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慶縣高良國土資源所

德慶縣高良國土資源所

德慶縣高良國土資源所機構職能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市、縣(市、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作出的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決定和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慶縣高良國土資源所
  • 地址:廣東省肇慶市慶縣高良鎮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機構職能,服務承諾,

機構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市、縣(市、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作出的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決定和措施。
二、依據上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參與編制和實施本行政區域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協助做好國土資源聽證工作。
三、開展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具體實施基本農田劃區定界;協助編制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計畫,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管護和維修測繪標誌和農田保護區標誌牌。
四、協助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資源調查、土地分等定級、土地登記、土地統計、地籍檔案管理、土地證書核發和土地動態監測管理工作。
五、負責農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審核報批及批准後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
六、協助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開展農用地轉用、集體土地徵收(徵用)、具體建設項目供地等有關工作。
七、維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對行政區域礦業權人履行法定權利義務、礦產資源的勘察、開發利用與保護進行監督管理。受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委託,可參與探礦權、採礦權設定的論證工作。
八、協助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開展地質環境、地質遺蹟監督管理、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參與地質災害調查和應急處置,組織對地質災害點的監測、巡查、預報工作,對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九、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土資源進行動態巡查,及時發現、制止和報告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配合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做好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調查核實、取證和處理工作。
十、協助做好本行政區域的各項土地、礦產資源費稅的收繳管理工作,按“收支兩條線”原則足額、及時上交。
十一、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國土資源信訪接待工作及土地權屬糾紛的化解工作,及時調處和化解矛盾,發現重大上訪苗頭,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報告。
十二、負責對本單位在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工作中形成的檔案材料進行收集、整理、鑑定、保管、統計、檢索和利用。

服務承諾

一、日常接待工作:切實做到“五要五不能”,即一是熱情接待外來辦事人員。要微笑服務,耐心細緻,不能態度蠻橫,簡單粗暴;二是認真搞好後勤服務。要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不能推諉塞責,麻木不仁;三是開展“馬上辦”活動。要急事急辦、不能辦事拖拉懶散鬆懈;四是普遍推廣使用文明用語,要來有迎聲,去有送語,不能態度冷漠官氣、霸道;五是熱愛國土資源事業,當好文明視窗。要著裝整齊,堅守崗位,不能衣冠不整,隨意脫崗。 二、來信來訪接待工作:熱情接待、細心詢問,耐心講解、認真筆錄。要做到政策諮詢當日答覆,權屬糾紛十五天內按程式調查取證後,寫出調查報告報局務會集體會審後作出處理意見。
三、執法監察工作:執法監察人員要出示執法監察證件,結合國土資源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等有關條例簡明扼要講明來意,問話筆錄要求兩人以上,一人問話、一人筆錄,問話筆錄完成後必須經當事人審閱並簽名、蓋章;問話人、筆錄人要簽名。要嚴格依法辦事,廉潔奉公,不徇私情。
四、土地登記發證工作:由基層所人員收件後,報縣局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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