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里帖木兒

徹里帖木兒,阿魯溫氏。祖父累立戰功,為西域大族。徹里帖木兒幼沉毅有大志,早備宿衛,擢中書直省舍人,遂拜監察御史。時右丞相帖木迭兒用事,生殺予奪皆出其意,道路側目。徹里帖木兒抗言,歷詆其奸,帖木迭兒欲中傷之。會山東水,鹽課大損,除山東轉運司副使。甫浹月,補其虧數皆足。轉刑部尚書,京師豪右憚之,不敢犯法,而以非罪麗法者多所全脫。

基本介紹

  • 本名:徹里帖木兒
  • 所處時代:元朝
  • 民族族群:蒙古
  • 性別:男
人物生平,重要事件,

人物生平

天曆二年,拜中書右丞,尋升中書平章政事,出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黃河清,有司以為瑞,請聞於朝。徹里帖木兒曰:“吾知為臣忠、為子孝、天下治、百姓安為瑞,余何益於治。”歲大飢,徹里帖木兒議賑之。其屬以為必自縣上之府,府上之省,然後以聞。徹里帖木兒慨然曰:“民飢死者已眾,乃欲拘以常格耶?往復累月,民存無幾矣。此蓋有司畏罪,將歸怨於朝廷,吾不為也。”大發倉廩賑之,乃請專擅之罪。文宗聞而悅之,賜龍衣、上尊。
至順元年,雲南伯忽叛,以知行樞密院事總兵討之。治軍有紀律,所過秋毫無犯。賊平,賞賚甚厚,悉分賜將士,師旋,囊裝惟巾櫛而已。除留守上都。先是,上都官買商旅之貨,其直不即酬給,以故商旅不得歸,至有饑寒死者。徹里帖木兒為之請。有旨,出鈔四百萬貫償之。遷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以嚴厲為政,部內肅然。尋召拜御史中丞,朝廷憚之,風紀大振。

重要事件

至元元年,拜中書平章政事。首議罷科舉,又欲損太廟四祭為一祭。監察御史呂思誠等列其罪狀劾之,帝不允,詔徹里帖木兒仍出署事。時罷科舉詔已書而未用寶,參政許有壬入爭之。太師伯顏怒曰:“汝風台臣言徹里帖木兒邪?”有壬曰:“太師以徹里帖木兒宣力之故,擢置中書。御史三十人不畏太師而聽有壬,豈有壬權重於太師耶?”伯顏意解。有壬乃曰:“科舉若罷,天下人才觖望。”伯顏曰:“舉子多以贓敗,又有假蒙古、色目名者。”有壬曰:“科舉未行之先,台中贓罰無算,豈盡出於舉子?舉子不可謂無過,較之於彼則少矣。”伯顏因曰:“舉子中可任用者唯參政耳。”有壬曰:“若張夢臣、馬伯庸、丁文苑輩皆可任大事。又如歐陽元功之文章,豈易及邪?”伯顏曰:“科舉雖罷,士之欲求美衣美食者,皆能自向學,豈有不至大官者邪?”有壬曰:“所謂士者,初不以衣食為事,其事在治國平天下耳。”伯顏又曰:“今科舉取人,實妨選法。”有壬曰:“古人有言,立賢無方。科舉取士,豈不愈於通事、知印等出身者?今通事等天下凡三千三百二十五名,歲餘四百五十六人。玉典赤、太醫、控鶴,皆入流品。又路吏及任子其途非一。今歲自四月至九月,白身補官受宣者七十二人,而科舉一歲僅三十餘人。太師試思之,科舉於選法果相妨邪?”伯顏心然其言,然其議已定,不可中輟,乃為溫言慰解之,且謂有壬為能言。有壬聞之曰:“能言何益於事!”徹里帖木兒時在座,曰:“參政坐,無多言也。”有壬曰:“太師謂我風人劾平章,可共坐邪?”徹里帖木兒笑曰:“吾固未嘗信此語也。”有壬曰:“宜平章之不信也,設有壬果風人言平章,則言之必中矣,豈止如此而已。”眾皆笑而罷。翌日,崇天門宣詔,特令有壬為班首以折辱之。有壬懼及禍,勉從之。治書侍御史普化誚有壬曰:“參政可謂過河拆橋者矣。”有壬以為大恥,遂移疾不出。
初,徹里帖木兒之在江浙也,會行科舉,驛請考官,供張甚盛,心頗不平,故其入中書,以罷科舉為第一事。先論學校貢士莊田租可給怯薛衣糧,動當國者,以發其機,至是遂論罷之。徹里帖木兒嘗指斥武宗為那壁,那壁者,猶謂之彼也。又嘗以妻弟阿魯渾沙女為己女,冒請珠袍等物。於是台臣復劾其罪。而伯顏亦惡其忤己,欲斥之。詔貶徹里帖木兒於南安,人皆快之。久之,卒於貶所。至正二十三年,監察御史野仙帖木兒等辯其罪,可依寒食國公追封王爵定謚,加功臣之號,事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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