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市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局是德令哈市人民政府組織機構。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海西州委辦公室 海西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德令哈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西辦發〔2019〕6號)和《中共德令哈市委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關於市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德發〔2019〕3號),制定本規定。
德令哈市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歸口市政府辦公室管理。
德令哈市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省委、州委和市委關於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監督實施政務服務監督管理政府規章制度。
(二)負責全市政務服務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管理。研究擬訂政務服務相關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推進各部門政務服務工作,統籌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市級行政服務大廳政務服務事項的審核、調整和管理。負責市級行政服務大廳進駐視窗單位相關工作人員的管理、培訓、考核等工作。
(三)負責政務服務效能的監督檢查工作。受理政務服務有關事項的投訴,並按規定進行處理。
(四)組織實施青海政務服務平台建設規劃,負責政務服務信息系統的推廣運用。負責電子化交易和遠程評標系統的建設、運行、套用和維護工作。
(五)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管理崗位。承擔單位內外聯繫與協調工作;承擔審批資料和機關文書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承擔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承擔辦理機關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和人員教育、培訓、考核等工作;承擔制定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政務服務管理崗位。承擔市政務服務大廳運行管理,提出加強和改進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承擔政務服務管理方面政策法規的研究、宣傳、培訓,承擔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各項工作;承擔管理、協調、規範、監督市本級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集中受理和辦理工作;承擔研究、制定市本級行政審批服務運行機制和流程工作;承擔“一窗式”工作人員和進駐單位視窗及工作人員的管理、培訓和考核工作;承擔審批流程中的受理和出件環節工作;督促、指導政務公開工作;承擔對本級部門進駐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局辦理事項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相關事項。
人員編制
市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局機關編制5名(行政編制3名,暫使用事業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其他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管理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