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德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銅仁市委辦公室銅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德江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銅委辦字〔2014〕81號)和《中共德江縣委德江縣人民政府關於德江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德黨發〔2014〕23號)精神,設立德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德江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隸屬:德江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楊緒剛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地、縣黨委、政府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決定。擬定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各鄉(鎮)、縣直部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開展情況和政策落實情況,逐步建立規範化、科學化、法制化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制度。
  (二)負責全縣政府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工作。貫徹實施《公務員法》及相關配套政策法規;擬定公務員培訓計畫,負責組織全縣機關公務員知識更新培訓;做好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聘任制公務員管理體制和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後勤人員的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專家的選拔推薦、人才引進管理和各類工作人員的有關事宜;負責鄉(鎮)事業單位普通工作人員進城招考和事業單位新增人員招考聘用及轉正定級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的初級評審及中、高級推薦呈報工作。
  (四)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市場規劃開發工作。按照國家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規範統一的城鄉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動。
  (五)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退休退職政策,完善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核定;擬定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調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機制。
  (六)負責受縣級以上獎勵、表彰人員的審核推薦工作;負責全縣有關考核、辭職、辭退、獎勵、懲誡、效能告誡、申訴控告和初任(聘)培訓工作;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有關人員調配和特殊人員安置工作;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技術工人和其他勞動者職業技術等級考評工作。
  (七)負責軍隊營級以下轉業幹部的接收安置和上崗前的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執行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維穩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八)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擬定就業資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做好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地農民工工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並執行職業技能鑑定的有關規定;會同相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鄉土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政策。
  (九)負責社會保險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社會保險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並擬定符合本縣實際的貫徹實施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稽核制度;組織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負責執行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支付標準、診療項目、用藥及服務設施範圍、定點醫療機構與定點藥店費用結算審核管理辦法;負責按照標準兌現參保人員的失業保險金和養老保險金。
  (十)負責全縣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和勞動監察工作。組織實施和完善勞動關係政策和協調機制,依法受理、處理人事、勞動爭議案件,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負責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勞動維權方面的舉報投訴案件。負責監督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待遇、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實施細則,負責企業的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參與辦理評報國家和省級勞動模範,地級表彰的企業先進職工的有關事宜。
  (十一)承擔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各項統計和信息工作,抓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統計公告、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十二)受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以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德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擬訂機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車輛、保密、信訪、接待、安全、保衛等日常工作;負責草擬各類綜合性檔案,審核其它各類檔案,負責檔案收發、傳閱和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及離退休幹部管理、網上名稱(域名註冊)管理服務及工、青、婦等工作;負責機關思想政治工作,推動機關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職工政治業務學習的組織和協調工作;協助機關黨組織抓好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以及年度目標績效管理工作。承擔系統內各項業務資金、專項基金的使用、管理和核算工作,負責單位資產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辦理機關工作人員的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增量補貼和工資等財務工作。
  (二)錄用調配科
  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契約制工人、工作人員的招錄(聘)用、調配工作;辦理政府系統工作人員錄(聘)用和股級以下幹部職工的調配事宜;承辦事業單位新增人員招考聘用事宜;負責軍隊營級以下軍轉幹部的接收安置和上崗前的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執行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維穩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協助做好有關考試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公務員管理科(考核培訓科)
  負責綜合管理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工作。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負責國家公務員錄用、調任、交流、迴避、競爭上崗等管理、指導工作;負責全縣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審查申報和日常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辭職、辭退、誡勉教育、效能告誡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國家公務員考核、獎勵以及涉及考核獎勵方面的申訴控告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綜合管理全縣政府系統的獎勵、表彰工作,承辦受地級以上政府系統獎勵、表彰人員的審核、推薦、呈報工作;參與縣委、政府綜合性獎勵表彰活動;組織實施國家公務員更新知識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負責承辦事業單位舉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班的審核批覆、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專業技術人員的學時登記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職稱科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工作,完善、推行和強化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和執業資格制度及資格考核制度,承辦深化職稱改革事宜;指導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定和管理;承辦初級職務評審和統一管理全縣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材料審核推薦上報工作;承辦專業技術人員證書、管理手冊年審、任期考核等日常工作;負責全縣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組織擬定引進和穩定人才的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鄉土人才開發規劃,並協調指導實施;協調指導和組織實施縣外智力成果的引進、消化推廣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辦全縣人事人才工作對外交流、合作事宜及有關事項;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工資福利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地關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福利政策,綜合管理和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退休工作;承辦全縣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調整、津貼補貼的審批和統發審核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認定工作;承辦全縣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工資及、轉正定級審批工作;組織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技術等級考評工作;承擔工資統計和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縣屬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指導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工作承擔縣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年報統計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退休幹部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地關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退職死亡遺屬政策,綜合管理和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和退職工作;承辦退(離)休人員增加退(離)休金及高齡補貼的審批和統發審核工作;按管理許可權承辦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退休;承辦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遺屬困難生活補助審核;督促檢查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生活待遇的落實情況。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社會保險科
  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社會保險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地、縣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以及農村社會保險政策;監督執行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征繳比例和管理辦法;協調管理和監督各種保險調劑金、補貼金的申請和使用;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社會化發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和檢查,受理投訴舉報並查處基金管理的重大違法案件;負責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規定的備案和審查,負責企業職工工齡認定和承辦企業職工退休審批以及參保職工提前退休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審核上報工作並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縣企業勞動者的工傷認定審核上報工作;辦理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其他社會保險行政審核、審批工作;承辦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傷、工亡調查認定;辦理統籌企業職工遺屬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負責社會保障工作的協調、銜接、資格認定等項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資金基金監督科
  綜合協調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工作;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出、結餘等使用管理情況;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內部審計和內部審計人員資格認證制度;負責管理社會基金舉報、投訴及查處基金管理的重大違紀案件;負責勞動保障部門的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審核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審計和監督工作;完成主管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設立行政審批綜合服務科(不占內設機構個數)
  負責以上內設機構涉及行政審批的職能職責(34項):承擔設立職業中介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認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審批,失業證登記辦理,下崗失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推薦審查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店申報,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審批,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提前退休審批,企業用工年檢,人才交流審批,企業參保職工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補助費審批,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撫恤,因公犧牲(死亡)資格審查,企業養老保險繳費登記,失業保險繳費登記,企業工傷保險繳費登記,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登記,生育保險繳費登記,醫療保險待遇審核,工傷保險待遇審核,失業保險待遇審核,就業失業登記,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集體勞動契約審查,企業勞動用工年檢,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職)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職)辦理,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審批,企業職工特殊工種、因病提前退休審批,企業年金備案,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及失業人員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辦理,離休人員護理費辦理及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審批,工傷認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審批。
  行政審批綜合服務科集中進駐政務中心辦公,設科長1名(股級),由局機關派出工作人員進駐政務中心大廳視窗,開展行政審批服務和收費事項工作。以上內設機構只承擔相關管理職責,不再承擔行政審批服務與收費職責。

人員編制

  德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定行政編制1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機構股級職數8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3名,經費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現任領導

局長:楊緒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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