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氣象局主要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事業、氣象觀測、氣象預報等管理工作的機構。德州市氣象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業務科技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審計室、精神文明辦)、政策法規科(防雷減災管理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州氣象局
- 成立時間:1950年3月17日
- 地址:德州市開發區長河大道286號
- 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工作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
歷史沿革
1950年3月1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華東軍區航空處氣象處德州氣象站在德州市區石蘆街31號建立,為全市首個氣象站。1955年5月禹城氣候站建立, 1957年1月建立臨邑縣氣候站、寧津縣氣候站,1958年10月建樂陵縣氣候站、平原縣氣候站,1959年1月建齊河縣氣候站、夏津縣氣候站,1961年10月1日建陵縣氣候站,1962年2月建立武城縣氣候站,1957年1月建慶雲縣氣象服務站。1961年建立德州地區氣象台,下設預報、農氣、觀測、報務、台站管理五個組。
德州氣象初建時屬軍隊建制,1954年改屬山東省氣象科,1959年改屬縣市農業局,1964年德州氣象管理體制由地方人民委員會領導改為“省氣象局和本地人民委員會雙重領導,以省氣象局為主”,1970年改為軍管, 1973年8月改為地方革命委員會領導 ,1980年改為氣象部門和地方政府雙重領導,以氣象部門為主。
1973年德州地區氣象台改為德州地區革命委員會氣象局,增設局辦公室;1979年建立業務科、氣象台;1982年增設政工科。1985年改為德州專區氣象服務台,內設辦公室、業務科、政工科、預報科、紀檢組五個科室。下轄陵縣、平原、夏津、武城、齊河、禹城、樂陵、臨邑、商河、濟陽、寧津、慶雲十二個縣氣象站。德州為國家基本觀測站和農業氣象基本觀測站,其他各縣均為一般站。1990年1月商河、濟陽兩縣氣象站劃歸濟南市氣象部門管理。1991年撤銷紀檢組,成立監察審計室,新增技術裝備科、技術諮詢服務中心,並將預報科改為氣象台。1993年撤銷技術裝備科及技術諮詢服務中心,成立產業科、專業氣象服務科。1994年設電視天氣預報製作中心。
1995年1月,德州基本觀測站改為一般站,陵縣氣象站改為國家基本觀測站。隨德州撤地設市,1995年4月地區氣象服務台更名為德州市氣象局。1996年,將政工科改為人事科,與監察審計室合署辦公。新增防雷中心、慶典服務中心。同年,在山東省氣象系統率先推行競爭上崗,領導幹部實行聘任制,職工雙向選擇,聘用上崗。1998年10月3日,市局建立綜合檔案室。
2001年12月根據魯氣人發[2001]57號,市局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審計科(與黨組紀檢組合署辦公)、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業務科技科、財務科、政策法規科4個職能科室;設氣象台、氣象科技服務中心(德州市專業氣象台、德州市氣象局電視預報製作中心、德州市氣象局人工影響天氣指揮中心)、後勤服務中心、防雷裝置質量檢測檢驗所4個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全市10個縣(市)氣象機構實行局、站合一。
2006年根據《德州市國家氣象系統機構編制調整方案》(魯氣辦發〔2006〕81號)設:辦公室、業務科技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審計室、精神文明辦)、政策法規科(防雷減災管理辦公室)、氣象台、氣象科技服務中心(德州市專業氣象台)、雷電防護技術中心(德州市防雷中心)、財務結算中心,機構規格均為正科級,另設物業服務中心掛靠辦公室管理。2007年5月根據山東省氣象局《關於全省氣象部門財務管理和財務核算中心機構設定的通知》(魯氣辦發〔2007〕68號)在市局機關設計畫財務科,與局辦公室合署辦公。市氣象局財務結算中心更名為市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仍為市氣象局正科級直屬事業單位。
1987年5月德州地區建立防雹降雨領導小組,平原、樂陵、濟陽、商河四個縣(市)率先開展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此後陵縣、夏津、武城、齊河、禹城、臨邑、寧津、慶雲先後開展該項工作。地區及縣市人影領導小組由地區行署和縣市分管理負責人為組長,成員為當地財政、農業、氣象、公安、民政、人民武裝等部門負責人。
1996年12月,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建立德州市人工防雹降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批覆》(德編〔1996〕66號)批准成立“德州市人工防雹降雨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市政府辦公室。
2003年,市政府將市人工防雹降雨領導小組辦公室劃歸市氣象局管理,各市、縣(市、區)人工影響天氣工作也陸續移交氣象部門。
2004年,市縣人工防雹降雨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分別更名為本地人民政府人工影響天氣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務院《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及中國氣象局的一系列管理條例,市氣象局的主要職責為:
1、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行使行業管理職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和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及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組織協調完成本行政區域內天氣、氣候、生態與農業氣象、人工影響天氣、雷電等多軌道業務工作;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綜合觀測、預測預報、公共氣象服務和信息與技術支持平台的有關工作。
2、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觀測工作,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觀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氣象預報的發布。
4、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雷減災和升空氣球的安全督查工作。
5、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氣象法規的實施,負責本區域內的氣象行政執法,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7、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縣人民政府對縣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德州市氣象局機關內設機構及直屬單位設定如下:
局機關
德州市氣象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業務科技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審計室、精神文明辦)、政策法規科(防雷減災管理辦公室)。各內設機構的職責及聯繫方式為:
(1)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工作和會議安排;負責政務信息、目標管理、文秘、機要、保密、宣傳、檔案、外事、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草擬綜合性檔案、報告、總結、計畫、規章制度並檢查、督辦;承擔市局應急管理任務;負責市局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市氣象系統的計畫財務、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統計等管理工作,歸口協調地方氣象事業投資;承擔市局機關車輛管理;承擔市局機關接待及後勤管理工作;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2)業務科技科
擬定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基本氣象業務、科研發展和現代化建設規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的組織管理;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組織協調全市天氣、氣候、生態與農業氣象、雷電預測預警預報、預測預估和氣象信息發布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決策氣象服務、公眾氣象服務的組織管理;負責氣象信息發布的管理,重要或涉密氣象資料的審查;承擔科研管理和新技術、新成果的推廣套用組織;負責部門無線電、技術裝備和技術保障支持的管理;負責人工影響天氣的組織管理工作;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3)人事教育科(監察審計室、精神文明辦)
負責市局黨組管理幹部的考核、任免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障、錄用調配、獎懲、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等各項人事管理工作;擬定全市氣象部門人才培養的規劃並實施;負責職工在職教育、培訓的組織管理;承擔市局機關黨總支和精神文明建設及思想政治方面的日常工作;歸口管理工會、共青團、婦女、離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全市氣象系統的監察、審計、信訪工作;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4)政策法規科(防雷減災管理辦公室)
負責地方性氣象法規、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草擬工作;組織、協調和管理全市氣象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氣象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氣象科技服務的組織管理、巨觀協調和政策指導;負責行業管理及標準化工作;承擔全市施放氣球管理職責;依據法律法規負責雷電防護監督、管理職責;承擔氣象行政許可日常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氣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事業單位
德州市氣象局設定:德州市氣象台、德州市氣象科技服務中心(德州市專業氣象台)、德州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德州市防雷中心)、德州市氣象局財務結算中心4個直屬事業單位。各直屬事業單位職責為:
(1)德州市氣象台
承擔天氣預警預報、氣候預測預估、雷電預報、地面觀測、氣象通訊和計算機網路的運行、大氣成分監測預報、農業及生態氣象情報預報、人工影響天氣、氣象資料的收集和整理等業務;負責為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提供決策服務和公眾服務;承擔森林火險氣象等級、地質災害氣象等級等氣象衍生災害預報服務工作;負責氣象災害的收集、評估及災情上報工作;承擔氣候區劃、氣候影響評價工作;負責對縣級氣象基本業務的技術指導;承擔省、市局和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現代化建設、科研任務,以及新技術開發、技術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承擔市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2)德州市氣象科技服務中心
負責農經信息和農經網工作;承擔電視天氣預報節目製作,承擔12121、氣象簡訊、電視、電台、報刊、網站、電子顯示屏等氣象信息服務;承擔城市環境、交通氣象等專業氣象預報服務工作,開闢氣象服務新領域;推廣套用氣象服務新技術、新產品;承擔市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德州氣象局
(3)德州市雷電防護技術中心
負責所在市及全市重點行業、重點用戶的雷電防護裝置安全檢測、設計評價、施工監督、竣工驗收和雷電防護工程等相關技術服務;承擔雷電災害調查、事故鑑定、災情上報、風險評估等業務,發布雷電災害簡報;承擔雷電業務的科研與技術開發;負責對下級業務的技術指導;承擔市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4)德州市氣象局財務結算中心
負責市局機關、直屬單位及轄屬縣級局的財務委託代理服務;承擔市局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