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教育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的教育事業經歷了3個發展階段:一、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到建國期間,是教育事業清除法西斯流毒和影響進行民主改革、建立民主學校的階段。二、1949年10月至1963年 1月,是教育事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和向社會主義過渡的階段。三、1963年1月德國統一社會黨第六次代表大會,宣布進入全面的社會主義建設時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的教育事業
  • 發展階段:三個階段
  • 起止時間: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到建國期間
  • 意義:進行民主改革建立民主學校的階段
主要信息,發展歷程,

主要信息

德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戰敗,1945年宣布無條件投降,由美、英、法、蘇4國分區占領。1949年10月,在東部蘇聯占領區成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國。

發展歷程

發展概況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的教育事業經歷了3個發展階段:
一、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到建國期間,是教育事業清除法西斯流毒和影響進行民主改革、建立民主學校的階段。這一階段的工作重點是清洗教師隊伍中的納粹分子和軍國主義分子,改造舊教師,建立統一學制,改革和促進農村教育(廢除單班學校,建立聯合學校和中心學校等)。1946年實施了《德國學校民主化法律》。該法律肯定了學校國家化原則和非宗教性原則。根據這些原則,禁止私立學校,實施公共教育,學校和教會嚴格分離。在該法律基礎上,建立了國家性和世俗性統一的學制,它包括:對所有兒童開放的8年制基礎學校,授予高等學校入學資格的 4年制中學,2~3年的職業訓練。該法律還規定設夜校、民眾高等學校等業餘教育組織。
二、1949年10月至1963年 1月,是教育事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和向社會主義過渡的階段。這一階段,除了繼續進行學校民主化改革外,開始仿照蘇聯的學校進行教育事業的社會主義建設。1959年12月 2日公布了《關於學校事業的社會主義發展的法律》。該法律規定改革普通教育,實施綜合技術教育和10年制綜合技術中學,強調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該法律還規定1964年前,10年制普通教育綜合技術中學將作為實施普及義務教育的學校,取代當時的 8年制基礎學校和1950年開始發展起來的10年制中學。原來的 4年制中學改稱為擴大的普通教育綜合技術中學(包括自然科學中學、現代語言中學、古代語言中學),仍與八年級銜接,其畢業生可獲得高等學校入學資格。
三、1963年1月德國統一社會黨第六次代表大會,宣布進入全面的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在教育上,提出了向統一的社會主義教育制度進一步發展的目標,強調培養具有“全面、和諧發展的社會主義個性”的人才,以適應建設的要求。在這新形勢下,進一步改革了學制結構以及各級教育和訓練的內容。把銜接 8年制基礎學校的4 年制擴大中學改為直接在10年制綜合技術中學基礎上延伸 2年的擴大中學。在職業訓練中重視職業基礎訓練,逐步實行基礎學科和基本職業的訓練,以培養適應科學技術迅猛發展的高度應變能力。在高等學校採用與最新科學水平相適應的訓練內容和有效的訓練結構等。1965年 2月25日公布了《關於統一的社會主義教育制度的法律》。該法律進一步明確規定了從學前教育直到成人教育各級教育機關的任務和職能,並把它們相互聯繫起來,把教育政策與社會經濟的總發展聯繫起來。1971年 6月德國統一社會黨第八次代表大會決定實行“在高速度發展社會主義生產,提高效率,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生產率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的路線,為此對教育教學工作做了進一步的改革和調整。
教育行政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教育事業最主要的立法依據是:現行憲法的有關條文、《關於統一的社會主義教育制度的法律》以及1974年 1月28日公布的《青年法》。德國統一社會黨中央委員會或政治局的相應指令和決議是制定這些法律條文的基礎。德意志民主共和國部長會議是統一的社會主義教育制度的最高國家領導機關和規劃機關。德國統一社會黨中央主管部實行對教育事業的政治領導和監督。管理和視導系統分中央、專區和縣 3級。在中央,教育事業的實際管理主要分屬以下主管機關:①國民教育部(負責幼稚園、普通教育、特殊教育、教師培訓、民眾高等學校);②高等教育和專業教育部;③全國職業教育書記處。此外,青年問題管理局負責貫徹國家對青年的政策。託兒所屬衛生部管理。一些專業性較強的高等學校和專科學校除了由高等教育和專業教育部管理外,同時受有關部的領導(如文化部、國防部等)。在職業教育領域,相應的工業部根據生產原則,與全國職業教育書記處共同擔負實現規劃和監督職能。學校的校長由國家任命,負責學校的政治、教育和學校組織方面的領導。學校設教育委員會,由全體教師、家長委員會主席、專職的少年先鋒隊大隊輔導員和一名與學校掛鈎的監護企業的代表組成。家長委員會和家長的班級工作組,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參與學校生活。
學制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實行免費教育。法定的入學年齡為 6歲。從託兒所直到成人教育的各級教育,都是統一的社會主義教育制度的組成部分。
學前教育是自願的。 5個月至 3歲的兒童入託兒所,3~6歲的兒童入幼稚園。託兒所和幼稚園是由國家開辦的。1980年,約有60%的3歲以下兒童進託兒所,90%的3~6歲兒童進幼稚園。
普通教育 10年制普通教育綜合技術中學是實現義務教育的學校,是國民教育制度的核心。它的一個重要標誌是,七至十年級設綜合技術教育課,並在各門學科中貫徹綜合技術教育原則。綜合技術教育由社會主義生產入門、技術製圖和生產勞動 3門課組成。九、十年級的生產勞動,大多在現實的工業生產條件下進行。學生可以在生產部門專業人員指導下,直接實現企業的生產計畫,參與技術革新和生產合理化過程。10年制中學設必修課16門,選修課 2門(縫紉和一門第二外語,通常是英語或法語)。各部分教學內容所占課時比重是:數學—自然科學29.8%,社會主義生產勞動入門10.6%,社會科學—母語—文學藝術課41.1%,外語10.6%,體育7.9%。
擴大的普通教育綜合技術中學包括第十一、十二兩個年級, 以取得高等學校入學資格(即中學畢業證書)為目的。為確保向高等學校輸送合格的人才,首先在八年級終了時進行預選,把選出的一部分成績優良的學生編入附設於九、十年級的擴大中學預備班。預備班學生按常規班的教學計畫上課,在第十學年終了時同樣要通過畢業考試,根據考試成績決定是否被錄取進擴大中學。這種預備班被看作一種過渡措施,隨著中學教育程度的進一步提高將逐步取消。擴大中學實施加深和擴大的普通教育。除設共同的必修學科外,還設一定數目的必選學科(每周5學時)和選修學科(每周在3學時之內)。為培養學生獨立鑽研和套用知識的能力和獲得工作技能,在教學計畫中安排每周 4學時的科學實踐活動、一定數量的生產勞動(十一年級3周,十二年級2周)和適當的參觀學習活動。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教育
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的學校內,分化教學就數量而言不占重要地位。分化有三種基本形式:一是設選修課;二是組織課外活動小組(包括數學、技術、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文化藝術諸領域);三是設特殊學校和特殊班級,對那些具有特殊才能的學生予以特殊培養。
1979年在校的10年制中學學生有231萬名,擴大中學學生為46454名。
職業教育體系培養熟練工人一級的勞動力,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 “雙重職業訓練制度” 相似,採取職業學校的理論教導與企業的實際訓練相結合的訓練方式。1979年在職業學校學習的學徒有462236名。1981年,國家規定的訓練職業有 317種,其中基本職業28種。十年級畢業生訓練期限大多為 2年,八年級畢業生,相應地延長 1年。訓練以通過專業工人考試結束。最主要的一類職業學校是企業職業學校,它占職業訓練機關總數的75%,有三分之二的學徒在其中受訓。這類學校設在訓練條件優越的大企業和聯合企業,把理論教學和實際訓練結合在一起。其次是縣屬的地方性職業學校,收工、農、商業和服務業小企業的學徒,只進行理論教學,實際訓練由各該企業自己承辦。此外,還設一類只收零星職業學徒的中心職業學校。
除學徒訓練外,職業教育體系還包括專業工人和其他在職人員的繼續教育,擔負有提高職業能力、提高文化水平、培養領導幹部、提供升高等學校資格等不同的任務。訓練機關有企業學院、民眾高等學校、函授機關等。訓練人員來自科學研究、生產等領域,其中很多是兼職的。1978年,在840萬以上在職人員中有200多萬人受一定形式的繼續教育。
中等專業技術人材由專科學校培養。它在國民教育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它的畢業生幾乎遍及所有國民經濟部門。1981年共有 236所不同類型和專業的專科學校。1979年專科學校的學生共169608名,在業的專科學校畢業生有815000名,在1000名在業人員中就有 107名專科學校的畢業生。有些專業的專科學校從完成了專業工人訓練的10年制中學畢業生中招生,以便他們經過大多為3 年的專業訓練掌握第二門職業。另一些直接招收10年制中學畢業生,修業期稍長,增加實際訓練時間。有的專科學校附設於高等學校或大學。專科學校招生一般不實行考試,而採取有關方面推薦和校長批准的辦法。直接課程、函授課程和夜課程具有相同的作用。
高等教育 1980年,全國有高等學校53所。其中大學6所,工科大學和工科高等學校18所,醫學院3所,農業和林業高等學校2所,經濟和法律高等學校3所,高等師範學校和高等體育學校10所,高等藝術學校11所。在這些大學和高等學校中,建國後新設的就有40所。1979年全國共有大學生129055名,其中函授生14760名。50年代以來高等教育經歷了幾次改革。如:把馬列主義基礎課和俄語課設為高等學校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所有專業採用反映最新科學知識水平的統一的教學計畫;強調實習課在教學中的地位;擴大函授教學,加強高等學校的繼續教育能力等。招生工作,遵循國家統一計畫,按成績錄取。取得高等學校入學資格的途徑有:①10年制中學畢業後經過擴大中學或 3年職業訓練取得中學畢業證書;②完成職業訓練的年輕勞動者經過民眾高等學校,或參加大學、高等學校和高等工程師學校的專門課程的學習而獲得這種證書。此外,專科學校畢業生原則上也有資格入高等學校。1976年開始,對那些未受過職業訓練的入學申請者逐步實行預先在企業實習的規定。大學和高等學校強調教學和科研密切結合,科學研究以基礎科研為主。學校一般都比較重視組織學生的科研活動。有特殊才能的學生可以在通過畢業考試後被選拔為研究大學生,為他們開設大學生研究課程。此外還為已在高等學校工作若干年的大學畢業生開設研究班。參加研究班學習的稱研究生。高校中的學位分 3級:①一定科學分支的學士學位。以通過大學畢業考試為前提,授予通過學士論文答辯的大學畢業生。②一定科學分支的博士學位。以一定科學分支的學士學位為前提,授予通過博士論文答辯的助教、研究大學生和研究生。③科學博士。以一定科學分支的博士學位為前提,在若干年卓有成效的學術工作基礎上寫出高質量的論文並通過答辯者,可獲得這一級學位。
教師訓練,除了託兒所教養員和幼稚園教師的訓練外,都是在高等學校進行的。託兒所教養員由醫學專科學校訓練,幼稚園教師由師範學校訓練。這兩種學校都招收10年制中學畢業生,學制 3年。在普通學校一至四年級任課的教師,在24所教師訓練學院訓練,招收10年制中學畢業生。通過 4年課程的訓練,要求達到掌握德語、數學及一門選修課(音樂、體育或藝術課、勞動課等)的教學能力。在五至十二年級任教的教師,在 6所大學和 9所高等師範學校的約50個專業里進行訓練,授予學士學位,以高等學校入學資格為錄取學生的條件。通過 4年課程的訓練,要求達到掌握兩門學科(一門為主,另一門為輔)的教學能力。少年先鋒隊大隊輔導員,通常在某一種高等學校訓練。主要訓練學科是青年和兒童組織中教育和教學的理論和方法。1951年起,確定每年 6 月12日為教師日。自1956年起,在這一天,對教齡長、貢獻大的教師頒發J.H.裴斯泰洛齊勳章;自1977年起,對每一名教師還發給一年一次的附加津貼。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