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用土地補償費

徵用土地補償費是建設單位徵用農村集體和農戶土地時,給被徵用者支付的費用,稱徵用土地補償費。它是國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種特殊槓桿和形式。

徵用土地補償費,按單位面積土地年總收入與補償年限兩因素決定。每畝土地徵用費等於每畝每年總收入乘補償年限。其中,每畝土地的年總收入包括農業、牧業、副業、漁業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我國城市近郊,一般人口密度大,土地利用率較高,工副業和其他收入也較多,其土地徵用費也較高;反之,城市遠郊和偏僻山區,人口密度小,土地利用率較低,工副業和其他收入較少,其土地徵用費也較低。
我國的徵用土地補償費,實際上是由“明補暗償”組成。前者是法定補償費;後者是為被徵用者辦企事業、建造房屋和安排人員就業等協商所支出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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