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市加強社會組織管理改革和培育發展實施方案

《德陽市加強社會組織管理改革和培育發展實施方案》是德陽人民政府辦公室2016年6月15日印發的方案。

德陽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6月15日
加強社會組織管理改革和培育發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推進社會組織管理改革,加強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建立健全“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充分發揮我市社會組織在促進經濟發展、繁榮社會事業、增強社會治理、提供公共服務、構建先進文化、促進社會和諧、參與扶貧攻堅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二)基本原則
以深化改革為動力,堅持解放思想,科學統籌、因地制宜,加大社會組織管理改革力度,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推進全市社會組織創新發展。以依法自治為基礎,堅持依法行政,加快政社分開,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完善社會組織監管體系,促進社會組織依法自治,推進全市社會組織規範發展。以作用發揮為目的,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著力破解發展難題,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最佳化社會組織結構布局,推進全市社會組織全面協調發展。
二、發展目標
積極穩妥推進社會組織管理改革事項,建立完善社會組織政策體系,最佳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加強社會組織監督管理。到2020年,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基本健全,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初步形成,全市平均每萬人擁有社會組織數超過10個,形成一批充滿活力、公信力強、功能完備、運作規範的社會組織,品牌效應彰顯,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三、工作措施及任務分工
(一)推進社會組織登記制度改革
1.實行社會組織直接登記制度。試行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和城鄉社區服務類四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推進建立直接登記制度,規範直接登記程式,簡化直接登記手續,明確後續監管服務。除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需前置行政審批及政治法律類、宗教類社會組織等外,有序擴大直接登記範圍,逐步實行其他類型社會組織直接登記。
啟動類別:近期推進
啟動時間:已施行
完成時間:長期推進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市級各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
2.實行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管理制度。修訂出台《德陽市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管理辦法》,全面實行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管理。由鄉鎮(街道)具體負責轄區內社區社會組織的備案工作和監督管理,協助有關部門查處社區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
啟動類別:近期推進
啟動時間:已施行
完成時間:長期推進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
3.降低社會組織準入門檻。各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結合當地實際,本著培育發展的原則,對可降低準入門檻的各類社會組織,進一步明確最低活動(開辦)資金、最低會員人數等要求。
啟動類別:近期推進
啟動時間:2016年
完成時間:長期推進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
4.引入競爭機制。探索“一業多會”模式,相近社會團體以名稱中加“字號”的方式區分成立,鼓勵行業協會商會適度競爭,優勝劣汰。
啟動類別:深入研究
啟動時間:2016年
完成時間:長期推進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
5.簡化登記審批程式。取消社會團體籌備登記審批。取消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審批。取消社會團體會費標準備案。
啟動類別:近期推進
啟動時間:已施行
完成時間:長期推進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
6.提高登記審批效能。縮短社會組織審批時限,提高登記效率和服務質量。建立社會組織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實行社會組織網上審批、年檢。開展社會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工作。
啟動類別:深入研究
啟動時間:2016年
完成時間:長期推進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質監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各縣(市、區)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
(二)深化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
7.實行政社分開。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及全省統一部署,結合德陽實際制定方案,做好貫徹落實,積極穩妥開展全市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工作。
啟動類別:深入研究
啟動時間:全省統一部署後
完成時間:長期推進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直機關工委、市委編辦、市“兩新”工委、市國資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審計局、市外僑辦;各縣(市、區)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
8.推進政府職能轉移。各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工作實際,向市政府提出擬轉移的職能、方式、承接主體範圍等並說明理由。機構編制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作好政府職能轉移的協調、指導、審核和監管工作。
啟動類別:深入研究
啟動時間:2016年
完成時間:長期推進
牽頭單位:市委編辦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市法制辦;各縣(市、區)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
9.建立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機制。按照《德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德辦發〔2015〕5號),以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為依據,推進各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並加強對購買主體、承接主體、購買行為、購買內容、資金使用及績效管理的指導和監督,確保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落到實處。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從部門預算經費或經批准的專項資金等既有預算中統籌安排。
啟動類別:深入研究
啟動時間:2016年
完成時間:長期推進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審計局;各縣(市、區)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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