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縣教育體育局(微山縣教體局)

微山縣教育體育局

微山縣教體局一般指本詞條

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微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濟室字﹝2010﹞10號)和《中共微山縣委、微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微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微發﹝2010﹞2號),設立微山縣教育體育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微山縣教育體育局
  • 所屬地區:微山縣
  • 職能股室:5個
  • 專門辦公室:1個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一、職責調整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教育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我縣教育、體育工作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提出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教育、體育體制改革政策,推進教育、體育事業發展。
(三)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體育教育與成人教育及社會力量辦學等教育工作,統籌管理本系統職業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各鄉鎮(街道)教育體育工作,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
(四)統籌規劃全縣中國小校的布局;統籌規劃和指導全縣中國小的課程設定和年度招生規模;按規定承擔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階段學校的設立、撤銷、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籌措教育體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體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及其管理的規定,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縣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和學生資助工作,編報縣級教育經費年報,管理本系統教育事業費、基建投資和教師工資縣級統一發放。
(六)主管本系統教師工作,規劃、指導本系統教職工隊伍建設,指導本系統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實施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考察、培訓、任免和管理教育體育幹部。
(七)管理本系統的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落實自學考試、民辦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八)組織實施本系統教師資格認定和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九)指導本系統學校基礎設施建設,負責中國小安全教育工作。
(十)指導本系統學校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指導本系統教育技術裝備管理、電化教育、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和中國小勤工儉學方面的工作。
(十二)擬訂全縣體育競賽計畫、運動項目設定和布局,組織參加和承辦國家、省、市、縣體育競賽,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十三)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指導縣級體育社團工作,負責各類體育學校、體育項目俱樂部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指導全縣體育產業發展和經營活動,負責全縣體育彩票發行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體育局設5個職能股室和1個專門辦公室。
(一)辦公室(掛信訪股牌子)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安排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新聞宣傳、文秘、信訪、檔案、保密、保衛、信息、督查、接待、計畫生育、後勤服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股(掛師訓乾訓辦公室牌子)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導中青年學術骨幹、學科帶頭人和名師、名校長隊伍建設;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本系統各類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和培訓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負責本系統教職工的調配、職稱評聘、年度考核及教育體育幹部的考核任免工作;負責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和語言文字工作。
(三)基礎教育股
負責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及特殊教育的統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擬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研究基礎教育體制的綜合改革,指導基礎教育布局、結構調整及教學改革;組織實施基礎教育辦學標準和規範辦學行為;擬訂基礎教育評估標準和有關教學、教材建設的政策規定;指導中國小德育工作及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和中國小的學歷、學籍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學校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工作;組織協調處理本系統學校應急管理工作。
(四)計財審計股
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規定;監測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編報縣級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指導所屬學校的事業費和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參與全縣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和學生資助工作,負責全縣教育、體育基建投資計畫的編制和基建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校舍安全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審計工作和收費管理工作。
(五)成人教育和職業教育股
負責本系統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統籌管理工作;擬訂發展規劃、評估標準;協調、指導教育教學管理、專業設定與調整工作;負責指導和規劃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學校。
(六)微山縣體育辦公室
擬訂全縣體育競賽計畫、運動項目設定和布局;組織參加和承辦國家、省、市、縣體育競賽;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指導競技體育運動學校和水上運動技術學校開展學校管理和教學工作;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指導全縣體育產業發展和經營活動,負責全縣體育彩票發行工作。

人員編制

縣教育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4名,微山縣體育辦公室主任1名(由正科級領導幹部擔任)、副主任2名(由副科級領導幹部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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