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工作職能,
基本概況
徽縣審計局是甘肅省徽縣人民政府的一個組織機構。
工作職能
(一) 擬訂全縣審計工作萬針、政策,參與本縣審計、財經方 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 向縣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報送審計情況,提出制度和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汁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直接執行下列審計;
1、縣級財鎮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縣直各單位,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3、鄉(鎮)人民政府的財經決策;
4、縣屬國有大中型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國有資產占主導地位及其 公有制形式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等情況:
5、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技改項目;
6、縣直部門管理的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審計機關進行的審計;
8、縣委、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
(四)向縣政府提交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的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及其他財政資金的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政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檢查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
(七)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及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和委託的審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