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徽縣隍廟大殿
- 建築特點:主次分明,前殿矮小
- 前殿通長:13.25米
- 後殿通長:13.25米
建築,建設歷程,
建築
檐下內外均施斗拱,前檐柱頭鋪作式樣與補間鋪作相同,用、用雙下昂重拱造,里轉雙抄華拱重並計心造,耍頭也為麻葉頭形,轉角鋪作的式樣有兩種,前檐轉角為五輔作重拱出雙抄和五鋪作雙下斜昂組合而成,其昂尾挑起上邊置護斗承托下平檀。
當心間用一雜斗拱,結構奇特,造型可觀,狀若盛開之花朵,幾乎布滿整個間距,為鋪作平出45°+斜昂兩踩,里轉五輔作出雙抄斜拱, 昂嘴更則雕成精細的龍頭或象鼻,這是此殿斗拱最主要的特徵。殿內柱子排列規整,身內雙槽,梁架結構較繁複,為徹上露明造,進深八架椽,以四椽拊對前後乳拊,但二者標高位置不在一條水平線上,而將四椽抬高與前後搭牽齊平,有效地擴大了空間,其上再疊架五架梁和平架,立蜀柱,戧又手,每逢粱架的太粱與短梁間用蜀柱,駝峰,單抄華拱組成隔架科,托與上樑下皮,在全拄和檐柱間只挑尖梁勾搭,無穿插坊,每條檐下置一橫枋與檁平行,中間用單抄拱隔架上承墊扳.結構嚴謹嚴穩固,即為《清工部工程做法則例》。"一檁三件"制度,又闌額上施普柏枋,其寬度比闌額狹,亦是"工程作法"之實例。
建設歷程
隍廟大殿的創建年代無法考證,不過據現存建築結構看,它的角科用真昂和內檐施斗拱,顯然是清代以前的做法,故此殿可能在清代以前就已建成。後經清中葉重修,原結構徽了極大改變,特剮是清雕細刻的昂嘴和繁複的梁架結構,都充分表現了清代的建築風格。北殿1975年列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986年縣上撥專款進行了保特原貌的維修,耗資14萬元。已建立健全文物"四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