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縣住建局

微山縣住建局是微山縣的一個政府部門,主要負責指導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微山縣住建局
  • 地點:微山縣
  • 職責:指導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等
  • 性質: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紙祝淋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我縣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規範性檔案。
(二)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發展戰略和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三)指導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負責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業管理,承擔規範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負責全縣城鄉建設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組織實施等具體職責。
(四)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和省、市、縣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區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管理;編制全縣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五)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全縣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編制全縣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
(六)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按規定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擬訂全縣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全縣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產交易、房屋租殃拜講遙賃、房屋面積管理、房產測繪、房地產估價、房屋中介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搬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七)承擔建立全縣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省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擬訂全縣有關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地方標準,編制和上報工程建設補充定額;負責辦理各種工程類別鑑定書;工程建設契約擔保及契約價、結算價備案管理工作;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八)承擔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職責,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縣建築活動,組織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縣建築工程勞保費的收繳管理;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組織擬訂建築業、勘察設計業的行業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對全縣室備燥內裝飾行業、建材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九)承擔城市建設的職責。擬訂全縣漏糊埋城市建設、風景名勝區建設管理相關政策、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城區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燃氣、熱力等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工作,擬定相關政策、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公用道路、管網配套、路燈、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城市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工作;負責城區河道管理和城市防汛等工作;對所承擔重點工程項目的投融資業務進行監管;對各鄉鎮(街道)供水、燃氣、熱力、市政、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市政公用事業進行行業管理。
(十)指導規範全縣村鎮建設工作;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霸鑽享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和省、市級中心鎮的建設。
(十一)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組織擬訂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汗故遙晚處理;組織擬訂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十二)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城鎮垃圾處理等城盼霉狼鎮減排工作;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經濟政策;負責建築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套用工作。
(十三)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黨委書記、局長:田向陽,主持住建局全面工作,主管辦公室、人事、財務結算中心、工程管理中心、保障巡查中心、行政服務中心等方面工作。
副局長:范紅軍,分管黨務、老幹部、群團組織、法制、審計、計畫生育、下派幫扶、徵收辦、房管處、市政工程處、質監站、規劃服務站,協助田向陽同志分管行政服務中心工作。
副局長:馬健,主持建管處全面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宣傳、統戰、安全生產、城建檔案室、水務公司、定額站、設計院、縣建築公司、縣住宅公司、安裝公司,協助田向陽同志分管辦公室工作。
副局長:王震,分管信訪穩定、招商引資、村鎮股、城建股、環衛處、園林處、燈管所、村鎮服務中心(金廈房地產公司)、東方監理公司,協助田向陽同志分管保障巡查中心工作。
(十一)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組織擬訂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擬訂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十二)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城鎮垃圾處理等城鎮減排工作;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經濟政策;負責建築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套用工作。
(十三)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黨委書記、局長:田向陽,主持住建局全面工作,主管辦公室、人事、財務結算中心、工程管理中心、保障巡查中心、行政服務中心等方面工作。
副局長:范紅軍,分管黨務、老幹部、群團組織、法制、審計、計畫生育、下派幫扶、徵收辦、房管處、市政工程處、質監站、規劃服務站,協助田向陽同志分管行政服務中心工作。
副局長:馬健,主持建管處全面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宣傳、統戰、安全生產、城建檔案室、水務公司、定額站、設計院、縣建築公司、縣住宅公司、安裝公司,協助田向陽同志分管辦公室工作。
副局長:王震,分管信訪穩定、招商引資、村鎮股、城建股、環衛處、園林處、燈管所、村鎮服務中心(金廈房地產公司)、東方監理公司,協助田向陽同志分管保障巡查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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