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德宏州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已經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2月30日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宏州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30日
  • 發布單位: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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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州第八次黨代會精神,紮實推進德宏州生態文明建設,提高區域綠化水平,改善城市鄉村森林生態環境質量,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加快“森林德宏”建設,根據國家森林城市建設總體要求,結合我州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州第八次黨代會精神和“十四五”規劃,圍繞鄉村振興示範區、沿邊開放示範區、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創建,弘揚城市綠色文明、創造良好人居環境、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生態優先、產業支撐、文化引領、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統籌推進城鄉生態宜居環境建設和綠色產業發展,著力培養功能多樣的森林景觀和建設林山相依、林水相依、林田相依、林路相依、林城相依、林村相依的生態空間,把德宏建設成為森林資源更豐富、生態品質更優良、綠色產業更發達、人居環境更優美、生態文化更濃厚的“國家森林城市”。
二、工作原則
(一)黨政主導,部門配合。由州委、州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成立森林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國家森林城市目標管理責任制和部門分工負責制,明確職責,通力協作,確保創建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二)規劃引領,分步實施。充分發揮規劃在創建工作中的科學性、前瞻性和指導性,按照精心、精細、精品的要求,高水平做好創建規劃,並根據創建的不同階段,有計畫、分步驟制定詳盡的工作進度時間表,有力有序推進創建工作。
(三)突出重點,整體推動。城鄉一體、全面鋪開,以縣市主城區和鄉鎮鎮區為重點,突出抓好城鎮公共綠地、城鎮面山、主要交通幹道、主要水系廊道的植樹綠化,抓好村落四旁的植樹綠化和美麗宜居鄉村建設,實現林城、林水、林路、林田、林居相依,彰顯人與自然和諧相融。
(四)宣傳引導,全民參與。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大力宣傳創建的重大意義和目標任務,在全州範圍內營造良好的創建工作宣傳氛圍,調動社會各方的積極性,使廣大民眾自覺參與創建活動。
三、工作目標
對照《國家森林城市評價標準》,啟動實施系列森林生態建設工程,全面提升城市森林的質量和效益,確保林木覆蓋率達35%以上;城區綠化覆蓋率達40%以上,城區樹冠覆蓋率達25%以上;城區主幹路、次幹路林蔭道路率達60%以上;鄉鎮道路綠化率達70%以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綠化美化;鐵路、縣級以上公路等道路綠化與周邊自然、人文景觀相協調,適宜綠化的道路綠化率達80%以上;水體岸線自然化率達80%以上,適宜綠化的水岸綠化率達80%以上;重要水源地森林覆蓋率達70%以上;受損棄置地生態修復率達80%以上;城市森林樹種豐富多樣,城區鄉土樹種使用率達80%以上;城區綠地有機覆蓋率達60%以上;每個鄉鎮建設休閒公園1處以上,每個村莊建設公共休閒綠地1處以上;建設遍及城鄉的綠道網路,城鄉居民每萬人擁有的綠道長度達500米以上;所轄縣市均建有1處以上參與式、體驗式的生態課堂、生態場館等生態科普教育場所;古樹名木保護率達100%;公眾對森林城市建設的支持率和滿意度達90%以上;發展森林旅遊、休閒、康養、食品等綠色生態產業,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力爭2022年完成備案,2024年底各項指標達到或超過國家森林城市標準,2025年獲得國家森林城市稱號。通過創建森林城市,進一步提升德宏州園林綠化水平,充分發揮森林的功能和效益,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多種生態需求,最大限度增強城鄉居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四、重點工作
(一)建設完備健康的森林生態體系
1.加強生態安全螢幕障保護。合理劃分生態功能區,進一步加強全州森林生態及生物多樣性保護,強化天然林保護和公益林管護,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加強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脆弱區、重要水源涵養區、飲用水源區和水土流失重點預防保護區的森林植被保護力度。加強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原生境)、遷地保護,開展高黎貢白眉長臂猿、黃嘴河燕鷗、滇藏欖、萼翅藤等珍稀瀕危特有物種和極小種群物種的拯救、保護和人工繁育,加快推進野生動植物基因庫、救護繁育中心和珍稀野生動植物種源基地建設,守護好德宏生物多樣性寶庫。建立完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災防控體系,切實提升林草防災減災能力。持續鞏固大娘山、打鷹山、高黎貢山(德宏段)“三山”山地生態帶,築牢國家西南生態安全螢幕障。
2.加快生態修復步伐。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科學有效治理,啟動實施生態修復治理工程,持續推進以瑞麗江—大盈江流域、生態脆弱區、城鎮面山、公路沿線、河湖沿岸、“五採區”等為重點的生態修復治理。結合特色小鎮、美麗鄉村建設,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積極性,推動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實現空間再造、生態再造、產業再造。
3.加快推進國土山川大綠化。大力開展植樹造林,採取工程造林和人工促進自然更新相結合的方式,不斷擴大森林面積,穩定森林覆蓋率。結合森林城市、森林鄉村創建活動,大力推進城鄉綠化,加快城市生態圈建設,將沿路、沿江、沿庫、環城森林打造成具有保持水土、減災防災、美化環境等多功能的綠色屏障。落實部門綠化責任,加快推進“網際網路+全民義務植樹”基地建設。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開展低效林改造、中幼林撫育、大徑樹培育等工作,最佳化森林資源結構,改善林分質量,提高林地生產力。實施綠色走廊建設工程,以完善和提高高速公路、鐵路、國道、省道、高等級公路綠化美化為重點,輻射縣、鄉、村、組的道路綠化,形成城鄉對接、覆蓋全州的綠道網路。實施城區公園綠地建設,釋放生態福利,建設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大型生態休閒場所,提供公園綠地服務,公園綠地500米服務半徑對城區覆蓋達80%以上,每個鄉鎮建設休閒公園1處以上,每個村莊建設公共休閒綠地1處以上。
(二)建設發達的綠色產業體系
適應生態建設和市場需求的變化,加快推進林草產業結構升級,培育新的林草經濟成長點。充分發揮山的特色和林的優勢,科學最佳化產業布局,在穩定特色經濟林規模基礎上適度增加基地面積,推動現有產業基地提質增效。科學有序的發展林下中藥材、野生菌、森林蔬菜、生態旅遊、森林康養等林下產業,建設石斛產業園區,突出特色大力推動苗木產業化和優質木竹加工,加快產業升級,著力延長產業鏈,推進產業規模化、標準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設,提高綠色優質中高端生態產品供給能力,打好“綠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將生態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經濟優勢和發展優勢,積極推動綠水青山變金山銀山,促進農民增收致富。
(三)建設繁榮的生態文化體系
充分發揮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濕地公園、植物園、生態文明科普教育基地和古樹名木在生態文化體系建設中的傳播、教育功能,抓好生物多樣性科普基地、文化主題園、森林文化場館和生態文明示範單位建設,保護好旅遊風景林、古樹名木,充分發掘其美學、認知、遊憩和教育價值,確保全州每縣市均建有1處以上參與式、體驗式的生態課堂、生態場館等生態科普教育場所。充分挖掘樹文化、花文化、竹文化、茶文化、野生動物文化、生態旅遊文化、民族文化等發展潛力,提高文化品位。切實加強古樹名木保護及林木綠地認養認建工作,大力倡導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積極打造生態文化節慶活動。
五、步驟安排
根據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工作考評驗收程式,結合我州創建工作實際,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創建準備階段(2022年8月底前完成)
1.成立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組織機構。成立德宏州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創建經費。向國家林草局上報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申請,爭取2022年國家林草局正式下文批覆同意我州創建國家森林城市。
2.提出可行性報告及制定規劃。根據《國家森林城市評價指標》要求,結合我州實際,摸清底數,提出可行性報告,編制《德宏州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建設總體規劃》,經國家創建森林城市專家組評審通過後,報州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3.分解工作任務。按照《德宏州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總體規劃》,制定《德宏州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解任務。
4.召開動員會。召開全州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動員會議,對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工作進行全面的宣傳發動和安排部署。
(二)第二階段:建設實施階段(2024年5月底前完成)
各責任單位按照州創建國家森林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創森辦”)下達的目標任務制定工作計畫,全面推進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工作。州“創森辦”全面協調全州的創建工作,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匯報,及時掌握創建工作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對各責任單位工作進度、質量和完成情況進行全面督查,並及時通報督查結果。
(三)第三階段:驗收申報階段(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1.收集彙編材料。重點收集技術總報告、森林城市指標體系調查報告、總體工作總結、創建工作主要環節的各類請示、報告、函、會議紀要等;各類林業規劃、城市綠地系統規劃、造林綠化工程規劃等;各部門、各縣市城鄉綠化建設任務、實施方案、完成情況等。
2.開展自查自糾。2024年12月前開展各項創建指標自查核實,並邀請國家林草局、省林草局領導和有關專家來我州指導創建工作,根據專家意見落實好整改完善措施,進一步查漏洞、補短板。同時,州“創森辦”對照有關標準全面開展驗收核查,形成詳細的驗收報告。
3.申報驗收。完成德宏州森林城市建設宣傳片及宣傳圖冊製作,編寫《雲南省德宏州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工作報告》《雲南省德宏州森林城市規劃重點工程實施情況測評報告》《雲南省德宏州創建國家森林城市自查報告》等材料,向國家林草局申報。
(四)第四階段:迎接考評階段(2024年12月前完成)
迎接國家考核評估專家組考評,時間根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森林城市考核評估專家組的需要安排。
(五)第五階段:鞏固複查階段(2025年以後)
鞏固和發展國家森林城市建設成果,持續推進城市森林建設方案,大力發展現代林業和國土綠化,實現城鄉綠化一體化,服務“森林德宏”建設,並接受國家創建森林城市專家組的複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成立德宏州國家森林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各縣市參照州級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形成州級牽頭負責、縣市和相關部門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切實加強對森林城市建設工作的領導、統籌、協調等工作,並根據創建規劃,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實行目標責任制,層層分解任務,明確部門責任,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落實。
(二)互相配合,通力協作。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要按照《德宏州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實施方案》,認真履行職責,統籌兼顧,互相配合,通力合作,對照《國家森林城市評價指標》認真開展自檢自查、整改提高,共同完成創建和迎檢各項任務。
(三)整合資源,加大投入。堅持政府投入為主的原則,各級財政優先安排必要的森林城市建設資金和創建活動經費,系列工程建設經費要列入財政預算及城市建設投資計畫,宣傳、迎檢、申報工作經費要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主動融入美麗縣城、園林城市創建、新型城市化建設等創建工作及全州重大生態工程及城鎮建設,整合林草、住建、交通、水利、自然資源、農業、發改、民宗等相關建設項目,按項目資金使用要求,統一規劃、分類實施,確保創建工作順利推進。
(四)廣泛宣傳,充分發動。把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的宣傳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認真制定宣傳計畫和方案,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的目標任務和重要意義,營造生態文明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提高民眾知曉率和支持率,調動民眾積極性,提高全民“植綠、愛綠、護綠”意識。
(五)強化監督,狠抓落實。加強對創建工作的巡查檢查和督查力度,實行每季度一報告,半年一檢查,一年一考核的考核考評制度,對考核結果進行通報,確保各項創建工作高質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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