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縣衛生健康局

德江縣衛生健康局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銅仁市及所轄縣(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18〕123號)和《中共德江縣委德江縣人民政府關於德江縣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德黨發[2019]1號)精神,德江縣衛生健康局(以下簡稱縣衛健局)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於2019年2月掛牌。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江縣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德江縣溫州商貿城扶陽大道
  • 性質:地方政府部門
  • 所屬部門:德江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曹川濤(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衛生健康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國家、省、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規劃,編制我縣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二)負責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三)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執行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四)負責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五)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負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制定並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性標準。(六)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七)負責指導、監督醫療機構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開展流動人口管理及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九)負責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十)負責承辦社會辦醫機構規劃和監督管理工作。(十一)負責承辦縣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承擔全縣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十二)負責指導全縣醫療機構黨建工作。(十三)負責指導老齡協會和縣計畫生育協會的管理工作。(十四)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信息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職責調整:1.將原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原縣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以及原縣安全監督管理局的職業衛生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衛生健康局。2.將原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縣衛生健康局。
    職能轉變: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德江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宣傳股)  
主要負責單位黨的建設、政務信息、檔案、保密、信訪、安全生產、社綜、禁毒、環保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制定單位工作計畫,起草各類綜合性檔案,負責檔案收發、傳閱和管理工作;負責局領導參加會議、活動的對接、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局務會議記錄及會議紀要的編印工作;負責擬定單位各種工作制度和辦事程式,並做好檢查、督促、落實等工作;負責做好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負責節假日值班安排;負責單位辦公用品的購置、保存、領取等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單位公務車輛運行維護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單位政務公開和財務公開工作;負責黨風廉政、意識形態、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東西部協作等工作;負責單位幹部政治業務學習的組織和協調工作以及年度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工、青、婦、殘疾人扶助、宗教事務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審批綜合服務股(政策法規股)
負責組織實施衛生、計畫生育、中醫藥事業發展法律、法規和規章;承擔衛生健康重點問題調研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等工作;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開展職業病危害普查、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會同市場監督管理局做好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碘缺乏危害防治和碘鹽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受理和承辦涉及本單位的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徵收和其他權力事項:公共場所衛生許可;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許可權內醫師、護士執業註冊許可;從事助產技術服務、結紮手術和終止妊娠手術的醫療、保健機構和人員的許可;醫療機構設定、變更、註銷許可;重大中醫藥科研成果的推廣、轉讓、對外交流及中外合作研究中醫藥技術的審批;從事碘鹽加工的鹽業企業衛生許可;鄉村醫生執業註冊;科研教學所需毒性藥品夠買審批;消毒產品(衛生用品類)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許可權內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設立許可;許可權內從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的許可;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執業證書核發;放射診療許可;對因生育病殘兒要求再生育對病殘兒進行醫學鑑定的初審;對申請設定單採血漿站的初審;再生育服務;特扶對象扶助;辦理健康證;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鑑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餐飲具集中消毒備案;舉辦中醫診所的備案;負責受理和承辦需要進駐政務大廳的其他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規劃財務股
負責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實施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辦法和標準;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專項資金、基本建設資金的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及納入局機關統一財務管理單位的預決算、工資和資產管理;承擔對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財務核算和監督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徵收與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體制改革股
負責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負責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等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疾病預防控制股(衛生應急辦)
負責擬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執行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擬訂全縣防治愛滋病的規劃和措施,承擔愛滋病防治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承擔縣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性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負責組織編制衛生健康專項預案,承擔衛生健康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醫政醫管股
負責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負責指導監督醫德醫風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擬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承擔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的有關工作;指導醫療機構藥事感染的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有關工作;監督指導全縣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開展對醫療事故(糾紛)調查處理工作;開展對醫務人員醫療衛生違規違法行為調查處理工作;承擔社會辦醫療機構規劃和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公民無償獻血工作;負責重大活動醫療保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基層衛生與藥物政策股
負責擬定全縣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規劃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承擔鄉鎮衛生院等級創建和優質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評選創建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縣級醫生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工作;負責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監督、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政策的落實和項目的實施;負責鄉村醫生的業務管理和指導工作;承擔健康扶貧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基本藥物制度、國家(省)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負責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人事教育股
負責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機構編制、職稱及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執業和技術準入審查、審核工作,醫師(護士)執業註冊、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醫師(護士)資格準入及註冊、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以及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婦幼衛生健康股
負責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工作;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執行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老齡健康股)
負責擬定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年度工作計畫;指導抓好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工作;依法開展人口監測抽樣調查、日常統計和人口形勢分析;參與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信息化建設。負責提出全縣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擬訂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做好申報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的審核、上報及資金髮放等工作;承擔全縣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組織擬訂並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中醫藥管理股
負責擬訂全縣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中醫藥工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規範,擬訂全縣中醫藥工作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指導全縣中醫醫療機構的改革;指導全縣中醫院和醫藥服務體系建設,協調實施中醫醫療機構、中醫技術和中醫執業人員資格準入制度;組織擬訂中醫執業人員職業道德規範;負責指導全縣中醫藥、民族醫藥、中西醫結合科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德江縣流動人口衛生健康服務中心
負責擬訂全縣流動人口衛生健康服務管理工作規劃,規範全縣人口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開展流動人口服務工作;負責全縣人口監測、數據統計與分析、數據統計與上報、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及特殊家庭扶助服務等工作。
十三、德江縣健康服務中心
負責組織保健服務對象的體檢、療養服務工作,負責培養選拔醫養保健專家人才庫,負責醫養、康養等工作服務。
十四、德江縣衛生健康信息中心
負責組織實施衛生健康信息系統技術支持,網路安全,遠程醫療,衛生健康網路直報,統計和資料庫的日常維護及培訓等工作。
十五、德江縣避孕藥具管理站
負責編制全縣避孕藥具需求、發放計畫,規範避孕藥具保管和發放程式,負責避孕藥具管理,組織開展避孕藥具知識的教育宣傳和業務培訓。
十六、德江縣愛國衛生城市創建中心
負責制定全縣愛國衛生工作規劃,組織開展民眾性的愛國衛生活動;負責全縣愛國衛生工作檢查、監督、指導等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城市、鄉鎮、村寨創建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和評價單位的愛國衛生工作;組織開展除害防病、健康教育和愛國衛生日常工作;指導衛生廁所技術評估工作。
十七、德江縣衛生健康經費支付中心
負責基層醫療衛生單位預決算工作,指導開展基層醫療衛生單位財務培訓工作,負責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和局機關工資核算等工作。
十八、德江縣醫改監測中心
負責全縣醫改監測數據統計、數據審核、數據反饋、及時報送、情況通報等工作。
十九、德江縣醫療廢物管理中心
負責制定醫療廢物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制定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的應急方案。指導檢查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儲存、處置過程中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及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工作;組織醫療廢物管理人員的培訓及醫療廢物台帳登記管理等工作。
二十、德江縣急診急救調度中心
負責全縣衛生應急和120急救指揮調度中心(以下簡稱120指揮調度中心)指揮調度和管理,指揮和調度全縣醫療衛生單位參與院前急救,協調各類災害事故的醫療急救,協調處理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
二十一、德江縣衛生健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主要職責:依法承擔公共衛生安全綜合協調,監督管理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公共場所、職業、放射、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醫療衛生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其執業活動等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依法徵收違法生育社會撫養費,承辦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徵收工作,查處計畫生育“兩非”案件,對鄉鎮(社區)衛生健康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業務培訓、指導、監督、檢查。
二十二、德江縣快速檢測中心
負責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現場檢測設備的保管、調試;對監督員現場檢測技術進行培訓、指導;負責對樣品的收集、留存、檢驗等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曹川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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