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前軍

軍隊名稱。南宋高宗南渡後,陸續收諸將所轄部隊,稱為御前軍。建炎三年(1129年)置御前五軍,節制之權仍在諸將。後改用神武軍、行營護軍等名稱。紹興五年(1135年),以原神武中軍隸殿前司。七年,收行營前護副軍王彥所部隸侍衛馬軍司,陸續恢復三衙舊制。十一年,解除張俊、韓世忠、岳飛三大將兵權,改其所部為某州駐紮御前諸軍。至十八年,川陝軍隊也次第改為御前諸軍。各州駐紮的御前軍,都不屬三衙管轄,在禁軍以外,與北宋制度不同。參見“禁軍❷”(3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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