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及長春市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組織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上報和發布。
(三)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幼兒教育、成人教育及社會力量辦學等工作;統籌規劃、部署、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
(四)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制定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統籌規劃、指導全市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培訓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學生就業創業工作,承擔職業指導工作。
(六)擬訂全市教育督導的相關制度和指標體系,指導全市的教育督導工作;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組織開展全市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編制全市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和決算,負責監管學校收費行為,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統籌管理各項教育貸款及其他教育援助。
(八)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教學工作、體育衛生與美育工作、信息技術、國防教育和社會實踐等工作,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九)貫徹執行國家、省及長春市有關學校招生的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計畫;歸口管理全市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工作;負責自學考試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十)開展教育交流工作;貫徹實施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推廣國語工作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及長春市有關學校安全、校車安全、食品安全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指導學校安全、校車安全、食品安全、信訪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應急管理;負責系統內日常信訪事項的受理和突發重大上訪事件的協調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教育局機關設7個科室,即辦公室(信訪維穩工作接待室)、監察指導科、人事科、計畫財務審計科、基礎教育科(學前教育工作)、成人職教科(行政審批工作)、學校安全科(校車管理辦公室)。
1.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公共關係、提案和議案辦復、信訪、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報送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2.監察指導科。負責教育系統行風建設,糾正不正之風;負責治理全市學校及中國小教師亂收費、亂辦班、亂補課等行為;負責教育系統工作紀律、工作作風監管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校務公開、學校辦事公開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教師違反師德師風問題的查處及對違紀違規行為進行檢查、責任追究。
3.人事科。負責全市教職工隊伍規劃和管理、教師調配、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師德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教職工年度考核及本系統各單位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勞動工資統計、工資福利、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證受理工作。
4.計畫財務審計科。負責全市教育系統部門預算、部門決算及教育經費統計編制工作;負責教育經費的籌措與分配工作,負責局本級業務收支工作;負責編制各級各類教育事業統計工作;負責本部門各單位的財務審計監督工作和財務人員崗位培訓工作。
5.基礎教育科。負責全市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和特殊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的學籍管理、畢業證書驗印工作;負責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德育工作、法治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工作;評選省、市、縣三好學生、優秀幹部及優秀班集體;負責中國小教材征訂與管理工作。
6.成人職教科。負責對全市職業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招生、學籍管理工作;負責義務教育學校職業教育預備教育工作;負責對民辦學校及教育機構的日常管理及年檢工作;負責民辦學校及教育機構審批的前置性檢查工作;負責民辦幼稚園(民辦非學歷培訓學校)正式設立、分立、終止、合併、辦學類別變更、辦學地址變更、舉辦者變更、名稱變更的審批工作。
7.學校安全科。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學校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管理、校車安全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擬定相關的規章、制度、指導意見及措施、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學校安全、校車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應急管理;負責緊急重要事項的受理和督辦;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指導全市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建設,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安保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全市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全市中國小(幼稚園)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類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開展預案演練;指導全市中國小(幼稚園)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制定全市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計畫和考核目標並進行檢查、指導、考核;指導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開展針對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對校車公司實施監督,指導校車公司建立校車及駕駛人員安全管理檔案;負責校車日常管理的統籌、協調、組織、管理工作;擬定校車運營考核方案,開展校車運營考核工作,協調處理校車事故;負責辦理校車使用許可。
另設機關黨委。負責教育系統黨建工作;負責教育工委相關工作;負責黨員發展、教育、培訓、管理、統計、黨費收繳等基層黨組織工作;負責系統內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及後備幹部考核、任免、培訓、教育等工作;負責教育局直屬單位組織、宣傳、統戰、知識分子、精神文明建設、理論學習等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婦女、計生、老幹部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共青團工作。
教輔單位
教育局下設8個教輔單位,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招生考試服務中心、教師進修學校(教育科學研究工作)、教育基建管理中心、教育技術服務中心、學校後勤管理中心、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校外教育指導中心(關心下一代工作)。
1.德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教育督導政策,組織實施本市的教育督導工作;根據實際,擬定教育督導工作計畫和督導評估方案,並組織實施;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及幼稚園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組織實施責任督學掛牌督導,適時開展綜合督導評估及專項督導評估,並向市政府提交督導報告;向市政府和市教育局提出被督導單位或者相關負責人給予獎懲的建議;辦理上級教育督導部門、市政府和教育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2.德惠市招生考試服務中心。負責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建檔、考試組織工作;負責全國成人高等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報名、建檔、考試組織工作;負責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報名、建檔、考試的組織及錄取工作;負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考試的組織、畢業證辦理的工作;負責高考、中考、成人高考、自學考試等試題、試卷的運送、保密工作。
3.德惠市教師進修學校。德惠市教師進修學校是隸屬於德惠市教育局的教學研訓單位,承擔德惠市中國小幹部和教師研修培訓的組織、協調、指導、管理和服務等職能。負責實施對中國小教師及校長的繼續教育;開展基礎教育的教學研究、指導、評價工作;開展中國小教師信息技術套用能力培訓,推動各校信息技術與教學過程有效融合;組織和推動中國小開展教學改革、課程改革和考試改革;在教育局領導下配合人社局實施教師繼續教育證書制度;配合德惠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德惠市教育局開展語言文字的各項工作。
負責全市教育科學研究工作規劃,管理市本級教科課題,協助管理長春市級及以上教科課題;組織本市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的評獎活動;為基層學校及廣大教師開展教育科研工作提供信息服務和業務指導;開展教育科研培訓工作,樹立標兵典範;負責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直接參加教育科研課題的研究。
4.德惠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負責各級各類學校校園、校舍建設規劃方案編制、工程手續辦理和工程監管;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綠化、美化工作;負責全市學校校舍建設項目數據統計和上報。
5.德惠市教育技術服務中心。負責各鄉(鎮)中國小,市直各學校實驗室及各功能教室的規劃、配備與管理;負責各鄉(鎮)中國小,市直各學校、職業學校、幼稚園等學校常規教學儀器設備的配備(實驗室、體育、音樂、美術、衛生、勞技等),現代教育信息技術設備裝備(計算機室、語言室、綜合電化教育室、電子備課室、電子閱覽室、衛生地面接收站、校園網等硬體)、學校現代化辦公設備、學生用品(學具、計算器等)的規劃、配備、管理和監督;負責學校圖書室的規劃、配備與管理;負責實驗教學的指導、考查與評估;負責實驗室各功能教室管理人員及專業教師的培訓;協同教研、電教部門做好軟體開發,實驗教學研究、裝備科研等工作。
6.德惠市學校後勤管理中心。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條例,規範學校後勤管理工作;制定學校後勤管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務、監督、協調、指導、考核全市學校後勤工作;加強教育系統節能減排工作,推進節約型學校建設;全市各類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各學校學生集中供餐管理;全市教育風險服務體系建設和具體實施工作(校方責任保險工作);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監督、檢查工作;貫徹執行《關於加強中國小勞動教育的意見》,為學生提供勞動機會,掌握基本生活技能,培養學生吃苦耐勞精神;對撤併後學校剩餘資源管理進行指導、監督。
7.德惠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統籌協調全市學生資助工作,制定本級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工作方案及相關工作制度;負責相關數據的統計測算、信息發布工作;落實國家和省市各項資助政策,推動相關工作的開展;指導、督促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抓好各項學生資助工作,協同有關單位共同做好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和諮詢等工作;負責德惠市生源地學生助學貸款的初審、認定、申請、匯總工作。
8.德惠市校外教育指導中心。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中國小德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有關檔案精神;根據《中國小德育工作指南》要求,督促指導中國小日常行為規範、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各項德育活動,對中國小德育工作進行考評;積極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德育教育網路,指導中國小校做好校外教育工作;負責中國小科技教育、生態文明教育、親職教育、社會實踐教育、德育科研、鄉村學校少年宮等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組織校外教育幹部、教師的培訓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和市關工委的工作任務,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的中心工作,指導全市中國小(幼稚園)關心下一代工作,組織開展各項活動。
現任領導
局長:李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