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主要收集一些在編輯徽記類詞條時會遇到的問題,為有志於編輯有關詞條的科友提供一些關鍵性指南,以期能夠讓科友對徽記類詞條的編輯有所了解,並能夠基本掌握該類詞條的編輯邏輯與規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徽記類詞條編輯指南
- 主管團隊:百科設計組
- 指導範圍:徽記
範圍界定,名稱確立,主要結構,概述內容,基本信息欄,參考目錄,詞條分級,基本要求,差異化要求,常見問題,普通問題,細節問題,
範圍界定
- 名詞定義
徽:國徽;校徽;帽徽;徽章;徽幟。記:印記;標記;記號。徽記,指利用一定的符號、文字或圖形組合而成,以作為區別他人或他物的標誌,具有一定的象徵性。
- 詞條範圍
本指南指導範圍包含不限於:被民眾普遍承認並接受的現代或歷史徽記;例:國徽、軍徽、政黨黨徽、學校校徽、非商業性行業組織徽章、專業協會會徽、慈善協會會徽等。
註:
⒈校徽類詞條參考《學校類詞條編輯指南》,是否能特色或初優需要參考目錄及其豐富度;
⒉涉及中國政治、宗教等敏感問題的所有徽記需向官方報備核准後方可申請特色。
名稱確立
- 詞條名稱
徽記類詞條按照以下要求確定詞條名稱:
⒈現代徽記一般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組織章程及其他官方發布信息中確定的標誌名稱為標準詞,歷史徽記以歷史檔案中確定的標誌名稱或公眾熟知的名稱為標準詞。
⒉相關檔案無法獲取、未明確名稱或者難以排除不同官方發文之間的名稱衝突的,以“徽記使用主體、區域或場景的全稱+×徽”作為詞條名稱。
⒊涉及外語名稱的,應當優先使用官方確定的中文譯名,其次選擇媒體報導廣泛使用的名稱;其中,外國國名、國際和地區組織的名稱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公布的名稱為準。
示例:《中國工會章程(2018年修正)》第42條規定,“中國工會會徽,選用漢字‘中’、‘工’兩字,經藝術造型呈圓形重疊組成,並在兩字外加一圓線,象徵中國工會和中國工人階級的團結統一。會徽的製作標準,由中華全國總工會規定。”據此,確定“中國工會會徽”為標準詞。 |
- 義項名稱
徽記類詞條的義項格式一般為:××使用的標誌,如:中國工會使用的標誌。
主要結構
概述內容
概述一般由“3+1”四個文段部分組成,分別為設計要素、確立歷程、象徵意義。
第一段:指明徽記的歸屬主體或使用範圍,簡要描述其組成部分及圖形、顏色等設計要素。
第二段:介紹徽記確立過程中的重要時間節點信息、歷史上的重大改動。
第三段:闡述徽記的象徵意義。
第四段:可描述即時新聞。
基本信息欄
基本信息欄採用“其他→其他”模板填寫。
中文名* | - | 主體圖案 | - |
外文名 | - | 色彩構成 | - |
標誌屬性* | 國徽/軍徽/校徽/會徽等 | 發布時間/啟用時間 | 以能夠檢索到的時間點為準,不能精確到日期的,可以寫模糊時間,如:××世紀××年代 |
使用主體/使用區域/使用場景* | 根據標誌所指向對象的不同靈活設定 | 設計者/創作單位 | - |
註:⑴以上欄目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刪,帶“*”表示必備項;⑵基本信息欄一般不應少於4項。 |
參考目錄
一級目錄 | 二級目錄 | 編輯要點 | 關聯性 | 備註 |
---|---|---|---|---|
產生背景/設計緣由 | — | 可介紹影響徽記最初設計的社會歷史背景,以及創作的契機、需要、靈感來源等,不要求必須註明具體年份。 | 弱 | 如果內容較少,建議在“確立歷程/發展歷程”中的相應時間節點一併介紹。 |
確立歷程/發展歷程 | 視情況設定 | 按照時間順序介紹徽記從無到有直至演變為現行使用會徽的變化過程,包括:歷史發展、設計變動及其他重大事項等。 | 強 | 如果徽記的形成歷史較為豐富,可以根據不同的發展階段以加粗的無序列表劃分,必要時設定二級目錄。 |
設計要素 | 圖案符號 | 介紹徽記的外形與標誌上的符號、圖案、文字等。 | 強 | 若三個二級目錄內容過少可合併成一段敘述。 |
色彩構成 | 介紹徽記的顏色,可以通過表格或圖片形式呈現各組成部分的色值。 | |||
規格參數 | 介紹徽記的重要參數,如:徽記的縱橫/長寬比例、圖形各組成要素的比例關係、不同規格的尺寸數據等。 | |||
設計理念/象徵意義 | — | 可從徽記概念、圖案象徵、色彩內涵及等方面描述。 | 強 | — |
使用原則 | 法律法規/使用規範 | 介紹徽記相關的法律法規、組織章程中與使用行為有關的規範及違反可能承擔的責任。(註:組織章程不是法律規定) | 強 | 若三個二級目錄內容過少可合併成一段敘述。 對於法律法規、組織章程或其它行政性檔案,應有選擇性地歸納概述;其中規定的設計規範,整理至“設計要素”的相應目錄。 |
使用場景 | 介紹該徽記的使用場景,可從會徽的使用地點、場合、媒介等方面敘述。 | |||
注意事項/特殊規定 | 介紹徽記使用時的注意事項或特殊規定,包括適用情況、守則、禁止行為等方面,如:可用樣式、背景搭配、標誌組合方式等。 | |||
文化特色 | — | 簡要介紹徽記在初始設計功能以外帶來的文化發展、對外交往以及其它文化活動等內容。 | 弱 | — |
價值意義/社會評價 | — | 簡述徽記的價值地位、對社會後世產生的影響等。對於社會評價,也應圍繞上述內容要點選取來自相關領域權威主體的評價,並註明出處,附上參考資料;若評價者為個人,在其姓名前簡述評價者與徽記相關的職務或社會身份,表明其作為評價主體的資質適格。 | 弱 | 評價中包含的主觀性表述(如:我認為……)應當刪除,僅包含個人情感的評價則不應選入。 設計者的描述不是“社會評價”,應視情況整理至“設計要素”或“設計理念/象徵意義”目錄之下。 |
設計者/創作單位 | — | 簡要介紹徽記作者(個人、機構、團隊)的相關情況,若作者有多種說法則需列出每種說法的作者。 | 弱 | — |
延伸標誌 | — | 簡要介紹在該徽記的基礎上延伸設計的二級標誌。 | 弱 | — |
爭議事件 | — | 簡要介紹基於該徽記內容或其在重大場合的不當使用而引起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相關爭議。 | 弱 | 不應將與徽記有關,但並非由標誌本身引起的爭議內容悉數納入詞條,如:××部門查獲一起偽造徽記標誌案件。 |
註:“確立歷程/發展歷程”“設計要素”兩個目錄內容,詞條正文必須存在。 |
詞條分級
基本要求
- 目錄的靈活設定
徽記類詞條目錄設定可根據具體情況作適當調整,並不是所有詞條都能夠編輯完善目錄內容;同樣,如果還有緊密圍繞該徽記的有意義的內容,也可以根據編輯要求適當添加目錄作為弱相關目錄。
(註:評審若能查找到有弱相關目錄內容,可附上參考資料要求編輯者補充)
- 參考資料覆蓋率
徽記類特色/優質詞條的正文參考資料覆蓋率不得低於75%,其中評價、爭議目錄的參考資料覆蓋率不得低於100%。
徽記類詞條的參考資料來源主要為各大新聞網站、政府部門或組織機構的官方網站、各類徽記類書籍和報紙及期刊文獻類資料(填寫格式請參閱《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可通過中國知網、維普網、讀秀、超星數字圖書館等網站查閱)等。
文獻類資料儘量截圖傳至科星球的開放討論區,不作強制性要求。對於段落中添加的參考資料,資料角標統一標註在標點符號的左邊。
差異化要求
詞條級別 | 詞條達標內容要求 |
---|---|
特色 | ⒈特色詞條一級目錄數量至少滿足3個強目錄和2個弱目錄,或至少4個強目錄,特色詞條字數至少1000字(概述+信息欄+正文)。 ⒉需多渠道將搜尋到或評審提供的相關內容整理進詞條相應目錄。 |
優質詞條 | 在滿足詞條正文涵蓋三個強相關目錄以及一個弱相關目錄且最佳化量足夠且確實因客觀原因無法達到特色標準,在除概述、信息欄外,正文字數應不少於500字的條件下,可授予優質版本。 |
進階詞條 | ⒈義項名一般為:標誌或XX使用的標誌。 ⒉概述:定義類表述即可; ⒊概述圖:清晰無水印,若參考資料無概述圖,可不添加; ⒋信息欄:不少於4項,若內容過少,則可填2項; ⒌目錄:一級目錄至少2個,若內容過少,取消一級目錄,標題加粗即可; ⒍參考資料:詞條至少添加1條參考資料。 |
常見問題
普通問題
- 詞條名不是標準名
如果發現詞條名不正確,則應更換為詞條名正確的詞條,建議同時通過投訴中心申請詞條合併和重定向。
- 詞條目錄混亂
參見主要結構目錄修改,把對應內容放置對應目錄下。
- 包含立場性(如:我國)、時效性(如:今年)言辭
(一)立場性
如將我國修改成中國,國內可修改為中國國內,國外可修改為中國之外,有時可用世界代替。如果敘述(或描寫)對象為單一客體,不會產生理解上的歧義,可以不改。
(二)時效性
給出統計數據時,需標記數據發布時間,需截止到日,如“截至XXXX年X月X日”等等。
- 圖片像素過低,包含影響閱讀的水印、LOGO
替換為有正規來源的高質量圖片,也可以使用識圖工具(百度識圖、谷歌識圖)查找圖片來源,水印圖片需要進行更換或去除水印後再重新上傳。
- 圖冊內容混雜
圖冊要求圖冊內的圖片為同一主題,且每張圖片需添加相應的名稱。
- 弱相關內容過多
弱相關的情況複雜,一般處理方式為刪除或精減。
- 主觀性描述
去除主觀用語,如:“據我們觀察……”“美麗的XXX……”,需要不帶有任何感情色彩去介紹詞條。
註:強語氣但非引用的標點如“!”“?”等也是屬於主觀性表述。
- 排版混亂或留白過多
圖片經常存在留白過多,此時要考慮是否需要這么多圖片以及圖片加的地方是否文字太少,需要把這兩種情況的圖片移動到其他位置下或整合成為圖冊或刪除。
有些詞條內會出現大量無意義的空格,要求刪除。
- 內鏈
⒈內鏈應該是一個完整的詞語。錯誤的例子:“小明愛好運動”,在這個句子裡,“好運”不是完整的詞語。
⒉不要隨意添加內鏈。內鏈能幫助讀者理解語句、章節、詞條,建議在專業辭彙或直接相關的事物上添加內鏈。
細節問題
- 時間系統、日期格式
⒈時間系統應儘量採用國際標準時間系統:二十四小時制,常見的情況有:
⒈1 時間之間的冒號套用半角(英文)符號,錯誤寫法為:“07:00”、“早上7:00”,正確寫法為“07:00”、“早上7:00”。
⒈2 二十四小時制應至少有四個數字,錯誤寫法為:“7:00”,正確寫法為“07:00”。
⒈3 十二小時制應是“中文+數字”,錯誤寫法為:“7:00”,正確寫法為“早上7:00”。
⒈4 二十四小時制與十二小時制混用,錯誤寫法為:“晚上19:00”,正確寫法為“晚上7:00”或“19:00”。
⒉日期格式應儘量採用國際標準化組織確定的日期格式,形如:2008-08-08。或使用常用的中文寫法,形如:2008年8月8日。避免使用2008/08/08或08/08/2008等國外各國用法不一、容易引起混淆的寫法。
- 數據單位
數據單位一般應使用中文,避免使用km、m等。此外,計量應儘量採用國際單位制,如長度使用米、千米,質量使用噸、千克等,避免使用公里等俗稱單位。
- 標點混亂
正確使用標點符號,詞條內大部分地方為中文標點(全形符號)【英文括弧“( )”、豎版括弧“「」”→中文括弧“( )”、英文逗號“,”→中文逗號“,”】,但小數點(1.1→1.1)等地方為英文標點(半角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