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拉果主義

德拉果主義是德拉果關於公債不產生干涉權利的主張和原則。1902年12月29日由阿根庭外長路易·德拉國提出,主要內容是國家有償還所欠外國人公債的義務,但債權人本國無權用武力或外交干涉的手段強迫債務國履行債務,歐洲國家更無權藉此占據任何美洲國家的領土。1907年《限制用兵索僨公約》(《海牙第二公約》,又稱《德拉果——波特條約》或《波特條約》)規定,除非債務國拒絕仲裁或不遵行仲裁裁決,禁止債權人本國用武力向外國索取包括公債在內的一切契約債務,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確認了上述主張。

理論基礎是卡爾沃主義,即關於外國人受到損失提出金錢上的要求,該外國的武裝干涉或外交干涉,都是不能容許的。從19世紀中葉到20世紀初,在拉美各國,因為內戰頻繁,常有政府拒絕償還債務或不履行國家契約,所以不斷發生歐洲國家為收回本國人持有的這種債權而進行干預的事件。1902年,英國德國義大利藉口委內瑞拉未能及時償還債務,出動海軍聯合封鎖委內瑞拉港口,並擊沉委內瑞拉軍艦。針對英國、德國和義大利武力索債的行徑,阿根廷外長路易斯·德拉果在1902年12月29日致函美國國務院,建議簽訂國際協定,在一個國家不能支付外國人持有的公債義務時,該外國人的本國不得使用武力索債,這一主張被稱為德拉果主義。
德拉果認為債務國雖然負有償還債務的義務,但是有權選擇償還債務的期限和方式;不許債權國強迫在某個特定時刻償付。他在信中說:在某個特定時刻以武力要求立即償還債務必然會導致最弱小國家的毀滅。他主張債務國所欠的債務不能成為歐洲大國武裝干涉或實際占領美洲各國領土的理由,這個原則必須得到承認。德拉果主義在1906年的泛美會議上經過討論後,在1907年的海牙第二次和平會議上,一些拉美國家提議訂立了《限制用兵力索債公約》(又稱《德拉果一波特條》。根據這個公約,各國不得武力索債(不論是屬於私法契約關係的債務,還是屬於公債形式的債務),除非債務國拒絕仲裁或經過仲裁後不執行判決。
深圳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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