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德城區文化和旅遊局

德州市德城區文化和旅遊局

德州市德城區文化和旅遊局,是德州市德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文化和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區相關措施、執行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和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保護事業發展,指導、協調、推動全區文化和旅遊產業、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新聞出版等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區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指導重點文化和旅遊、新聞出版設施建設,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六)承擔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相關工作,牽頭擬訂全區弘揚優秀傳統文化規劃,負責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七)統籌規劃全區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工作,制定全區旅遊市場推廣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進行規範管理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推動德城城市形象以及德城旅遊品牌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負責新舊動能轉換文化創意產業和精品旅遊產業統籌組織工作。
(八)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文物工作,審核、申報、管理區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指導全區世界人文、自然遺產、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風景名勝區、宗教設施的文物保護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考古工作,監督、管理在德城境內和水域進行的考古勘探和發掘項目,管理文物保護和相關項目建設經費,指導協調全區文物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利用、宣傳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社會文物。研究處理文物保護重大問題,指導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對查處盜竊、破壞、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專業性意見,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文物違法犯罪活動。
(九)負責監督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監督文化、文物、新聞出版、旅遊市場領域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掃黃打非”工作。
(十)指導、管理、組織全區文化和旅遊對外以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加強全區文化和旅遊產業的國際市場推廣。
(十一)管理全區新聞出版行政事務,組織協調有關行政審批工作,監督管理出版物內容、質量和發行,監督管理印刷業,管理著作權等。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區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文化和旅遊行業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加強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德城地域文化的交流與傳播,穩步提升德城旅遊品牌形象和德城文化影響力,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強政策引導和規劃整合,各類文化和旅遊資源,健全現代文化和旅遊產業體系,激發全社會文化創新活力。

內設機構

辦公室(加掛黨建工作辦公室牌子)
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信訪、應急、值班、安全、普法有關材料起草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社會保障、內部審計、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和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系統教育培訓工作。參與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新聞出版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和旅遊、新聞出版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和調研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公開、新聞發布、輿情管理等工作。統籌協調行業意識形態工作。開展行業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指導監督行業法治建設。承擔行政處罰聽證、複議和應訴等有關工作。組織起草有關行業規範性檔案、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文化和旅遊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區級以及基層重點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管理全區文化和旅遊、文物、新聞出版專項經費。負責全區文化和旅遊、文物統計工作。負責全區文化和旅遊系統科技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工作。
市場管理和產業發展室(加掛新聞出版室牌子)
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推進文化和旅遊系統政務服務標準化工作。負責許可權內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文化和旅遊領域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相關管理工作。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負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應急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旅行社、導遊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導遊職業資格和等級認證。指導、監管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協調、指導、服務全區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資源開發和市場推廣工作。協調管理全區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工作。
藝術和公共服務室(加掛文物室牌子)
擬訂全區音樂、舞蹈、戲曲、雜技、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專業文藝院團發展,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鮮明地方特色的文藝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等重大文藝活動和各藝術門類申報國家藝術基金工作。指導全區各類職業劇團、演藝劇場的業務工作。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民眾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公共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推動全區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大數據建設、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利用公共文化陣地,促進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和傳播。擬訂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協調管理全區文物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高玉林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31日,被德州市普法辦評為“德州市‘七五’普法中期先進單位”。
2020年1月3日,被德州市文明委授予“2019年度市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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