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君劉瀘瀟先生元卿

《徵君劉瀘瀟先生元卿》是明末清初文學家黃宗羲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徵君劉瀘瀟先生元卿
  • 創作年代:明末清初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黃宗羲
  • 作品出處:《明儒學案》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徵君劉瀘瀟先生元卿
劉元卿字調父,號瀘瀟,吉之安福人。鄉舉不仕,徵為禮部主事。有明江右之徵聘者,吳康齋、鄧潛谷、章本清及先生,為四君子。初先生游青原,聞之輿人曰:“青原詩書之地也,笙歌徹夜,自兩鄒公子來,此風遂絕。”兩公子者,汝梅、汝光也。先生契其言,兩鄒與之談學,遂有憤悱之志。歸而考索於先儒語錄,未之有得也。乃稟學劉三五,以科舉妨學,萬曆甲戌不第,遂謝公車,遊學於蘭谿徐魯源、黃安耿天台。聞天台“生生不容已”之旨,欣然自信曰:“孟子不云乎,四端充之,足保四海!吾方幸泉不流也而故遏之,火不然也而故滅之。彼滅與遏者,二氏之流,吾所不忍。”先生惡釋氏,即平生所最信服者天台、塘南,亦不輕相附和。故言:“天地之間,無往非神。神凝則生,雖形質藐然,而其所以生者已具;神盡則死,雖形體如故,而其所以生者已亡。然而,統體之神,則萬古長存,原不斷滅,各具之殘魂舊魄,竟歸烏有。”此即張橫渠“水漚聚散”之說。核而論之,統體之神,與各具之神,一而已矣。舍各具之外,無所謂統體也。其生生不息,自一本而萬殊者,寧有聚散之可言?夫苟了當其生生不息之原,自然與乾元合體。醉生夢死,即其生時,神已不存,況死而能不散乎?故佛氏之必有輪迴,與儒者之賢愚同盡,皆不可言於天下人之際者也。
劉調父論學語
曰:“必明於行之原,乃知所以修行,若逐事檢點,無事則離,所謂‘可離非道’也。故行也者,行乎其所不容不行,則無往而非修行矣。”趙純父曰:“即今擁爐向火,亦修行乎?”劉大冶曰:“向火能不放心,即是學問。”調父曰:“即好色能不放心,亦是學問乎?”劉任之曰:“恐是不著察。”調父曰:“只今孰不著察?抑曾見有人置足爐中者乎?”周思極曰:“心體至大至妙,當向火自向火,當應對自應對,當惻隱自惻隱,當羞惡自羞惡。舜之用中,顏之擇乎中庸,孔子之祖述憲章,只是能全盡此向火之心體耳。不放心者,放,失也,不失此心體之全也。著察者,猶默識也,默識此心體之全而存之也。曰不放,曰著察,豈能於無思無為上加得一毫?今之所謂不放心,所謂著察,皆有所造作於心之內矣。”(《復禮會語》)
夫耳目口鼻形也,而所以主夫耳目口鼻者性也。或謂落形氣之性,尚屬後天,必求所謂未生以前者而完之。夫曰未生矣,則安用完之?而又安所致力?以是不得不託之想像。想像則終非實見,雖有呈露,勢必難恆,用功愈密,入穴愈深。夫耳之欲聲,目之欲色,無生之真機也。然而視非禮之色,聽非禮之聲,則其中若有不自安者,亦無生之真機也。故君子之治性,惟於吾心之所安者,而必滿其量焉。則凡欲聲欲色之欲,無非真機之流動,又焉往而不得性哉!天地有盡,此性無窮,彼外生生而求無生面目者,轉瞬之際,已不可持,能不朽乎?
知味心也,遇飲食則知味,遇父知孝,遇兄知悌,遇孺子入井知怵惕。窮天徹地,無非此知體充塞,故曰致知焉盡矣。(以上《與王中石》)
存心者,能盡其心體之量者也。盡其心體之量,則知乃光大,無遠不燭。(《與章斗津》)
聖人本吾不容已之真心,撫世酬物,以事處事,何其空也?天地有盡,此不容己之心,實無有盡,何其不磨也?(《與趙純父》)
近溪羅先生會講,有僧在座,近溪問之曰:“儒者言心言性言念言意言慮言才,紛若繭絲,諸微細惑,試一一為我破。”僧久之謂近溪曰:“我今見近溪,喚作近溪矣,不知夫人作何稱謂?”曰:“稱相公。”曰:“父母云何?”曰:“稱行。”曰:“為諸生時廣文云何?”曰:“稱字。”僧大聲向近溪云:“汝乃有許多名色!”近溪恍然下拜。丘汝止述之。調父曰:“夫紛紛名號,由人所稱,信矣。然令夫人喚先生名,家公稱先生號,先生能安之耶?以斯知三千三百,探之則漠然而無,達之則森然而有。強有其所無,命之曰鑿,強無其所有,命之曰滅。鑿與滅,皆不可以為道。)《論名理》)
夫欲有二,有不容不然之欲,有心所沉溺之欲。自不容不然者而言,無論欲明明德之欲,不可去,即聲色臭味之欲,何可一日無。何也?皆天也。自心所沉溺而言,無論聲色臭味之欲,不可不去,即行仁義之欲,亦不可一日有。何也?皆障天者也。
去欲特學中之一事耳。辟如人君統六官治四海,孰非其事?而專以捕盜為役,一追胥之能耳,何國之能為?曰:“如子之說,則心無事矣。”曰:“心自有事。尋事持心,障心實大。如目之為用,本無所不睹,若注視棘猴,將迷天地;凝神吳馬,或失輿薪。捨去欲去念等事,則宇宙內事,無非事矣。”(以上《去欲說》)
耿先生謂:“學有三關,始見即心即道,方有入頭;又見即事即心,方有進步;又要分別大人之事與小人之事,方有成就。我安福彬彬多談,學者或從性體造作以為明,或從格式修檢以為行,或從聞見知解以為得,則於即心即道已遠,又何論第二三關也?
告子曰:“性無善無不善”,見天而不見人。或曰“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見人而不見天,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則天與人互見其半。惟孟子曰“乃若其情,可以為善”,則知天知人,一以貫之。(以上《復禮會語序》)

作者簡介

黃宗羲(1610—1695),漢族,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字太沖,一字德冰,號南雷,別號梨洲老人、梨洲山人、藍水漁人、魚澄洞主、雙瀑院長、古藏室史臣等,學者稱梨洲先生。明末清初經學家、史學家、思想家、地理學家、天文歷算學家、教育家。“東林七君子”黃尊素長子。與顧炎武、王夫之並稱“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與弟黃宗炎、黃宗會號稱“浙東三黃”;與顧炎武、方以智、王夫之、朱舜水並稱為“明末清初五大家”,亦有“中國思想啟蒙之父”之譽。與陝西李顒、直隸容城孫奇逢並稱“海內三大鴻儒”。黃宗羲學問極博,思想深邃,著作宏富,一生著述多至50餘種,300多卷,其中最為重要的有《明儒學案》《宋元學案》《明夷待訪錄》《孟子師說》《葬制或問》《破邪論》《思舊錄》《易學象數論》《明文海》《行朝錄》《今水經》《大統歷推法》《四明山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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