同樣以具有對發胖有病理性恐懼,自我設定的體重標準明顯低於正常健康標準為特點,以發作性暴食和暴食後採取極端措施企圖抵消食物導致的發胖作用為主要臨床表現的進食障礙。此症狀群包含兩大主要成分:一是不可抗拒的強迫多食;二是自身設法進行嘔吐以避免體重增加,有時則是濫用瀉藥。此類患者的體重常保持在正常範圍之內,女性患者月經仍可正常。此病女性較為常見。暴食障礙指反覆發作的暴食,但不伴有避免體重增加的代償行為如嘔吐等,。

病因,臨床表現,檢查,診斷,鑑別診斷,治療,

病因

1.遺傳因素。
2.5-羥色胺功能失調和5-羥色胺2A受體基因多態性有關。
3.現代社會文化觀念的變化,以“苗條”為美。
4.精神和心理異常。
5.其他生物學因素。

臨床表現

1.貪食。
2.對肥胖恐懼。
3.心理和精神異常。
4.全身症狀:消瘦不明顯甚至偏胖,脫水和電解質紊亂,便秘、腹瀉、直立性低血壓,月經紊亂和閉經,癲癇發作,齲齒,皮膚瘀點和皮膚粗糙甚至皸裂。

檢查

1.血澱粉酶升高較常見,余檢查基本無異常。
2.內分泌方面:LH、FSH降低,而血PRL、E2、T則降低,血T3、T4正常或降低,血皮質醇降低或正常。

診斷

(1)發作性不可抗拒的暴食和不適當的代償行為,一次可進大量食物。平均每周至少發作1次,且持續至少3個月。
(2)有擔心發胖的恐懼心理。
(3)常採用引吐、導瀉、增加運動量等不適當的代償方法,以消除暴食引起的發胖。
(4)不是神經系統器官性病變所致的暴食,也非癲癇、精神分裂症等繼發的暴食。

鑑別診斷

(1)神經性厭食:若已明確診斷為神經性厭食,或交替出現的經常性厭食與間歇性暴食症狀者,均應診斷為神經性厭食症。
(2)Klein-levin綜合徵:又稱周期性嗜睡貪食綜合徵,表現為發作性沉睡(不分日夜)和貪食,持續數天。患者醒了就大吃,吃了又睡。一次患病後體重增加明顯。無催吐、導瀉等控制體重行為,亦無對身體外形或體重不滿的表現,故與神經性貪食症易於鑑別。
(3)重性抑鬱症:患者可出現過量飲食,但沒有為減輕體重不恰當的補償行為,如催吐、導瀉等,故與神經性貧食症不同。
(4)精神分裂症:該症患者可繼發暴食行為,患者對此視之默然,無任何控制體重的行為,且有精神分裂症的其他症狀。
(5)癲癇等器質性疾病:可出現暴食行為,病史、體檢和各項實驗涉及EEG等功能檢查,均有器質性病變基礎,則不考慮神經性貪食症,而且這類病人缺乏控制體重的不恰當行為。

治療

1.多數患者要住院治療,嚴重者需強制入院。
2.心理治療:包括個體或幾種認知行為治療、精神分析及家庭干預。
3.藥物治療:抗精神病藥物如抗抑鬱劑如氟西汀。
4.軀體支持治療:規定患者進食量,儘量減少或制止嘔吐行為,禁用導瀉藥物。水、電解質代謝紊亂者予以對症處理。營養差者予以營養支持治療,必要時可用鼻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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