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資推轉,官吏逐級升遷。 基本介紹 中文名:循資推轉解釋:按照資格,勞績,逐步向上升遷出處:《唐史》拼音:xún zītuī zhuǎn 唐玄宗開元十八年(730年)侍中兼吏部尚書裴光庭制定循資格,以年資為官吏銓授根據。宋以官吏考績無過犯、有勞績者逐級升遷,稱為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