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拉維達進步聯盟,1944年成立,前身是德拉維達聯盟。南印度泰米爾語地區的地區性政黨,主要力量集中在泰米爾納杜邦和本地治理中央直轄區。反對國大黨的混合經濟體制,主張“合營經濟的社會主義”,反對北方資本家對南方的剝削。主張建立“德拉維達國”。1963年正式放棄這一主張,提出“在印度主權和統一以及印度憲法範圍內”促進南印的經濟和文化發展。要求擴大邦自治權。1967年以後曾在該邦執政。由於黨內分歧,1972年10月M·G·拉馬錢德蘭另組全印安納德拉維達進步聯盟。黨的組織機構分四級,即基層委員會、區委員會、縣委員會和總委員會。總委員會是最高權力機關,由其選舉產生的執行委員會是最高執行機關。執委會下設議會局,指導黨的議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