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縣統計局,為四川省涼山州德昌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昌縣統計局
- 性質:四川省涼山州德昌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地址,領導簡介,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局和省、州統計局及縣委、縣政府規定和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二)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及社情民意調查;負責組織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社會經濟調查、社會監測;審查和審批各鄉鎮、各部門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全縣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三)按照國家統計報表制度蒐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建議;蒐集、整理、提供州內各市縣基本統計資料,並進行對比、分析研究。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積極培育和發展統計信息諮詢市場。
(五)準確、及時、全面地反映縣情、縣力,反映我縣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情況,為縣委、縣政府制定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計畫提供依據。
(六)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縣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七)組織指導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統計專業職務資格的統一考試和統計人員上崗培訓及資格考試的有關工作;切實抓好對統計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和管理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八)依照《統計法》和《統計法實施細則》及《四川省統計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在我縣的貫徹實施,組織統計執法檢查,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九)指導縣內中央、省、州屬單位的統計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政務和後勤工作,負責全縣性會議的組織,文、電、資料、函件的列印、收發、傳閱和清退、歸檔保管;草擬統計工作計畫、報告和總結;負責各項經費的管理使用,管理本局固定資產;組織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統計人員上崗培訓工作;負責機關保密制度建設、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人事、財務管理、後勤、計畫生育、環境衛生等工作及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蒐集、傳遞與反饋工作;組織制定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制度及改革方案;審查和審批地方、部門的統計調查方案;組織貫徹統計法律法規,負責執法監督、檢查和宣傳工作;會同有關股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負責統計員的學習培訓工作。
(二)城市經濟調查股
負責依法收集、整理匯總全縣轄區內城市經濟單位和行政事業單位的統計報表,包括工業、勞資、科技、交通、服務業、物資、綜合、核算、商貿等統計專業,把握全縣城市經濟的發展動態、規模、水平,及時向縣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情況;對城市經濟單位進行統計執法監督;負責經濟普查,協助搞好農業普查和人口普查工作。
(三)農村經濟調查股
負責依法收集、整理、匯總全縣農村經濟統計數據,進行農民家庭收支和農作物抽樣調查,指導縣級有關部門的統計業務工作;分析農村經濟發展的水平、規模、構成及存在問題,把握全縣農村經濟發展趨勢和農民純收入的情況, 及時向縣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可靠和存在問題分析,以便決策參考;負責農業普查、人口普查,協助搞好經濟普查。
(四)政策法規股
負責全縣範圍的統計執法工作,宣傳貫徹《統計法》、《統計法實施細則》和《四川省統計管理條例》;檢查統計法規的實施情況,對違反統計法規的人員或單位依法進行處罰或者向有關單位、部門提出處罰意見,構成犯罪的,依法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完成上級統計機構下達的統計檢查和案件查處任務;參與業務統計和各項普查工作。
辦公地址
德昌縣德州街道惠民路47號
領導簡介
黨組書記、局長:李沛
辦公時間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