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慶縣水務局

德慶縣水務局

組織實施水務一體化管理。組織編制本縣水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水務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方向和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提出縣級水務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審批有關水務項目規劃、設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慶縣水務局
  • 職務:水行政管理工作
  • 地區:德慶縣
  • 隸屬:政府機構
  • 地址:德慶縣德城鎮豪東水電大樓
主要職責,辦事指南,服務承諾,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縣水務管理規範性檔案和制度,並監督實施。
(三)實施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統一監督管理,制定全縣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計畫用水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保障城鄉供水安全;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評價;發布水資源公報。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實施對江河湖泊水功能區的監督;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
(五)負責本縣供水行業管理。組織實施供水行業特許經營管理制度;監督檢查供水安全。
(六)負責本縣排水、污水處理行業管理。組織實施排水、污水處理的行業特許經營管理制度;負責排水許可管理和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工作。
(七)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之間和各鎮(街道)的水事糾紛。
(八)組織水務工程建設,對水務工程建設進行行業監督管理;管理水務建設市場,指導和監督水務工程勘測設計、招標投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組織實施水務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規程、規範。
(九)組織指導水務工程設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監督江河灘地的綜合治理與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鎮(街道)的重要水務工程;負責水務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
(十)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規劃,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一)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十二)負責對水電工程及機電排灌工程實行行業管理;指導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
(十三)負責本縣水務科技、教育和水務信息化工作。
(十四)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縣防汛防旱防風和防低溫雨雪冰凍工作,編制全縣防汛防旱防風和防低溫雨雪冰凍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務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承擔縣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事指南

有關取水、采砂許可審批程式:
A、 取水許可制度
1、凡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需要申請或者重新申請取水許可的,建設單位應當在報送建設項目設計任務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前,必須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取水許可預申請;
2、 建設項目經批准後,建設單位應當持設計任務書等有關批准檔案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取水許可申請;
3、 水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取水許可申請後,對符合有關規定的,應在60日內給予批准;
4、 取水工程竣工後,經審批機關驗收合格,發給取水許可證,方可投產使用。
持證人應當裝置量水設施,無量水設施或量水設施運行不正常的,按取水設施最大取水能力計收水資源費。
B、 河道采砂許可證
在河道、航道采砂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管理該河道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說明采砂範圍、數量和作業方式,經水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和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後,由水行政管理部門發給河道采砂許可證、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採礦登記和發給採礦許可證,方可從事開採。但生活自用的少量采砂除外。
C、行政事業收費有關標準(經德慶縣物價局2000年10月核定)
1、 河道采砂管理費,每立方米0.3元。
2、 取水許可證,每套工本費10元;
3、 水資源費
(1) 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02元;
(2) 工業用水,每立方米0.03元;
(3) 生活、工業混合用水,每立方米0.03元;
(4) 火力發電用水,每立方米0.003元;
(5) 水力發電用水,每立方米0.0025元;
(6) 其他用水,每立方米0.03元;
(7) 地下水,按以上用途加收50%。
4、 河道管理範圍占用費
(1) 固定占用河灘地、堤防地的(一次性)(占用河道水面的加倍),每平方米15元。
(2) 臨時占用河灘地、堤防地、河道水面的,每月每平方米1元。
5、 水土保持補償費(經德慶縣物價局1998年5月核定)
(1) 採礦、採石,每立方米0.5元;
(2) 取土,每立方米0.1元;
(3) 開發區、公路、水工程、電力工程,每平方米0.3元。

服務承諾

根據《德慶縣工業創業園投資優惠辦法實施細則》(德府辦[2002]102號文)的有關要求,縣水務局對落戶縣工業創業園經濟試驗區的企業作出如下服務承諾:
一、《取水許可證》的辦理
(一) 企業提出取水許可申請,交到水務局水政水資源股。
(二) 需要申請或者重新申請取水許可的企業,需提交以下檔案:
1、按規定填寫的取水許可申請書;
2、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書的簡要說明;
3、取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4、取水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
5、當取水許可申請的標的與第三者有利害關係時,第三者的承諾書或者其它檔案;
聯合興辦取水工程取水的,還應附具由聯合興辦人出具的取水申請人委託書。
(三) 接到取水許可申請後,對符合有關規定,審批權在縣內,且申報資料齊全的,在3個工作日內辦妥;需經上一級水務部門審批,且申報資料齊全的,在7個工作日內辦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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